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gs (大龙脚边的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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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险] 电话承揽寿险 保户必须签名
时间Wed Aug 31 18:11:13 2005
中时电子报 2004.10.01
电话承揽寿险 保户必须签名
张明晖/台北报导 有监於电话行销招揽寿险业务,发生保单确认有效与否的纷争案
例,金管会日前行文各保险公司及保险经代公司,要求寿险业以电话行销方式招揽保险
契约,应尊重保户权益,必须取得保户同意并「亲自签名」的字据,至於原本以电话录
音的方式,不列入确认的范围。
多家以电话行销为主体的寿险公司,对於金管会变更保单的确认方式及程序,认为限
制保户必须签名的条件,增加寿险保单行销及保户的不方便性;这些寿险公司表示,在
金管会未调整放宽这项限制之前,有关电话行销业务的推动,将依金管会指示办理。
寿险业表示,历年来寿险公司利用电话行销方式,招揽保险契约业务,以配合客户的
方便性为前提;为争取投保时效,除以传真方式确认投保契约之外,在电话线上现场录
音存证,亦列为确认投保的凭据。
据了解,国内寿险市场推出电话行销,招揽寿险契约业务,以外商公司居多,诸如康
健人寿、佳迪福人寿与苏黎世人寿,均专攻电话行销;至於本国寿险公司有电话行销通
路者,为富邦人寿、远雄人寿等新设寿险公司,但也非主要销售通路。
最近有某寿险公司的电话行销管道,与重量级的保户发生承保纠纷。该寿险公司指出
,有经过电话录音的确认程序,但又提不出录音的证据;而保户指称未经其确认程序,
寿险公司即迳行在其帐户中扣款,因此一状告到金管会。
虽然电话行销发生承保纠纷的案例并不多,但对於重量级保户的告状案件,金管会不
得不处理;日前甚至由主任委员龚照胜具名,正式发函给所有寿险公司、产险公司、保
险代理人及保险经纪人公司,强调以电话行销招揽保险契约业务,必须经保户同意及签
名确认程序,否则该契约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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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建议 金管会银行局 + 金管会保险局
1. 跟保险局说:你没说要买保险、更没有签名,保险公司却私自扣款。
2. 跟银行局说:你未授权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向你的信用卡请款。
用力投诉下去,马上保险公司就向你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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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爱你 我的恋人
请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长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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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85.177
1F:推 roura:推推~~再加一个,跟该员说:你没授权,算他盗刷, 218.161.3.183 08/31
2F:→ roura:你要报警。 218.161.3.18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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