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edel (小号诗人)
看板clmusic
标题Re: 在月光下 听纽约爱乐
时间Sat Jul 6 18:11:43 2002
※ 引述《uzes (思考回到海洋的方式)》之铭言:
: 不过我是非常赞成NSO同一曲目至少应该要南北演出三场以上
没错
一个职业乐团 像NSO一年约只有四十场 实在太骗钱了 骗纳税人的钱
我觉得台湾乐团最离谱的 是拉好 拉不好跟他的薪水都没差
因为他的薪水跟票房或是乐团营运无关 是政府出的钱
这算哪门的职业?
谁又可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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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交响乐团 乐季就有三十套曲目 一套最少三场
每个乐手几乎一年都是一百场以上的音乐会 甚至有时到一百五十场以上
所以他们的高薪 也是一场一场拉出来的
暑假非乐季期间还有其他的音乐会
票房关系着营运 因为票房少 广告可能就差 广告差 赞助就会下降 赞助下降
马上可能团员就要减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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