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ci2005 (忿忿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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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倾听消保官的难处~热水器引起火灾事件
时间Sat Aug 6 03:21:58 2005
※ 引述《nottem (黑黑属)》之铭言:
: 我同意i大有关证据资料的保存之重要性
关於火灾监识报告,已如前述...
如nottem所言之资讯,於火灾证明中,不存在...
除非真的要上法院,消防单位才会将完整之监识报告交给法官...
其实我们有引发火灾之热水器的照片...
这..真的不能拿来当做证据吗...??
火灾造成我们房屋损毁及身体损伤是事实..
消保官将我们要求的赔偿..删减到连修补房屋的金额都不够...
这样还调解失败...
唉...总之厂商没有赔偿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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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34.30
1F:→ sggs:也许可以试试民代媒体,年底要选举了 203.73.54.236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