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oh (嗯嗯)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网拍的东西卖家不退钱又能怎样?
时间Sat Jan 3 01:43:28 2004
※ 引述《mavisp (0129)》之铭言:
: ※ 引述《Eliseo (无力感)》之铭言:
: : 昨天我女友在网拍上竞标数位相机
: : 今天跟卖家相约面交
: : 结果後来拿回家後 发现产品跟卖家所述有抵出入
: : 所以打电话跟卖家反应
: : 结果前几次会嘟个几声然後进语音
: : 之後打 就直接进语音了(关机了吧)
: : 哇勒点点点..
: : 据我所知如果是百货公司的话
: : 对货品不满意 只要是7日以内皆可退
: : 能够退钱当然是最好?换货(因为是网拍的关系,光自己想就觉得困难重重)?...等
: : 就当学一次教训吧!
: : 不过最重要的是 难道就只能默默承受吗?
: : 卖家搞不好就是利用买家这种心理,继续在网路横行着
: : 难道就只能认了
: 可以退回给卖方的!!
我很好奇为什麽可以退
有何法令依据吗?
: 要求他把金额完整退回给你
: 但是要在7天内保留你像卖方申诉的文书或是信件以作证明
: 降即使他避不连络,事後还可以把这些信件或是通联纪录当作证据
: (表示你在7天监赏期内有发现问题,并有告知卖方)
: 商品监赏期当然也包括邮购或是网购等特殊的买卖经验
网拍并不等於网购
网购有实体的公司组织可以请求民法上应尽的责任义务权利
如果网拍只是某人出卖二手物
那购买者一样可以享有商品监赏期吗?
所谓七天监赏期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只能适用於访问买卖或邮购(包括网际网路)
而访问买卖及邮购都是指"企业经营者"之行为
网拍的经营者多为个人而非公司行号
所以小弟认为网拍应该不能算是 同样不能适用这个规定
: 如果卖方真的都没有联系
: 可以直接打电话去yahoo申诉
: 告知他们你有以上的资料,请他们帮你处理
: 别忽视了自己的权利欧^^
Yahoo能做的 最多只能停权
对方一样一根毛都不会少
Yahoo不是法院 不能叫对方把钱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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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