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axanne (绪)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求助] 购买法堤约定金生,可以解约,但已缴费 …
时间Thu Aug 11 22:22:23 2005
※ 引述《roura (pp)》之铭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 : 我不是很懂法律....
: : (我只是常读法律资讯,能查基本的法条,简单解读基本的法律,对於交互应用有盲点)
: : 消费者保护法为解决订定契约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问题,在消费者保护法
: : 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特别规定企业经营者在定型化契约中所用的条款,应符合
: : 诚实信用及平等互惠原则,如有违反诚信原则,对消费者显失公平者,无效。
: : 本题法堤合约的提问...此合约似乎无定型化契约范本可查,
: : 但其服务内容又明明像是婚纱业者那样...感觉要以定型化契约来规范?
: : *凡以企业经营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约条款作为契约内容之一部或全部而订定之契约,
: : 均称为定型化契约。该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於书面,其以放映、张贴、牌示或其他
: : 方法表示者,亦属之。最常见的定型化契约,如预售屋买卖契约、保险契约、运送
: : 契约(如购买汽车票、飞机票、火车票)、房地产委托销售契约、旅游契约、汽车
: : 买卖契约、信用卡契约、汽车驾驶训练契约、瘦身美容契约等。
: : 定型化契约系现代大量交易型态下的产物,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加速交易
: : 过程之功能。然此种契约的根本问题,在於消费者通常只能按其契约条款与企业经营者订
: : 约,并未究其内容进行个别磋商,只能对企业经营者所提供之定型化契约条款予以附和,
: : 而无讨价还价之余地。故为防范定型化契约的滥用,保障消费者实质的契约自由,消费者
: : 保护法第二章第二节(自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共八条条文)予以专节特别规定,以维护
: : 消费者的权益。
: : .....不好意思,我引了那麽多文字.....
: : 只是要问...本案是否能以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方向来讨论?
: 对於消保法我也不是很懂,
: 日常接触的多是证交法及其他金融法规,
: 一般民刑案没什麽经验,尤其是与消费者有关的案件,
: 只代理过企业那一方 XD
: 有错请其他大人指正。
: 个人的看法是:
: 显失公平?有可能,
: 不过就算有显失公平的情形,很可能只有某些约款无效,
: 至於是哪部分,要一一探讨才能判断。
: 本例的情形,前面有提过,
: 我觉得一是买贵了,
: 假设现在的价位是少一个零,问题可能就消失了;
: 二是所谓的违约金(分期付款未缴清竟然可以全部不退),
: 不过违约金的部分,个人还是持保留的态度,
: 因为不确定整个契约的内容,所以无法审视违约金的约定是否合理。
因为之前我没有认真的去看服务项目
但我上次仔细看过
发现的确是买贵了
依照他的服务
其实根本不需如此多的价钱
等於说当时是我自己没有确认清楚
就签约了
是我的不对
至於违约金的部分
我也是觉得非常的不合理
因为我根本没有缴完
也完全没有使用
而真的缴清的人
只能拿回10万元
其余的钱就当成违约金
其实让我非常的疑惑
分期付款的部分
我担心是因为像之前假分期真贷款
其实都是要缴给银行的违约金
但这都只是猜测
若需要我再补上契约的内容
我可以再提供
让大家审视一下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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