作者nenal ()
看板consumer
标题[纠纷] 请问有必要出面吗?
时间Tue Oct 11 20:46:16 2005
早上询问过消基会,他说我的算是访问买卖,可以要求七日内退款。
接着我就把存证信函寄了出去,我也把我的手机交给我妈,让我妈处理
我妈说下午小姐有打来,一直强调他们并没有强迫推销,是我自己有意愿
二人就为此争辩,後来小姐说我才是当事人,其它人不是
所以告诉我妈由我来谈...
当然我是十分不愿意,因为我不太会讲话,很怕他会反搜证
所以我坚持不和他谈,要谈就和我妈谈(不知是否可以)
如果他愿意全额退费,那我就会亲自过去一趟
(就目前了解,他还是要照契约方式退款,仍把问题交给公司)
所以想请问各位,我可以把处理权交给我妈吗?还是一定要我和他交涉?
可以要求退款时间吗?
我能不能说我要马上退款,不让他们有理由(即使他推给公司)
如果不全退,我就可以到消期会申诉,请消保官介入是吗?
感谢大家,这个版给了我很多力量,各位辛苦了!
P.S 有亲戚叫我去警局备案,需要吗?因为他们并没有恐吓我
只是用疲劳轰炸的语言及软性的方法让我无法离开
以致於心生恐惧签下帐单
到时对质,我也无证人...所以这种方法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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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194.2
※ 编辑: nenal 来自: 220.137.194.2 (10/11 20:53)
1F:推 sggs:你指定令堂为全权委托人,法律上应该是没问题 10/11 20:54
2F:→ sggs:还是叫代理人啊…对法律不太熟 @@ 10/11 20:55
3F:推 baijee:应该是叫代理人,必要的时候要写委托书(但通常是不用啦)。 10/12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