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lin (小尼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请问态度超差的文件小姐乱给资讯给我错 …
时间Thu Apr 29 11:53:02 2004
照您的情形看来,应该是有权利可以主张的,
如果您有和代办中心签订契约,请先审阅一下契约内容,
以厘清对方是否有权利收代办费,
强调一下,虽然契约中是白纸黑字写明一些事情,
但还是可以作出有利消费者的解释(但这部分没看到契约内容时,无法提出看法)
再者,建议您先向留学代办中心申诉,说明相关情形,提出您的诉求;
在未获回应下(通常都是未获回应的啦,只是法律还是希望先透过双方合意解决)
立即向所在县市的消保官提出申诉,
以台北市为例,好像在台北市政府的网站上就有提供申诉管道;
在此同时,就多蒐集一些相关事证,如:对方写错您的地址、晚於约定期限才交文件..等
至於您实体上的权利,大致可分:
1、代办费
主要看契约约定,而在契约约定对消费者显失公平时,契约内容很可能被认无效,
而回归法律;
2、损害赔偿
这部分则要看您具体上所受的财产损害为何,
另外由於对方未於约定日期交付文件给您,「导致」(一定要有相当因果关系,
也就是大部分人都觉得有因果关系的情形)您无法在截止日期前送件申请,
而使您「潜在的受教权」受损所生的精神上损害,也是有机会请求的。
但是,精神上损害赔偿之有无涉及法律条文的解释,我尚未能提供您肯定的见解。
以上是很粗略的一些解决途径,希望对您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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