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nghung ()
看板ck-talk
标题[情报] 合作社
时间Sun Nov 13 10:56:17 2011
相信各位都还记得学期初建中合作社被骂坑钱的事
市议员林世宗炮轰本校,引起政风室调查
依据法律规定毛利不能超过成本10%
而该毛利的定义似乎仅是产品进货成本
人事成本、场地成本、及器具成本等一概不列入
若这样算来,本校福利社一年将亏损百余万
但民斗不过官,学校开会的决定为依法行事
为延长合作社存在时间,将取消清寒学生补助、学生奖学金等福利
此状况下,本校合作社最多可再撑三年(之前存下的公共基金)
若法规不改且市议员执意紧盯建中,本校福利社不久後将仅存於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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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8.232.254
1F:推 andy880036s:>0< 11/13 11:32
2F:推 abz123456789:@@"? 11/13 12:52
3F:推 cktheonly:这哪招= =? 11/13 13:12
4F:推 lexwu200212:所以学弟们可以更开心出去爬墙?合作社倒掉 = 世界末日 11/13 15:55
5F:推 stalinone:林世宗不是只有讲制服吗 11/13 17:07
6F:→ stalinone:制服而已有差这麽多吗 11/13 17:08
7F:推 pigletchu:太夸张了吧= = 11/13 19:58
8F:推 LiveinLove:那每学期学期末的福利社回馈算什麽? 11/13 20:26
9F:→ shunghung:反正就是法规写说利润不得超过一成,但是依照议员的算法 11/13 20:42
10F:→ shunghung:是'进货成本'的一成,不包含合作社的人事支出等等 11/13 20:44
11F:→ shunghung:结论就是学校要依照那样营运然後很快合作社就会倒掉 11/13 20:45
12F:→ shunghung:然後变成外包或大家出去买东西,根本变相图利厂商 11/13 20:45
13F:推 away01231259:所以还是要看法规怎麽写吧 法规没写清楚 就打迷糊仗 11/13 21:04
14F:推 mister12:法规是多年以前订的 如今物价上涨 10%已不敷使用.. 11/13 21:51
15F:推 egg123:太扯了.. 有没有能说话的校友能帮合作社说说话? 11/13 22:52
16F:推 df405102:合作社也可以新训都不要提供便当、新生都不要送餐具阿... 11/13 23:20
17F:→ df405102:不过这样建中都不建中了 11/13 23:20
18F:推 coffeeleaves:太过分了,校园需求早已改变,应当对症下药啊! 11/14 00:32
19F:→ karuwolf:建中校友念法律的、在政界的 出个声吧 11/16 20:55
20F:推 ckandrew000:合作社可是建中人的命脉耶QQ如果合作社倒了,面食部? 11/16 23:11
21F:推 gary0304:上上楼的 念法律在政界的不就有一个很明显吗 哈 11/17 09:10
22F:推 bibo9901:楼上, 虽然很明显但经你一说才想到耶= = 哈哈 11/17 19:19
23F:推 df405102:楼上+1XD 11/17 23:36
24F:推 abcde5872:米酒? 11/18 20:27
25F:推 Dreamflier:这麽爱讲依法行政,有没有想过法律是民国几年定的阿 11/18 22:27
26F:→ Dreamflier:宪法都可以修七次了,这种明显不合逻辑的法却死都不肯 11/18 22:27
27F:→ Dreamflier:修是怎样? 法与社会脱节这麽严重也不仔细检讨 11/18 22:28
28F:→ Dreamflier:算了 反正这就是台湾的法律,愈念愈对台湾的法律绝望 11/18 22:29
29F:推 coldman519:快投书 纳入证件XD 11/18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