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p33 (L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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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3年度台北市中正盃
时间Fri Oct 22 01:53:11 2004
一、宗 旨:为推广本市剑道运动及提升生活品质,锻链强健体魄,提倡有益身心之休闲活
动。
二、主办单位:台北市体育会剑道委员会 台北市体育场
三、指导单位:台北市体育会
四、时 间:93年11月7日(星期 日)上午九时起
五、地 点:台北市立体育馆地址:台北市南京东路4段10号1楼
六、参加资格:凡设籍台北市之民众或热爱剑道学校、团体,按第七条规定均可组队参加
。
七、比赛组别:
(一)社会团体男子组 不限地区
(二)学生团体男子组 限学校团体不限地区
(三)高中团体男子组 限台北市学校
(四)社会学生团体女子组 不限地区
(五)高中团体女子组 限台北市学校
八、比赛辨法:
(一)视比赛队伍多寡,采淘汰或循环赛(大会当天公布)
(二)比赛时间当天公布,胜负三次赛。
(三)每队胜负相同时,以胜负支数判定之,相同时以代表战计时胜负三次,一场分胜负。
再相同时,则以胜负一次赛决定之。
(四)循环赛时,如两队胜负场数积分相同时,以该两队之胜者为胜,如三队以上相等时,
以该循环全赛程胜负人数之商数大者为胜。
仍相同,以该全赛程胜负次数之商数大者为胜;
又相等时,由该相关队代表作计时胜负三次之循环赛至分胜负为止,(惟代表战之胜负人数不
列入计算。)
※(五)团体赛每人只能报名一个组别及队伍,否则取消资格。
※(六)每组未达五队,将与他组合并比赛。
※(七)学生团体组需携带学生证。
九、比赛裁判规则:采用国际剑道联盟最新比赛规则。
十、报名办法:
报名费:团体每队新台币贰千元整。
报名单寄:台北市体育会剑道委员会收
(地址:台北市南京东路四段165号11楼
电话:2392-8857传真:2392-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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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