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一切都不重要了)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请益] 这样能要求退款吗??
时间Tue Mar 9 22:07:13 2004
「理论上」,你的情形属於消保法的「访问买卖」,消费者享有
法定的七天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无条件撤销与企业
经营者之间的契约。
你既然已经寄出存证信函,表示要撤销契约(这应该有写在信中
吧?),那麽现在这个契约就是不存在。
不过,厂商才不会那麽轻易就范,他大概不会理你,他也的确可
以继续向你的签帐卡请款,而且中国信托也的确有支付款项给他
的义务(所以中信才会拒绝你的止付请求)。
现在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 让消基会介入,让他们施加压力在厂商身上,看看他们愿不
愿意折让一些成数後退款。
2. 如果不愿意,那就要上法院了。
上法院,「理论上」可以全额退款,不过真的很麻烦,因为关键
在於,你要举证「是专柜小姐主动向你推销」,而不是「你主动
询问专柜小姐」。
如果是前者,构成「访问买卖」,你有无条件撤销权,所以厂商
有义务全额退款;如果是後者,就不属於消保法的规范范围,你
没有无条件撤销权,你寄给他们的存证信函一点意义也没有,所
以在这种情况,你有支付全额价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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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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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