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ecandy (magecandy)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租书店要结束营业,无法退费?
时间Wed Sep 7 00:57:09 2005
※ 引述《hscjung ( )》之铭言:
: 我之前在一间「名筑」租书店借书,我不清楚是不是连锁
: 店是我姊姊家邻居开的。
: 寄放了1000,可租1800
: 该租书店忽然说要结束营业,提供周一到周五退款的时间
: (毫无预警,也没有提醒客户要将存入的金额快速用完)
: 今天我去退费:
: 对方列印了我的资料
: 可租1800 已租1374 余额426
: 店长说:你租用的金额已经超过本金(就是当时我存入的现金1000)
: 所以不退费喔。
讲句可能不中听的话,如果今天原po是交1000看1800
到倒店那一天是看了300 剩1500 那岂 不是租书店 让他白看了300元还要
让原po倒赚500元? 这样子真的合乎公平吗?
又如果同上,到店那一天,是看了800元,剩1000元,岂不变成原po白看了800元的书?
站在店家的立场,他的算法也没错,交1000 看1800 可以视为 看完1000元後
再给客人再白看800元的书 ,这800元是优惠,如今店倒了,优惠自然就没了。
而原po 认为优惠该换成现金退还,但这样就会产生上两个例子那样,对店家
很不公平。
其实真要公平的话,店家可以用比例的方式算,比方说交1000看1800
倒店时 是看了900 剩900 那就退 1000元中的一半,也就是500元
这样应该就真的是仁至义尽的好店了。
不过考虑到人家是要倒店,又有提供 退款时间,跟很多连夜关门大吉,从此不再
开门的店相比,其实店家的作法已经算是很有诚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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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yui:推 219.68.149.55 09/07
2F:推 Silentkoala:可是这情况不算是店家无法完成契约吗?210.242.144.168 09/07
3F:→ Silentkoala:我是认为 店家承诺过的就要做到 你怎麽界定210.242.144.168 09/07
4F:→ Silentkoala:读者应该拿1000的服务 而不是1800的服务?210.242.144.168 09/07
5F:→ Silentkoala:不管花多少 当初顾客买的是价值1800的服务耶210.242.144.168 09/07
6F:推 Silentkoala:店家无法做到 就得赔偿等值所购商品的金额吧210.242.144.168 09/07
7F:→ magecandy:店家都要倒了,肯退钱给没有租够所交的钱的客 221.169.96.63 09/08
8F:→ magecandy:户我觉得已经很不错了。人家是要倒店,是我的 221.169.96.63 09/08
9F:→ magecandy:话会体谅。至於其它他要不要体谅我尊重. 221.169.96.63 09/08
10F:→ ryolee:推!优惠本来就是额外的,店都要倒了,将心比心吧! 202.160.81.45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