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tem (黑黑属)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请问东西买贵了..
时间Sat Aug 6 02:31:12 2005
有关产品价格基本上是由市场机制所调整
经供给与需求来达到价格制订
消费者可就其需求与预算进行比价
因此并非消保法的范围内也无法去申诉
除非发生联合垄断或独占的情形
或其他不当垄断情形,例如:最近的葱虫、菜虫等等。
※ 引述《Makunouchi (IPPO)》之铭言:
: 今天去台北nova买pda用的触控笔
: 某家卖我"一支"300
: 回家後才发现官方网站上写
: 一组3只 建议售价:400 元
: 但当时也忘了拿发票
: 有什麽方法可以讨回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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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诉--->
上班时间电话拿起来拨打1950,直通各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
消费者与企业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得向企业经营者、消费者保护
团体或消费者服务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诉。企业经营者对於消费者之申诉,应於申诉之日起
十五日内妥适处理之。
第二次申诉--->
迳洽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
消费者依第一项申诉,未获妥适处理时,得向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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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3.55.31
1F:推 legist:我只能说货比三家呀!! 不然被黑了也只能回去吵了218.167.162.121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