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lin (小尼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闲聊] 泛亚电信真机车!千万别上当了!
时间Thu Oct 28 00:53:28 2004
首先乐於见到勇於争取自己权益的消费者...
不过就法律而言,
1、企业经营者有无义务告知消费者哪里有较多的优惠、促销,
恐怕是随着消费意识高低而有所不同,
当然也可能与企业经营者就其形象建立而异...
就目前而言,个人倾向不认为这部分属於企业经营者的义务之一,
毕竟网路上的资讯是开放的,而且在到手机行办续约之前也可以先询问客服..
2、办妥续约手续之後,
在法律上该契约就已经成立、生效,
除非有特别约定生效日期或是其他要件,如:实际交付金钱,消费借贷契约才生效等
所以消费者原则是不可以片面无条件终止或是解除契约的...
这和赠品赠送与否是没有关系的...
当然,如果消费者坚持而企业经营者同意的话就没问题...
至於这次的消费是否属於特种买卖,
因为原作者一开始只说到「遭泛亚小姐推销」,
如果是原作者自行进入手机行而遭推销,广义而言不适用七日内无条件解除契约的规定;
如果是小姐拉人进入店内推销则属之...
重点是在於缔约的情形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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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如果想谢谢我,就请我吃大餐或是送份大礼罗!」(伸出左手做出讨礼物状)
Sam(右手紧握Zoe的左手)
「这份礼物够不够大,我是不会放手的,我要你永远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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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88.235
1F:推 prettyspa:是泛亚客服小姐打电话来向我推销续约行动ꨠ 203.73.61.191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