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lin (小尼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请益] 也是关於补习班问题
时间Mon Aug 9 13:50:05 2004
我无意泼冷水,但是在本件中个人认为学生可能没有权利可以向补习班主张,
1、所谓「实际上课日」应该是指补习班实际开课日比较合理,
试问,如果有学生报了名都不去上课(不问原因为何),
待全部课程结束始向补习班主张我完全没上过课,
要求补习班要依「学生於实际上课日前离班」的退费规定退回七成费用,
似乎不甚合理。
补习班依其排定课程如期开课,上课日期即应开始计算,始有一贯标准,
不可能因为个别学生真正的上课日期不同,而异其起算日。
2、上课期间问题:
学生固然可以主张既然可以一直听课到隔年研究所考试为止,
整体上课期间应该以十个月计算;
但学生在报名时应该知悉所谓的「正班」课程是暑期班,
也就是补习班在这段期间始有义务为学生保留坐位、讲义etc.
之後反覆听课往往是补习班为了增加学生补习诱因而提供的服务,
未必可以被认定为上课期间之一部,
即,报名暑期班赠送之後课程的旁听;
不过既然是消费板,建议学生还是可以这点做为协商的着力点,
一口咬定22000元就是十个月补习期间的代价,
以要求退回22000元的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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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如果想谢谢我,就请我吃大餐或是送份大礼罗!」(伸出左手做出讨礼物状)
Sam(右手紧握Zoe的左手)
「这份礼物够不够大,我是不会放手的,我要你永远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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