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oGaTsu (那欧卡兹)
看板cat
标题Re: [心得/分享] 为何不领养而选择购买
时间Mon Jan 8 03:56:46 2018
※ 引述《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之铭言:
: 好像有点离题了,继续扯政府进来我的错,不好意思。
: 我想政府失能的部份,猫板友应该有底,但是不是只能
: 比较失能政府和资深中途,我觉得有待商榷。我是认同中
: 途存在的必要,甚至觉得公部门无心无力管理时,至少应
: 该多拨/争取一点资源给民间组织;毕竟目前多数民间社
: 团或个人能提供给猫的环境比较好。然而,我觉得要对比
: 各类途径,应该要拿正常值来讨论(我文章的前两点或许
: 不够现实,但是是基於此原则)。我想都抓对方的失能失
: 常来攻讦,讨论会没越来越没焦点。
实际上这不可能。因为「事实」就是在动保议题上,
我们的公部门极度缺乏资源,
资源缺乏到就算连管理特宠相关营利事业,
都很难拨得出足够的资源来管理、主动稽查、监管这些事业,
更别说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来教育业者,从源头改善问题。
如果连现今动保团体认为在动保问题上最严重的「来源」(营利业者)都如此,
就更不用期望我们的公部门在「非营利动保议题」与「社会问题」上,
能够有什麽具建设性的实际作为,也更别说拨资源给民间团体了。
所以,这里所谓的「正常值」若不是根本不存在,
就是当下这种政府普遍失能的情况就是「正常值」(因为没有不失能的状况)。
: 如果您觉得中途远比万恶政府正常得多,完全不需要也
: 不该被批评,那这几篇文章读来铁定是为酸而酸的废文,
: 伤眼的部份真的不好意思。原串是讨论中途订定「严格」
: 认养条件的问题,所以我还是对这一部份给点回应。
: 我觉得许多中途防坏人防到忽略对人「歧视」的严重性
: 姑且拿比面试还严苛的板友感想来举例——今天如果有家
: 公司想徵新人,人资得到的条件是电机类研究所毕业的年
: 轻、役毕男性,那发出去的公告只能提及学历和服役状况
: 其他年龄和性别条件都是违法的。虽然这样要额外花两方
: 的时间筛选和被过滤,但对整体就业环境才友善。我觉得
: 动保观念与饲主教育也类似。
我认为此处以面试来比喻相当适当,但不是您指的这个方向。
因为即便在有就业服务法的保障下,
「实务上」即便人资不在公开徵人的条件上列上特定条件,
实际上也会在面试的过程中「筛」掉那些不符合特定条件的面试者,
例如,饮料店或百货公司专柜当然可以在面试公告符合就业服务法,
但在面试过程中(例如文件审查、实际面谈上)删去那些不符条件的面试者。
因此实际上面试公告「如何」不涉及歧视严格来说就是流於形式,
实际上「业者」仍然有偏好的特定条件也会在面试上实践。
您在此提到「对整体就业环境才友善」,
「理论上」这是正确的,但这是因为资方(企业方)对社会具有企业社会责任,
资方拥有远比劳方更多的资源、时间与人力去负担这些成本,
因此也应该「为了社会整体的良性发展」去肩负起这样的成本,
但我们都知道「实务上」这样的做法对劳资双方只会更不友善,
流於表面「公平」形式的面试公告,
只会让劳资双方花费更多不必要的时间,
在「实务上」去实践那个本来就可以在公告上「筛选」掉人的流程,
资方需要多花一个步骤(如实际面试)才能筛掉那些不符特定条件的人选,
劳方需要多浪费自己的时间,直到面试结束後,
才可能知道自己条件不符合资方需求,
(不过通常劳方不会被告知面试失败的真正原因)
这种流於形式的「不歧视」,实际上只会让双方「双输」。
中途和认养人的关系也是同理。
我们先前讨论过了,中途是「缺乏」资源的一群爱心人士,
中途通常需要一人兼多人用,缺乏时间、资源与人力成本去「这样耗」,
他们手上还有非常多的猫咪需要照顾、需要送养、
需要逐一筛选审核认养人是否符合中途的预期条件,
他们可能怎麽已经在极度缺乏资源的情况下,
再去「额外多花双方的时间」去筛选和过滤?
