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 (1234)
看板consumer
标题世界消费者日
时间Tue Mar 16 07:55:15 2004
世界消保运动已有四十余年历史,美国、英国、澳洲、荷兰、比利时等5国
消费者於1960年组织共同发起设立「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IOCU﹞」,现已
改名为「国际消费者联合会﹝CI﹞」。
1962年3月15日,美国故总统甘乃迪发表「保护消费者权益致国会特别咨文」,
咨文揭示消费者有求安全、明了事实真相、选择及意见受尊重四大基本权利外,
并强调政府应推动更多的立法与行政措施,以善尽保护消费者四大基本权利之职责。
1983年,CI即根据甘乃迪总统所提出的消费者四大基本权利,加以补充扩大成
消费者八大权利、五大义务,正式决议以每年3月15日为「世界消费者日」。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全球各地的会员将依CI所拟定的主题,同步办理
消费者教育宣导活动,以唤起各国政府、企业及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国内的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也是CI会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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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04 民生报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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