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guitar (为谁辛苦,为谁忙?)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急问]百货公司内部员工承诺我有七天监赏期
时间Sun Feb 22 02:36:47 2004
※ 引述《legist (蓝灰 蓝辉 蓝隳)》之铭言:
: : 但是我昨天在新光三月百货公司买了一个蛮贵的枕头,
: : 那个销售我的店员,听他自己说他是经销商的内部员工,
: : 他说如果七天之内我还要买床垫的话可以在过来,
: : 因为他们有七天监赏期,买床垫可以送一个枕头,所以他会扣掉那个枕头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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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所谓「七天监赏期」,依原PO所形容该店员之说法:
「因为」他们有七天监赏期,
「所以」(原文无,但依上下语句推测,应为如此)
七天之内买床垫可以送一个枕头,
就此当事人间之对话「形式」观之,似难以解释为系
「七日内不满意所购物品即可退货」之「民法上」解约权之约定,
(此处应无消保法无条件解约权探讨之余地,
盖本案原因事实绝非邮购交易抑或访问交易)
形式上似乎仅系「七天内买床垫即可赠一枕头,七天过後即没有」之表示,
惟该店员既谓七天系「监赏期」,此用语如legist兄所言,
依一般社会交易通念观之,
「实质上」似可能解释为系属前述「七日解约权」之约定,
惟是否真如此,仍应探求当事人真意以决定之。
跳脱法律之牢笼来看,
原PO其实可以回到该专柜向店员表明其欲换货,
依目前国内百货公司经营之内规言,应无不许之理,
若店员拒绝,则可请百货公司该楼楼管出面解决,
基本上应无问题。
至於换另一个枕头,是否仍享有当初之折扣,
亦如legist兄所言,就是讲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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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1.190.79
1F:→ legist:谢谢指教呀!感恩感恩~ 推 61.224.97.17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