这样的期待与期望不仅是不切实际,也是流於理想化而没有建设性的。
: 今天比收容所严格的认养条件直观上已经对某些读到认
: 养文的板友造成侵犯,某些徵信条件几乎可比向金融行库
: 借贷。虽然可以解释成中途抱持嫁女儿娶媳妇成亲家的态
: 度在送养,相亲的条件不也那麽严格?但我觉得当这类认
: 养条件广泛流传逐渐变成公约时,还是应该小心防虐防弃
: 却变成人对人的压迫。
同上,事实上有很多婚友社、徵婚相亲联谊活动的报名条件,
还远比中途要求来得严格,
甚至要求财力证明、健康检查报告等资料者也所在多有。
同时,一样还是那个重点:
中途不是唯一的认养管道,且,
认养人在选择中途时,事前就应该做好调查与功课。
认养人如果认为特定中途的条件已经对他构成压迫,
当然就没有理由再去找该特定中途进行认养,
应该去选择那些他觉得条件不会对他构成压迫的中途或其他认养管道。
回头来以您提到的相亲条件为例,
如果某相亲者明知道婚友社A会要求财力证明,
且认为要求财力证明对他已构成压迫,
为什麽非要向婚友社A报名相亲活动呢?
该相亲者该做的,应该是找不需要财力证明的婚友社B。
: 我相信许多中途只是出於好意,证件也是备而不用,但
: 当这类讨论变频繁时,不应该错怪认养人只是娶不到娇娘
: 嫌人母猪。我再举一个充满歧视的例子:如果有个白手起
: 家、其貌不扬的中年富人登报徵婚,基於优生学和对爱情
: 的渴望,开出的条件要妙龄美人,心善还有身材好。即使
: 您不想当少奶奶,仍可能感到不悦。
我不太懂您这里举的例子和中途、认养人之间有什麽关系,
故不多加回应了。
: ※ 引述《NaoGaTsu (那欧卡兹)》之铭言:
: : 标题: Re: [心得/分享] 为何不领养而选择购买
: : 时间: Sun Jan 7 21:29:13 2018
: [snip]
: : 这是「事後」的观点,若认养人出现退养或二度送养的情况,
: : 就代表猫咪和认养人可能都已经「出事了」,
: : 这对中途来说就是难以承受之重,
: : 因为他们是采取「事前」尽可能避免任何「出事风险」的角度,
: : 中途不希望他们悉心照顾的猫咪在送养给认养人後,
: : 会出现任何意外的状况,导致猫咪受到健康或安全上的损害,
: : 同时无法受到认养人对猫咪妥善的终生照顾。
: : 所以,退养或二度送养,单就「猫咪」而言并不会是「赢」的局面,
: : 因为会发生这个状况,就代表「饲养状况出现意外或不如预期」,
: : 当下这个状况对猫而言,就已经是「输」了。
: : 尤其猫咪又是对环境变动与既有地盘非常敏感脆弱的动物,
: : 二度送养通常会让猫咪对再次接触到的新环境和新饲主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
: : 所以我们也可以很常看到被前饲主弃养的猫咪,
: : 在新饲主家中或中途家中出现长期拒食的情况,
: : (所以通常变成需要常跑兽医院打营养针、输液或自行灌食)
: : 这对猫咪而言肯定不是「赢」的情况。
: 这段您误读了,我不是指退养或二度送养是好事,而是对比随意
: 弃养来说,在这样的赛局里,退养是必须承担的风险。但即便如此
: 收容所也不会希望认养人退猫。至於,个人中途是否要用最严苛条
: 件去筛选认养人?我也觉得可以,但如同前述,有些只能默默过滤
: 严苛条件如果变成普罗大众的定型化契约,对人与动物的关系不见
: 得是好事。
所以您可以看到「实务上」中途是如何因应您所谓的赛局的,
