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pp)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转录]Re: [讨论] 师大左撇子拒收2000元钞票
时间Thu Aug 4 21:20:38 2005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 ※ 引述《legist (请进 consumer 板)》之铭言:
: : 作者: CREA (花落人亡两不知) 看板: Anti-ramp
: : 标题: Re: [讨论] 师大左撇子拒收2000元钞票
: : 时间: Tue Aug 2 22:51:05 2005
: : 简言之就是法律赋予纸币具有偿债的能力
: : 任何人都不可拒绝接受
: : 否则即丧失追索债务及利息之权利。
: 这件事,我有不同的观点~~~~~~~~~~(不要战我....^^ )
: 法律赋予纸币具有偿债的能力,
: 但在买卖交易确立之前,应该没有法律上所称债的问题出现,
: 卖方於店面明示拒收2000元大钞,应可视为买卖契约的条件之一.
: 买方同意此条件,买卖成立,买方不同意此条件,可谈判,谈不成,就拉倒不买而ꐊ: 另外之前有印象的是便利超商有公告标示凌晨几点到几点之间,不收千元大钞,
: 或限制找零在多少金额以内...(不记得原文,记得的人请补充)
: 还有平常在拍卖场,菜市场,路边地摊...有明示:自备零钱,不找零的.
: 个人觉得这些都可以是买卖契约的附加条件.
纯粹讨论一下
原则上i板大所说的没错,不过接下来可能衍生的状况是:
店家明示拒收二千元钞-->消费者进店消费-->结帐-->
拿出二千元真钞一张-->拒收-->没钱-->告上法院(假设)-->
法官说请还钱-->拿出二千元真钞一张-->?
老板敢再拒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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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1.9.41
1F:推 ivysky:老板会说钱找不开,下次再一起给...我家开面店^^ 218.167.85.29 08/04
2F:推 going90:哪边阿.打PTT消费者版 有没有折扣?? 61.228.126.138 08/05
3F:推 ivysky:在中县乡下..无广告意图,纯綷提一下某些老板作法 218.167.84.249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