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tem (黑黑属)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中华职棒不能退票????
时间Sun Aug 21 10:43:31 2005
※ 引述《legist (请进 consumer 板)》之铭言:
: ※ 引述《Mie13 (mie13)》之铭言:
: : 今天 八月20日於新庄球场牛象大战因雨延赛...........
: : 只能选择看补赛..或是兴农主场任一场比赛..
: : 并不能退票...中华职棒解释说明定票已售并不能退票....
: : 请问这规定有无违反七天之内皆可退货规定....
如为非特种买卖则无符合七天内可退货的条件...
: : 或者违反消保法规定第11-1条...定型化契约应有三十日以内之合理期间
: : 供消费者审阅全部条款内容。
如果球票相关规定已经公告,则要主张契约审阅期会比较难成立...
: : 烦请各位先进解答...如果确定有违反...我就要跟中华职棒杠到底...
: http://www.cpbl.com.tw/Ticket/ticket1.asp
: 这是因雨延赛票券退(换)票办法:
: *请保留好票券。
: *票券售出恕不退票。
: 1. 观赏原场次补赛:可持原票券依更改时间观赏同一场次之补赛。
: 2.如无法观赏原场次补赛时,可持原票根观赏同一主队同一球场之任何场次比赛。
: 我不看棒球,所以没有买球票的机会,更没有拿到球票的机会,所以并不知
: 道在买票时售票处或是球票上面有无上述之公告。如果售票处已有明示以上公告
: 的话,我认为这并无不合理之处。不过如果没有的话,就有可作文章之处了…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办法尚属合理
而正如L大所回覆
如果售票处已经公告标示清楚
(公告标示视同契约的一部份)
而且延赛原因并非可归责於业者这方
则硬要求业者退票恐较为困难
--
第一次申诉--->
上班时间电话拿起来拨打1950,直通各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
消费者与企业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得向企业经营者、消费者保护
团体或消费者服务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诉。企业经营者对於消费者之申诉,应於申诉之日起
十五日内妥适处理之。
第二次申诉--->
迳洽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
消费者依第一项申诉,未获妥适处理时,得向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申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3.5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