就是「尽可能避免」发生退养的风险,把认养人参与赛局的门槛提高。
对中途而言,「退养」、「再送养」和「弃养」都是一样的,
因为这代表认养人违反了当初答应中途应该照顾猫咪终生,
且提供给猫咪良好生活环境与生活照护的责任,
不论形式为何,认养人这样的行为就是一种「卸责」,
所以「家猫送养」才被称为是「送养型弃养」,
不少中途是直接将有家猫送养记录的认养人列为黑名单的。
所以对中途来说,没有所谓「对比随意弃养」而言这件事,
退养、弃养、认养猫再送养,对中途来说都是同等糟糕的错误行为,
若要说这三者有什麽等级或程度差异,那也只是五十步和百步之间的差异而已,
其本质都是错的。所以,中途不会认为这是「必须承担的风险」。
: : 所以,对中途而言,尽可能确保去「筛」掉会造成猫咪「输」的情况与风险,
: : 只让那些可以提供猫咪良好照顾、充足医疗资源、终生照顾的认养人认养,
: : 才是达成中途、认养人以及猫咪「三赢」的唯一方式。
: : 实际上,所有认养途径内,
: : 「防止虐待」最差的管道是路边捞猫和从收容所认养猫咪,
: : 几乎所有有认养记录的虐杀猫咪案例,
: : 都有虐杀猫咪的嫌犯从收容所认养猫咪出来的记录,
: : 公部门若要能「察觉认养频率异常」,
: : 就代表该嫌犯已经领到让收容所的动保人员或志工起疑了,
: : 更别提有多少虐杀猫咪的犯罪者是从路边的街猫下手了(如大橘子案),
: 我没有提路边捡到猫啊,捞猫的变异数太多了很难当认养讨论。
: : 例如先前在嘉义爆出的学生虐杀12只猫的案例就是典型的案例:
: : 「经过查证,鄞生确实在嘉义市流浪犬收容中心的「官方纪录」中领养了4只猫,
: : 随後在侦讯时,鄞生表示自己在嘉收领养过10只猫,其中6只没有签署领养切结书」
: : 全文来源 http://www.tanews.org.tw/info/9592
: : 而中途送养的管道,
: : 由於资深中途们通常已习惯建立并查询认养人黑名单来过滤掉有不良记录的认养人,
: : 同时以相对其他管道更为严格的认养标准与门槛,
: : 反而更能杜绝猫咪落在这类不当饲主或虐杀猫咪的嫌犯手中。
: 某收容所不是还有为绩效而把大批犬只过给私狗园不当饲养的案例
: 但是,和未依规签署文件一样,这不是收容所应有的轻率行为吧?而
: 黑名单中不也有许多中途遇煞的例子?我觉得真的要比较,先讨论两
: 者皆正常的情况或许比较适当。
同上。这还只是「公部门」被爆出来的行为「之一」。
: : 公部门目前在管理机制上的失能,以及动保人员与资源上的缺乏,
: : 实际上是导致虐待、虐杀和弃养猫咪案例不断发生的主因,
: : 单以注射疫苗来追踪这件事来说就好,若没有人检举,
: : 基本上就台湾各县市动保处的承办人员数量而言,
: : 是完全没有办法做到全面主动稽查饲主是否有定期施打疫苗的,
: : (本版上有多少人收到了狂犬病疫苗应施打的通知单却从来没被罚过?)
: 这边必须帮政府(谁?)讲一下话。施打疫苗技术上其实很容易执行
: 不用跟新生儿或孩童就学义务比,只要跟车检一样,让兽医院资料库连
: 动就可以寄单,并对逾期罚款或家访。有法规但窒碍难行的原因还是民
: 众守法的意愿不高。
这也不可能,因为兽医师法目前没有赋予兽医师执行动保法的权利,
且,对兽医师来说,兽医院也是需要「生存」的,
如果兽医师知道某一位上门的饲主没有依法施打晶片和疫苗,
您觉得兽医师「有可能」向动保处举报并实际开罚吗?
