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ci2005 (忿忿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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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倾听消保官的难处~热水器引起火灾事件
时间Sat Aug 6 03:09:42 2005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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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於原作的事件,我也没有答案,
: 但此事件让我们更明白,保存证据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 有证据才可能找出真相.
: 对於热水器可能因维修不良,而产生火灾,
: 当时消防队有到达灭火吗?或者是自己灭火的,
: 我想,应该可在事後,请消防相关单位做火灾监定,以确认责任归属吧!?
: 有人能提供这方面的资讯吗?
: 或者消保官有教原作(申诉人)应该怎麽做吗?
当时我们已自行灭火,但在火灾当时火势很大,
所以已有邻居帮忙报案,消防队於灭火之後有到火灾现场做火灾监识..
虽然消防队有做火灾监识,可是我们要请火灾证明的时候..
火灾证明上只有"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确实有发生火灾"
这样的叙述,於火灾之责任归属并无帮助。
而厂商於火灾发生之次日一早,便将引发火灾之证物"热水器"取回...
因此已没有机会做再一次的火灾监定。
先谢谢大家热心的帮助罗...^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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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