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gs (大龙脚边的小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转录][心得] 别随便买非知名连锁餐厅的餐券
时间Mon May 16 12:35:48 2005
※ 引述《Kotaro (紫色头发的少年)》之铭言:
: 关於礼券定型化契约的进展
: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22.aspx?id=87
: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425
: 业者的反弹
: http://chienhua.com.tw/examinfo/dailynews/9401/94011708.htm
已拜读,感谢分享
消基会的想法跟我的想法有若干相符之处,之前ivysky君的讨论串原本想拿出来讲
但那篇为了呼应evilmask版主的说法,所以把这部分拿掉了。
有关履约保证的问题,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商家成本增加,
所以商界一片反对声浪也是可以理解,但这部分的成本是变动的,
商家的信誉愈好,履约保证成本愈低,原因我下面会说。
一、信托
消基会有提到找银行成立信托,这部分目前我知道有写进法规的是:
殡葬管理条例 第44条规定
与消费者签订生前殡葬服务契约之殡葬服务业,须具一定之规模;其有预
先收取费用者,应将该费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托本旨交付信托业管理。
某龙x业者还因此大打广告 (明明是政府规定的事,广告还写的像公司德政一样)
(注:但现在有业者发动利益团体在立院游说,希望能降到50%,有买生前契约的
朋友请多留意相关新闻)
但一般餐饮业可能不适用,因为太多资金锁在信托专户,会影响到资金流动率,
个人比较推荐第二种方式:
二、外部信用加强:履约担保
它的意思是找一个外部机构,由该外部机构担保此商品可全额清偿
有一点点像在买保险,平时付保费,出了事保险公司赔全额。
许多资产证券化证券,都会用这种方式提升证券的信用等级
但发行机构当然要付钱给担保机构,通常担保费用可能是商品全额的千分之几
证券本身未加强前的信用评等,与发行机构希望的信用评等的差距
差距愈大,费用愈高
假如某机构发行证券,原先等级是A,但发行机构希望提升到AAA
这时费用当然较高,如证券原先等级是AA,提升到AAA费用就会便宜些
因此原发行机构的清偿能力就很重要,发行机构信用评等愈高
所付出的担保费用就可能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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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依这个制度下去,很明显的债信好的大企业会很占优势
而一般中小型企业可能要付出高额的担保费用,甚至找不到担保机构愿承做
但依商学的角度来看,这是很合理的,债信不够好的企业,本来就不应玩预收制
拿消费者的钱来玩很好玩吗?
我觉得不能每次都拿消费者的钱来赌,赌看看这间企业会不会倒,
更有甚者,如大家都经历过的一样,快倒店前才发行礼券,这种恶行恶状
当企业倒闭後,消费者几乎求偿无门,除非消费者愿对该公司负责人提起
民事诉讼,但大家皆知诉讼成本远高於拿回来的钱,会提出诉讼者少之又
少,使恶质企业老板更加有恃无恐,因此我认为消保法应参考殡葬管理条
例,将履约保证条文加入,债信不足的企业就不允许发行礼券,以维护市
场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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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爱你 我的恋人
请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长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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