如此一来,该间兽医院还有可能可以生存吗?
饲主是兽医院的衣食父母,这是现实问题,
兽医师缺乏动机这麽做,也没有理由毁掉自己的兽医院和职涯。
再者,如果单单只是要开单举发,
依各县市动保处所拥有的晶片与疫苗施打记录,
动保处「根本不用」寄发疫苗逾期应施打的通知单,
直接向饲主寄罚单就可以了,为什麽动保处没有这麽做呢?
这里的答案我就不明说了,留给大家去思考。
: 政府失能的问题很多,但要讨论下去,应该得另外开一串文。
: : 完全只能「被动」因应事情的发生,
: : 所以我们才会不断看到这类虐猫案件、非法繁殖场案件的发生。
: : 我们的公部门基本上在管理流浪犬猫这个问题上,就是失能的。
: : 同上,因为主管机关基本上没有能力针对中途进行认证制度与纳管。
: : 若主管机关有能针对中途进行审核、认证、教育训练与纳管,
: : 事实上也就不需要中途了,
: : 因为用来管理中途所需要耗费的人员数量与资源,
: : 各地动保处若都投入在流浪犬猫的规划与管理上,
: : 就能取代中途的功能,负起公部门本来应尽却未尽的义务与责任了。
: 这边我原本的想像,是跟TNR一样,由政府补助让民间执行
: 您也可以说如果源头有管理,我们需要TNR干嘛?但这样的看
: 法不能规避TNR在某些时空也会遇到问题的现象吧?
这里我不太懂您问的问题想表达的概念是什麽,故不多加回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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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at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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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attalkshow
: 我有Follow,真的
刚刚才发现有些回文没有回应到,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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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mwenders: 谢谢您继续回覆,深夜无人,容我躲在推文回应 01/08 04:38
2F:→ wimwenders: 政府的问题我想先不细究。谈到现在,我觉得情况比较像 01/08 04:40
3F:→ wimwenders: 中途站到政府失职的位置被认养人批评有无妄之灾的感觉 01/08 04:41
4F:→ wimwenders: 但因为这是公众议题,也不能说认养人都是无的放矢 01/08 04:42
此处的问题并不是认养人是否无的放矢,
而是中途的条件问题「并不是公众议题」,
中途并不是公部门、没有主管机关、没有营利,
与认养人之间更没有一般消费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实际上认养人「意识」到的问题来源根本就不是中途造成的,
中途只是「因应」这个问题来源(流浪犬猫的社会问题与动保议题)的对象之一,
而认养人面对的只是中途为了因应这些问题来源的各种形式与类型,
所不得不规划出的制度、形式与手段罢了,
实际上将矛头指向中途,根本无从改善问题来源的根本,只是缘木求鱼罢了。
5F:推 wimwenders: 最後登报徵婚的例子是回覆前面板友的文章,先不讨论 01/08 04:45
6F:→ wimwenders: 我其实比较认同用「相亲」来比喻中途和认养人的关系 01/08 04:46
7F:→ wimwenders: 彼此能越熟悉越好。但我举个身边的例子 01/08 04:47
8F:→ wimwenders: 我有朋友就我看来是很适合的饲主,但她是同性恋 01/08 04:48
9F:→ wimwenders: 所以中途问到她感情状况时,她是会感到不悦的 01/08 04:49
10F:→ wimwenders: 如果以面试来比喻,适度隐藏认养条件(主动回覆结果) 01/08 04:53
11F:→ wimwenders: 绝不是流於表面功夫。 01/08 04:54
这个例子很有趣,
为什麽您的朋友要预设中途会「不认同」多元性别倾向而感到不悦呢?
就如同我前述文章提到的,
中途想了解认养人的感情状况,只是为了降低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这与您的朋友是异性恋、同性恋或是双性恋,都没有直接的关系,
异性恋有的感情状况风险,同性恋也会有,
不会因为您的朋友是同性恋就比异性恋多出更多在感情状况上的风险。
这是否过度预设立场了呢?
