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inyo (一闪一闪亮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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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傻瓜分享记
时间Wed Nov 3 17:33:12 2004
※ [本文转录自 Bargain 看板]
作者: olinyo (一闪一闪亮晶晶) 看板: Bargain
标题: [心得] 傻瓜分享记
时间: Wed Nov 3 17:31:33 2004
十月底的时候 在某大卖场购买新X派 白巧克力口味
我吃只是觉得没多好吃 但也不至於恶
由於是社团购买all pass糖 所以很多社员都有吃到
有大部分的人觉得味道很怪
反应最激烈的是某学妹 她吃了马上吐出来 而且立刻打电话给我
她觉得有怪味 查看包装疑似过期 标示040605
隔天我马上去求证 真的是040605 大家都解读成2004 06 05
天啊 过期五个月啊 这口气怎能忍的住 真的很难吃....
因此冲动的我 就打去行政院 卫生署 食品管理处 检举某大卖场贩售过期食品
谁知 刚检举完 一阵冷风
再次望了望它的包装 傻眼 它的有效日期居然是 月日年
挖哈哈 我前一秒才检举完 对方还说会通知卫生署的人 去勘查
我还留了个人资料 惨了 还说需要我提供相关的商品跟发票
我马上打回去 道歉搂.....
我只能说 这通电话完全让我对行政机关的态度完全改观
经由卫生署的小姐的谘询後 我的心情超开心
因为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带给对方麻烦 但她却很亲切
我跟她说明原委 东西太难吃 以致於大家误认此商品过期
我很担心的问她 那我已经检举了怎麽办
她 的回答是 没关系啊 以後她也不会去买那饼乾(诙谐的言谈)
以前我总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的一方 没有什麽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但是经过这次 我发觉 其实某些行政机关是可以让消费者申诉的
如果买到过期食品 或是东西疑似有问题 都可以去食品管理处检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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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23513 行政院卫生署 食品管理处
个人经验 前提是先看清楚标示 有些可能是东西本身真的很难吃
希望今天没有带给她们带多的麻烦 傻眼 冲动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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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牛郎....
我不是你的织女
我们之间却隔着一座看不见的鹊桥
但...
我永远都会站再鹊桥的另一端...等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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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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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流不息的人群....只不过是片段的记忆
每个即逝的刹那....彷佛预言短暂的美丽
时空的代换........造就了物换星移的遗憾
再深刻的涟漪......彷佛也会随着时间而抚平
..........没有什麽会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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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24.143
1F:推 legist:谢谢你的心得分享 ^^ 218.167.160.66 11/03
※ 编辑: olinyo 来自: 218.35.24.143 (11/03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