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请进 consumer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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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一般电器产品的保证书
时间Tue Jul 20 13:04:55 2004
※ 引述《clark777 (苗疆杀人蛙)》之铭言:
: 假如消费者保证书遗失(电冰箱 电视机等等)
: 是否可以当保固期限的消灭
: 保证书遗失=权益遗失吗?
我的理解是,保证书遗失=证明方式消失;证明方式消失=无法证明何时购买;
无法证明何时购买,店家就会拒绝你的说词,因为没有证据。所以最後权益就会
丧失。
不过如有其他方式证明(如发票或人证等等)足可辨认你买的产品仍在保固期间
内,那麽店家则不得以保证书遗失为由而拒绝保固服务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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