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thcat (如思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租约未到期,房东要我搬...
时间Sat Jul 30 15:36:13 2005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 ※ 引述《Ruthcat (如思猫)》之铭言:
: : 大家都说据理力争是对的,可是为啥我一点理直气壮的感觉都没有?
: : 我现在手还在发抖,怎麽办?好难过~~
: (拍)(再拍)别难过,想是房东说话不算话,让你急到了,
: 虽然个人一直主张理直气和,但有时争取权益,气势不足还是颇吃亏.:P
谢谢 Ivysky板大 在第一时间提供详尽的经验,感觉好多了
: 以原作情形~房东於租期未到,即带人看屋,有无故侵入他人住宅之嫌,
: 房东将房子出租後,房子的使用权即属承租人,无权进入该屋,
: 除非得到承租人同意,方可进入.(房屋修缮问题,也仍需沟通後才进入处理,除急迫事件)
由於这里是乡下,我也很体谅他们认为房子是自己的,随时可以进出
所以第一次虽然千钧一发,惊险万分,可是我忍下来了(这是错误的开始)
从此以後只要门外有大一点的声响,就会让我像惊弓之鸟一样
睡梦中也常常惊醒,因为睡觉常习惯不穿或穿很薄很薄的睡衣
第二次他有提前告知,但以後只要在这个房间,就没办法睡得安稳
反正就是很不安、很恐惧,现在真的非常後悔当初没有呛他。
我学到了,对自己不利的,绝对不能忍,忍了就等於是默许这样的行为
: 原作与房东协调,双方同意提早结束租约,房东并承诺多退租金,(其实也只多退十天)
: 但由於口说无凭.....就容易出现争议争执,所幸原作尽力争取回权益了.
: 但仍要提醒大家,於有任何协调结论时,都应在租约上加注并签名,如此,则能减少纠纷.
: 不止是房客权益,此对房东也是一种保障.
这一次我能争取成功,讲难听点是耍了点贱招,因为他态度实在是过度恶劣
他本来就知道我住到七月底,从上周六开始,就每隔两天来问我一次
你啥时搬?你怎麽还没搬?你不是住到七月底?你不是这几天说要搬空?
我已经和他确定二次了,他还要一直强调:那你 7/31 一定要全部搬走哦~~
他也没告诉我租出去了,所以我就一方面保证会搬,一方面让他觉得我都没在搬
後来他终於告诉我:你最晚 7/31 一定要全部清乾净哦~新房客 8/1 就会搬进来
我确定他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才开始计画 "提醒" 他说过的话
若他不履行先前的承诺,那我就不搬,反正一切照着契约走,租约说到 9/20 就 9/20
最後他只好让步
以上提供给大家,选一个有利自己的时机谈判,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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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Ivysky 板大,让我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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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ura:好样的,这招很不错~推推。 218.161.0.186 07/30
2F:推 vicwk:房东任意进入房客房间是违法的吧 似乎还是刑事罪 163.22.18.105 07/30
3F:推 Ruthcat:嗯~~刑法 第306条 侵入住居罪 218.172.87.56 07/30
4F:→ Ruthcat: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218.172.87.56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