反过来说,「就算」中途的确不认同多元性别倾向,
且不在送养页面或送养会上询问认养人的感情状况,
您难道认为对多元性别倾向有强烈不认同状况,
甚至会因认养人的性别倾向决定是否送养猫的中途,
「不会」在与认养人讨论其他问题的过程中(例如家访),
试图透过观察和言语之间的资讯来判断认养人的性别倾向吗?
所以这一样是流於形式,
让中途和认养人双方得花更多的力气与时间,
去完成本来可以花费相对较少时间与资源的流程罢了,结果就是「双输」。
讨论到这里,实际上我们已经可以明白,
认养人有时不想被知道「特定的资讯」(例如您的朋友不想被问感情状况),
很有可能并不是认养人认为该资讯和猫咪未来是否能获得良好照顾无关,
而仅仅是因为:
「认养人就是不想被中途知道这些资讯,和认养猫需不需要这些资讯没有关系」
所以认养人在意的是「自己」,也就是「人」(以人/自己为主体),
是以「自己为本位」、以「自己为出发点」在考虑「认养猫」这件事情。
(先考虑自己,才考虑要认养的猫咪)
但中途在意的并不是「人」(不论是中途自己还是认养人),而是「猫」,
是以「猫咪为本位」在考虑「送养猫」这件事情。
(先考虑要送养的猫咪,才考虑认养人或中途自己)
所以中途认为的是:
「要让猫咪获得良好的终生照护,就是需要知道这些资讯才能判断。」
出发点不同,优先考量的对象不同(人,或,猫),
所以对同一个问题的观感、认知与评价自然就不同。
12F:→ wimwenders: 除非可以放诸四海的标准,写进认养条件都有可能伤到人 01/08 04:58
13F:→ wimwenders: 例如学生族群是高危对象,但也有可能是兽医或生科系生 01/08 05:00
兽医系「学生」或生科系「学生」,
不会因为他们的专业背景就降低他们身在学生族群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啊。
一般学生会因为毕业而可能回老家住,兽医系学生也会。
一般学生会因为毕业而失业,长期缺乏稳定收入,生科系学生也会。
这里的问题是在於「学生」,并不是他是什麽系所或专业背景的学生。
14F:推 wimwenders: 为了快速筛选,很可能会抹煞许多认养人的爱心 01/08 05:03
15F:→ wimwenders: 当快筛变成通则,大家图方便习惯了,就变成普遍的歧视 01/08 05:05
16F:推 wimwenders: 另外,简略回一下疫苗那段。(我觉得继续政府会失焦) 01/08 05:09
17F:→ wimwenders: 那个是假设兽医院像车厂(检验厂),兽医只要上网登录 01/08 05:10
18F:→ wimwenders: 後续,追踪访察和先前的通知当然还是要动保单位 01/08 05:11
19F:→ wimwenders: 没钱或资源?罚下就有了。到头来还是民众不给罚 01/08 05:12
没有什麽叫做「民众不给罚」的问题,
警察什麽时候对闯红灯的驾驶开出罚单,驾驶还可以拒绝的?
如果单单只讨论「执法」,公部门只要「执行」就可以了。
所以问题始终是在於,我们的主管机关「为什麽不执行」?
