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hotep (我的爱)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网拍买到瑕疵品,卖家坚持不肯退钱
时间Thu Jun 2 02:30:16 2005
※ 引述《sggs (大龙脚边的小虫)》之铭言:
: 推 sggs:请洽楼下 e-shopping 版
: 不过有几个版上常见的问题帮你厘清一下
: ※ 引述《Jerhyn (☆★发条兔子★☆)》之铭言:
: : | (信件往来多次,也祭出消保法第19条,但沟通无效,卖家坚持不退)
: 除非对方是企业经营者,否则不适用这个
: 谁认定卖方是不是企业经营者?通常是消保官 & 法官
: : 6/1 僵持不下,奇摩表示要买家自行报案
: 因为这可能涉及诈欺罪,不是奇摸可以处理的范围
: : ---------------------------------------------------------------------
: :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
: : 1. 电子信件的往来,能算存证信函吗?
: 存证信函的重点是邮局会有一份留底,以证明你寄了什麽给对方
: : 2. 卖家寄商品来时上面并未注明其地址,虽有姓名电话但不知是否为真实资料
: : 那这样如果要寄书面的存证信函是不是就不可能了?
: 我记得有种东西叫公示送达,不过可能要请其他高手来解答
: : 3. 如果要到警察局备案,会不会是很浩大的工程(因为现在是期末考 orz)
: 依一般人来说,成本是很高的,你要多花时间精力去处理这些
: 又不是大公司法务平时以处理这些为常业,所以也不怕你去告
: : 4. 接下来,我应该怎麽做才好?卖方态度强硬我就只能摸鼻子认栽吗?
: 看你花多少时间处理这件事,花的时间愈多报酬可能愈多
: 但也有可能什麽都没争到 ╮(﹀_﹀")╭
: 假如你坚持告对方诈欺,警方只得受理
: 函送地检署後,由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
: 对方要是知道警方已将他函送,态度应该会软化才对
: 据我所知,有些网拍卖家就是摆烂等你去告,你不告就是他赚到
: 一般而言,诈欺罪成立的要件有下:
: 1. 有欺骗的行为
: 2. 使他人陷於错误的认知
: 3. 有财产损失
: 就是有意将别人的财产骗到手就对了,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话
: 可以试着告诈欺看看
: 应该有机会成立
: : 烦请版上的前辈指点一下 m(_ _)m
民法92条
˙因被诈欺或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
但诈欺系由第三人所为者,以相对人明知其事实或可得而知者为限,
始得撤销之。
民法93条
˙前条之撤销,应於发见诈欺或胁迫中止後,一年内为之。
但自意思表示後,经过十年,不得撤销。
: 我不是前辈,网拍前辈都在楼下 e-shopping 版 XD
: 本人对刑法不熟,有误请指正。
对於此情形,可先向警方报案,再向地方法院谘询。
现在法院都有专业的人员提供一般法律谘询以及帮助,
可由他们的建议最适合你的诉讼方式,节省你的时间与成本
此情形应尚未需要雇用到律师,不过可以向Yahoo发正式信函
说明此交易关系将进入司法程序,请Yahoo向卖方通知
同时你也应该透过你所得的联络资料联络卖方,
录音、留底这些将来将为成为你举证的重要资料
先前的交易内容,卖方提供的标的物照片你都必须留底存证
公式送达
此方法过程繁复,不是很建议,而且买方并非完全没有管道联络卖方
买方必须透过所有的联络管道通知卖方,明确清晰的告诉卖方你接下来的动作
此程序完全需要录音,通知对方你在录音这也是必要的。
我预测的结局,庭.外.和.解
所以你不会太麻烦的~~~放心~~~存证信函寄过去
你应该就会得到你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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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179.232
1F:推 baijee:不知道能不能也顺便要回发存证信的衍生成本?? 59.105.49.242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