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oh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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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我想请问补习班退费的问题
时间Mon Dec 1 00:40:44 2003
依据最新颁布的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规定
第三十二条 补习班学生缴纳费用後离班者,补习班应依下列规定办理退费:
一 学生於实际上课日前离班者,其所预收费用於当期开班约定实际应缴
纳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之额度内,得不予退还,超过之部分应全数
退还。
二 学生实际上课期间未逾当期三分之一者,应退还已缴全期费用之半数。
三 学生实际上课期间已逾当期三分之一者,所收取之当期费用得全数不
予退还。
四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分期收费规定所预收之费
用,应全数退还。
前项约定实际应缴纳费用总额,不得扣除补习班订定之报名费、订位
金或其他收费项目。
补习班所收取之代办费应全额退还。但已购置成品者,发给成品。
跟旧法规的不同在於旧法规在开课前离班是退七成
新法规是退七成五
所以要注意其中的差别 小心被坑了那5%
还有要注意的是态度要坚决
一决定退费就要当场办好所有手续
不要被补习班卢过开课
那会有不少的差价
※ 引述《MEISHE (不想实习想渡假N N)》之铭言:
: 如果没上过的话
: 好像是规定至少退七成
: 补习相关法规是这样
: ※ 引述《Enterprise (人类的终极边疆)》之铭言:
: : 我记得是.....
: : 还没开课之前....退全额
: : 开课後到整期的三分之一....退半价
: : 三分之一期之後....不退费
: : 你可以打电话去消基会确认一下啊
: : 要退就快去解决吧
: : 拖到学期开始...我想状况更多更复杂
: ^^^^^可爱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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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