20F:推 wimwenders: 总结来说,认养标准变成月经文後,我觉得是可以讨论 01/08 05:18
21F:推 wimwenders: 我可以理解猫优先的立场,但我觉得这是人人冲突的关键 01/08 05:26
问题并不在於「以猫为优先的立场」,是否是冲突的关键。
如果中途「不是以猫为优先」来考量,
这些中途当初很可能就不会投入这麽大量的时间、成本与资源在为猫咪付出,
因为他们不以猫为优先的情况下,他们会「优先考虑自己」。
所以我从一开始在此讨论串中就说了,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因为「严格」的中途几乎可以肯定会永远以猫为优先,
觉得自己被侵犯的认养人却总是以自己为优先,
两方的出发点不同、视角不同、价值观不同,
当然就很难存在交集,当然就会一直会有冲突。
22F:→ wimwenders: 举同性恋和相关科系生(对领养有概念)不是怪筛选 01/08 05:30
23F:→ wimwenders: 而是想表达许多理所当然的条件其实无意间会伤到人 01/08 05:32
同上。这就是优先考量的对象不同、出发点不同的问题了。
24F:推 ChaosKomi: 举学生和性倾向的例子怎麽好像问题其实都是领养人没搞 01/08 06:07
25F:→ ChaosKomi: 懂(或中途没说明清楚)为什麽要问才自己觉得被冒犯… 01/08 06:07
26F:推 wimwenders: @ChaosKomi 倒不是,而是因为清楚知道才会被踩点 01/08 06:12
27F:推 wimwenders: 谢谢NaoGaTsu,熬夜费心谈这串 01/08 06:16
别客气,我单纯是因为工作关系,所以那段时间通常都醒着。
28F:推 hyc524: 不懂是清楚知道才觉得被踩点这句话的意思是什麽? 01/08 11:39
29F:→ hyc524: 如果知道中途不喜欢将猫给学生或情侣领养,是否可以向中途 01/08 11:40
30F:→ hyc524: 证明就算是这些身分也可以好好照顾猫? 01/08 11:40
31F:→ hyc524: 学生可以说自己有打工,经济不是问题,家里也支持养猫等 01/08 11:41
32F:→ hyc524: 等,或是虽然有交往对象但自己是猫咪主要照护者,而非情侣 01/08 11:41
33F:→ hyc524: 「一同」饲养 01/08 11:41
34F:推 satan2619: 楼上,被刷掉的认养人有极大记率是收不到任何回覆的, 01/08 14:14
35F:→ satan2619: 因为在你自我介绍是学生的当下,你就被中途从清单中删 01/08 14:14
36F:→ satan2619: 掉了 01/08 14:14
37F:推 wimwenders: @hyc524 我的理解大概像TSA遇到某些护照 01/08 14:18
38F:→ wimwenders: 会把人从安检扫描机的队伍中拉出来搜身 01/08 14:18
39F:→ wimwenders: 或像移民署将某些国籍的夫妻分房间,用隐私问题核对 01/08 14:19
40F:→ wimwenders: 越理解中途没有恶意的认养人越容易对自身感到沮丧 01/08 14:19
41F:→ wimwenders: 可能我比较一厢情愿吧,我觉得猫板认养人没有猫优先 01/08 14:19
42F:→ wimwenders: 也应该有把猫放在「我的最爱」第一页 01/08 14:19
43F:→ satan2619: 我个人认为n大是个很好的中途,至少他是怎麽希望,或 01/08 14:19
44F:→ satan2619: 该说是对猫很好的中途,但不能否认大部分的中途不是像 01/08 14:19
45F:→ satan2619: n大一般,那也不难怪认养人对中途越来越排斥,有作功 01/08 14:19
46F:→ satan2619: 课的饲养者会寻找其他方式领养,没有的可能就直接去购 01/08 14:19
47F:→ satan2619: 买了,那是否反而跟n大希望所有猫好的概念是想法的呢 01/08 14:19
48F:→ satan2619: ? 01/08 14:19
S大你过誉了,我只是因为工作关系,在动保界和宠物业界这些年,
「认识」很多优良的资深中途、动保团体和爱妈而已,我自己本身目前没有在中途。
「饲养」猫咪前做好基本的功课,是身为饲主的义务,
如果没有做好事前调查与功课,被中途拒绝就愤而转往购买一途,
那麽这个「没有做好事前调查与功课」的缺失,当然是饲主自己造成的,
并不是中途或者其他认养管道造成的问题。
49F:→ wimwenders: 所以,我还是会希望两派能有交集或互相谅解 01/08 14:20
同上述,这基本上很难。
猫本(或狗本)与人本之争,早就不是一天两天,
这个议题始终就是无解的。
