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tem (黑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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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转录消保会新闻稿「猪链球菌疫情扩大,旅游、饮食要当心!」
时间Sat Aug 6 11:51:21 2005
转载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新闻稿(94.08.03)
猪链球菌疫情扩大,旅游、饮食要当心!
日前中国四川省猪只感染链球菌造成多人死亡,相关主管机关除加强边关防疫措施及走私
查缉外,并对大陆发布疫区之旅游警讯。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院消保
会)关心国人出游及食用肉品之安全,特别呼吁避免前往疫区旅游及购买来路不明之肉制
品。
截至7月28日,本次四川猪链球菌疫情已有131人感染,其中27人死亡,而香港为四川
猪肉之主要输出地,也传出有疑似感染案例。行政院消保会提醒国人若前往四川、香港和
澳门等地,千万不要食用未完全煮熟之肉品。另外,为杜绝走私肉品对消费者健康之危害
,应避免购买产地说明及标示不清之肉制品,而消费者在调理时,也应注意不要让生猪肉
碰触伤口。
关於本案消费者取消旅游行程所衍生之退费问题,依交通部观光局、旅行公会及旅行
业品质保障协会协调之处理原则,若旅客取消94年8月15日前出发前往中国四川行程时,
可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书范本」第28条之1规定,旅行社得扣除必要费用及不超过5%
之旅游费用。至於94年8月16日以後出发之行程,将视疫情最新之发展情况,由交通部观
光局与旅行公会及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另为因应处理。若有消费者与旅行业者发生争议而
无法解决时,可拨打交通部观光局之免付费申诉专线电话:0800-211-334与0800-211-734
,或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电话:02-25068185,或行政院消保会於各县市政府消
费者服务中心设置之「1」、「9」、「5」、「0」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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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诉--->
上班时间电话拿起来拨打1950,直通各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
消费者与企业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得向企业经营者、消费者保护
团体或消费者服务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诉。企业经营者对於消费者之申诉,应於申诉之日起
十五日内妥适处理之。
第二次申诉--->
迳洽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
消费者依第一项申诉,未获妥适处理时,得向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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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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