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请进 consumer 板)
看板consumer
标题[公告] legist 板主请假
时间Mon Apr 26 02:06:50 2004
(本文将置底一周,一周後结束置底。)
各位消费者板的板友们:
实在是很抱歉,legist个人因为在七月份时面临重要考试,不得不暂时停止
与板友们一同讨论消费者之问题,因此在今天之後、考试之前,只得先不PO任
何文章以节省个人可利用之时间,也减少上B的次数,至多仅能以推文方式回覆
较容易解决之疑点,而因本板文章数量也不至於太多,我仍会看文并m文,但精
华区之部分即无力整理之,还请各位见谅!而另两位板主yoosan及shinyo也请见
谅了!在我无法胜任之时日中就更使你们多劳,实为抱歉!
当初我会主动来接consumer板的板主也是因为,若任凭此板被废板,实与我
理想相悖;为不忍见废板结果产生才向小组长 claus申请成为新任板主。若各位
有暇得阅我前文即可知,我当时也早知道七月份的考试将至,心里有所挣扎,但
为板之存续,而又在无人有意出任板主之下,只得抛砖引玉,先担任板主。
现在consumer板已经逐渐茁壮了,不仅有yoosan及shinyo两位热情的板主帮
忙,且亦因本板的文章日渐增多,更使得有更多懂法律及懂商业实务交易经验的
板友们共襄盛举,加入consumer板的讨论,实在让我欣慰不已!
我一直以来就觉得,现代社会交易频繁,但消费者的意识及知识却跟不上商
家的脚步--无论这些商家是优质抑或恶质的--,若遇上恶质的商家,消费者
既无知识亦无资讯,自难与商家争执,只能自吞苦水,而恶质的交易环境却未有
改善。我以为我们这些学法律、学商业、懂得实务经验,较一般消费者更有相关
知识者,应将吾人所学回馈社会,以达取之於斯、用之於斯之天道;懂的来这边
提供意见,不懂的来这边发问学习,消费者意识渐渐抬头了,消费者就更有力量
来抵制黑店、鼓励白店。且消费者中也有一大部分在未来或现在是属於商家的一
份子--无论是董事、经理人、店长、店员,或是服务生--,他们更懂得消费
大众要的是什麽,也更懂得如何经营、如何对待顾客才是留住顾客的心的方式,
这些人一多了,一旦成为主流,主流都是优质的企业商家,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子
的台湾会将更美好吗?
台湾整体消费环境的优质化,绝对是使台湾更美、更吸引人的一大因素,或
许我个人的力量太小,不太可能以一人的力量就改变整个社会,但「勿以善小而
不为」这话却又提醒着我自己,还是得用心於此,不可因困难而抛下这鼓上升的
力量。我相信这句话也可勉励所有的板友,或许今天您花了十分钟甚至更久的时
间替一位无助的消费者解惑,然而您去思考这个问题时,不仅让您自己在未来面
对此问题时不至於手足无措(有时明明了解方法,但突发的问题可能会让人忘了
一切),且让该位消费者得到解决之道,更可让无数在看板的板友们都能先学得
一些知识,您回覆一篇文章所造出的效益其实是远比您想像中的大,又能贡献所
学於社会,使得台湾更美,这必然是一件极具意义性的事。
我将抽身三个月。若有热诚的板友也想担任板主的工作,我极乐意让出这个
位子给更适合、更有热诚的朋友来坐,欢迎有兴趣的板友告诉我您的意愿,请不
必客气,也不必担心我在未来考试结束後就不理这个板了,毕竟这三个月当中能
有多一位板主来协助yoosan及shinyo两位板主的话,我相信他们两位也会欢迎您
的!
七月中旬後我会回来的。也希望consumer板能更加茁壮,也请大家告诉大家
,消费者相关的问题都可来PTT的consumer板,这里有最热情讨论的板友们!
leg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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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 │
│n. ( 名词 noun ) │
│1. 【人】 精通法律的人,(尤指)罗马法专家,民法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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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雅虎字典里查出来的哦XD... 我其实很弱的... 还在练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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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96.67
※ 编辑: legist 来自: 61.224.96.67 (04/26 02:11)
1F:→ Line2468:板主辛苦了....加油 推 61.228.96.57 04/26
2F:→ shinyo:考试加油噜~ 推 61.58.180.22 04/27
3F:→ yoosan:版主老大加油啊!! 推 210.68.105.123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