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lin (小尼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房租
时间Mon Sep 20 11:39:36 2004
※ 引述《NHC (听见心碎的声音)》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Bargain 看板]
: 作者: NHC (听见心碎的声音) 看板: Bargain
: 标题: [问题] 房租
: 时间: Sun Sep 19 22:39:43 2004
: 不知可否在这里发问,
: 原本在学校附近租套房可是临时因有其他计画而不能继续租,
: 我承认是我先毁约,但房东却坚持不退钱(包括房租及订金),
: 想请问大家真的没办法拿回我的钱吗?
: (我先预付半年,目前只住2个月)
: 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补救呢?毕竟那也是一笔数不少的钱说。
如果双方有就这种情形另外约定处理方式,就依其约定 ;
如果没有的话,
请问是定期租赁还是不定期租赁?
如果是不定期租赁,那承租人可以在一个月前通知出租人要终止租约,
然後拿回终止後预付的租金和押租金。
不过通常应该是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形下,
房东确实可以不退还租金,因为对双方而言原本所期待的就是
在约定的租期内,房东可以收房租、房客可以就房屋为使用收益,
房客不能因为一己的关系说不住,就要房东退回房租....
但只要房客不抛弃对房屋的使用收益权利,在租期内就可以随时回来住,
要是房东已经另行出租,才可以向房东请求这部分的损害赔偿或预付的租金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不能转租的话,
承租人也可以考虑将房屋转租出去,以缩小损害...
至於押租金部分,由於其性质是在担保承租人的租金及返还租赁物的债务履行,
倘若承租人真的搬离(也就是抛弃其对房屋之收用收益权),
在没有积欠房租,房子也依约返还的情形下,
房东应该返还押租金;
但如果承租人有转租或其他继续使用房子的情形,
房东就有权将押租金留到租期届至才返还於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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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如果想谢谢我,就请我吃大餐或是送份大礼罗!」(伸出左手做出讨礼物状)
Sam(右手紧握Zoe的左手)
「这份礼物够不够大,我是不会放手的,我要你永远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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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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