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请进 consumer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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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在sogo买新鞋 穿了一个月後坏了
时间Sun Apr 11 02:53:45 2004
※ 引述《throatice (小鸽)》之铭言:
: 我在高雄sogo的vision柜买了一双皮鞋
: 结果穿了一个月後
: 两只鞋底在脚跟的部分都破洞了
: 我拿去要求处理
: 我拿去原来的柜
: 他们说这是因为我走路的关系 他们不负责修
: 我觉得 一双2500元左右的鞋子
: 我也是正常在走路
: 再怎样也不应该一个月就坏了吧??
: 请问我还能怎麽做??
: 谢谢
除了不断地Bargain之外,我也没有想到还能怎麽做。
但要是Bargain地振振有词,於理相容,基本上要得到救济的可能性会提高。
你就锁定一个理由:第一点,一双正常合理的一般皮鞋,是不可能在使用一
个月时就造成脚跟部位破洞的结果。也就是,消费者买一双鞋时,并没有预期该
鞋在一个月後即会有破损的结果,消费者对於新鞋因使用而造成破损的一般合理
期待,或许是三年,或许是一年,亦或许是半年,但绝不会是一个月!
第二点,你从小到大穿过那麽多双鞋,不论是哪一双,其平均寿命大约是X
年(X年是多久那你自己定,但总不会只有一个月),没有任何一双是在Y个月
之内就有出现此双鞋的破损结果(Y个月也是你自己订,X>Y),我从小到大
的走路方式都是一定的,唯有这双鞋居然在一个月後就造成这种损害,依经验法
则也决不会是我个人问题所致,而应该是该皮鞋之瑕疵所致。
第三点,你店家主张该鞋之短寿是因为我走路方式所致,那你店家也要负起
举证责任吧!?总不是你一口咬定是我造成的就你说了算,那是不是我一口咬定
陈水扁那枪是假的就是假的?要说话之前也看看能不能举证,有几分证据说几分
话,我完全可以证明我的走路方式并不会使一双无瑕疵之同等价位之皮鞋在一个
月之使用後即有此种损害(你随便拿几双你已经使用超过一个月的同等价位的完
好皮鞋给他看,那就是证据),而你店家却无法证明该鞋是损害是由我的走路方
式所致,那不就是你说的没道理而我说的有道理?既然我有道理,你店家就得赔
一双新的非瑕疵之完好商品给我。
你只要不要被他的话拉着走,依循着上述的方法去谈判,且最好是趁店内有
其他公正之第三人(如其他顾客、楼管等)在时去谈,才比较会有人挺你,也才
比较会让店员不敢说出狗屁不通的鬼理由来塘塞。
希望你能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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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 │
│n. ( 名词 noun ) │
│1. 【人】 精通法律的人,(尤指)罗马法专家,民法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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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雅虎字典里查出来的哦XD... 我其实很弱的... 还在练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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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9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