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ean (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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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七日内退书的存证信函范本(请指教,欢迎借用)
时间Fri May 13 05:23:29 2005
※ [本文转录自 Anti-ramp 看板]
作者: sjean (老了) 看板: Anti-ramp
标题: 七日内退书的存证信函范本(请指教,欢迎借用)
时间: Fri May 13 05:19:20 2005
之前室友被葛罗里推销买了NBK一套
为了帮她退书退订金 参考了板上的不少文章之後写的存证信函内容
已经实际寄出
接到他们经理打来的电话 应该是可以顺利退了
提供大家参考,算是对黑店板的谢意及回馈
内容若有可再改进之处 欢迎高手们直接改正後看要置底或收皆可
不用再徵询我意见
板上原有的范例是未满二十岁版的
我这个是已满二十岁 七天内退书版的
然後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内文中"由贵公司业务主动上前推销" 这句非常重要, 这样才能证明是访问买卖
2. 如果你已经超过订购日起的七天, 但是离收到书还未满七天,也没关系
因为消保法保障的是收到货品的七日内而不是订购後七日内
请记得留下收书时的签收单作证明 并自行修改存证信函的内容为
"收货至今未满七日"
3. 寄了存证信函後还是要记得三天两头打电话过去催 不然他们会摆滥
然後对方可能会死赖皮说你是主动过去他们摊位看 应坳说不是访问买卖
然後可能会一直说订金不能退 顶多只能换同值的书
如果你真的是被拉的而不是主动过去 一定要坚持到底
像我帮我学妹谈时 遇到一个叫林X伦的女性副理真的是凶悍且无理之致
死都不肯松口 一直说谎说她当天也在现场 可以保证是我学妹主动过去的
我当然不认同她说法 最後就放话说那就交给消保官 不用谈了
也顺便"提醒"她有可能爆料媒体
虽然她还是昧着良心嘴硬不肯让步 後来很不愉快的挂了电话
结果隔天比她更高层的经理还不是乖乖打电话给我学妹说愿意退钱...
请她拿到钱之後跟消保官销案....XD
(真是的....本来还做好得报案或打官司的心理准备了说....XD)
-----------------以下是存证信函内容范例-----------欢迎推爆XD-------
本人於民国九十x年x月x日路经台北车站由贵公司
业务xxx主动上前向本人推销而订购N B K丛书乙套,
订单编号一二三四五六, 今本人欲取消此笔买卖, 因
属访问买卖且订购至今未满七日, 依消保法第十九条
规定, 本人声明解除此次买卖契约, 本人已缴交之订
金新台币参仟捌佰贰拾捌圆整, 请贵公司退还并於文
到之日将此笔款项汇入xx银行xx分行帐号xxxxxxxx
另, 依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四条第
四项及第五项规定, 本人留予贵公司之个人资料请尽
速删除, 停止电脑处理及利用, 切勿复制。如贵公司
对此声明不予理会, 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敬请
贵公司配合, 以免讼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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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1.9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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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sakuchan:我上次的事也解决了,你也一定可以的^^/ 219.91.94.27 05/14
3F:推 antiiss:给你推^^ 11/17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