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蓝灰 蓝辉 蓝隳)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缴了2000元的电脑费用
时间Sun Feb 8 23:27:59 2004
※ 引述《justonly (qq)》之铭言:
: 我本来是要去巨匠学电脑 总共要缴27800元 然後今天先去缴了2000元
: 可是我妈希望我先不要学 然後要我把那2000元拿回来
: 我都还没有上过课也没有用过那的资源 请问我这样可以要求他们退还吗
: 民法上说邮购和访问买卖 7日内可要求退还
: 可是我的情形好像不像上面这样说
: 请问我有权力要球他们退还我那2000元吗
: 有哪些民法可依据吗 THX
请问你满二十岁了没?
要是还未成年,你付定金且签定的这只契约仍是效力未定的。
你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可以承认此契约使之生效
或是拒绝此契约使之失效。
既然你母亲说了不想让你补的话,也就代表她有拒绝的意思。
请你母亲与补习班联络并拒绝此契约,
「理论上」他该还你钱的。
不过实际上还不一定。
要是是我的话,在对方仍不还钱的情况之下,
会选择写存证信函要他还钱,再不然就是去告他。
要是你已经成年了,那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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