50F:→ satan2619: 另外我要提醒一些中途,筛选认养人当然是必要且重要的 01/08 14:25
51F:→ satan2619: ,但应该注意比例原则,要知道当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什麽 01/08 14:25
52F:→ satan2619: 事,知道认养人名字、电话、地址跟扫描整张身份证都是 01/08 14:25
53F:→ satan2619: 可以进行下一步动作的,那你就不需要扫描认养人的身份 01/08 14:25
54F:→ satan2619: 证 01/08 14:25
单知道认养人名字、电话与地址,若真的出事了,
通常中途是联络不到认养人的,因为认养人不是留下假资料,
就是中途要联络时,认养人已经搬家或停话了。
今天猫疯社团才有一个送养人发文,认养人当初有留资料但失联了:
http://goo.gl/FJV5ZD
在认养当下留下更多认养人的资讯,
才能确保万一猫咪出事时,可以尽可能找到认养人出面说明或究责。
55F:推 satan2619: 领养当下可以确认身份证是否为真,搬家这个你就算留身 01/08 14:57
56F:→ satan2619: 份证也没用 01/08 14:57
有户籍地、父母或配偶资讯可以做进一步联络。
57F:推 SILVERSELENE: 留身分证字号最大的好处是出事时可以直接提告..... 01/08 15:04
58F:→ SILVERSELENE: 亡羊补牢唯一的用处,但是非常实用,提告是最後可以 01/08 15:04
59F:→ SILVERSELENE: 处置不良认养人的手段(虽然猫可能已经救不回了,只 01/08 15:05
60F:→ SILVERSELENE: 剩下虚弱的法律制裁......) 01/08 15:05
61F:推 satan2619: 你坚持己件我也没办法 01/08 15:12
实务上的确有中途最後依身分证资讯循线找到认养人出面说明,
直接依身分证字号提告是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万不得己才会做的选择。
62F:推 SILVERSELENE: 真的...如果还有选择,如果还有其他可能,我相信没 01/08 15:19
63F:→ SILVERSELENE: 有任何中途想这麽麻烦还要留身分证字号来确保最後的 01/08 15:20
64F:→ SILVERSELENE: 手段。但是实际上......派上用场在台湾并不少见啊 01/08 15:20
65F:→ SILVERSELENE: 另外,签租赁合约跟电信合约大家都可以毫不犹豫提供 01/08 15:22
66F:→ SILVERSELENE: 身分证,到了认养契约反而一堆意见,上述全都属於 01/08 15:22
67F:→ SILVERSELENE: 民事契约,双方留存身分证都是确保彼此的法律权益, 01/08 15:23
68F:→ SILVERSELENE: 在民法的契约上我想这不算很过分的要求吧..... 01/08 15:24
69F:推 wimwenders: 基本资料/身份证记载资料/身份证影本 是不同层次的吧? 01/08 15:30
70F:→ wimwenders: satan提的是纪录到身份证记载资料就好(不留影本) 01/08 15:31
71F:→ wimwenders: NaoGaTsu回应的也是到身份证资讯 01/08 15:32
72F:→ wimwenders: @SILVERSELENE 您是觉得一定要留影本吗? 01/08 15:33
73F:→ wimwenders: 如果是切约留资讯和ID码,认养人应该都可以接受 01/08 15:34
74F:→ wimwenders: 比较敏感的通常是影本 01/08 15:35
留有影本有其好处,否则我们在申办信用卡、金融卡或签电信合约时,
业者也一样只需要记载身分证资讯就好了,为什麽要身分证影本呢?
身分证影本可以确保认养人资讯的取得来源是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若最後真的不得不走法律途径时,
直接提供身分证影本给警方与动保处也会比只单纯提供身分证资讯来得有效力。
75F:推 wimwenders: 电信或金融明订要影本是金融和通讯管制 01/08 15:43
那麽签租赁契约、健身房会员契约呢?
在台湾,和各种业者签定民事契约与消费合约时,
要求要身分证影本非常常见,为何到了认养契约上便如此排斥呢?
76F:→ wimwenders: 个人的民法契约(如租赁)是可以不用影本的 01/08 15:44
同上。
甚至连租车都有业者要求要印身分证、驾驶与健保卡三张证件的影本。
77F:推 wimwenders: 走法律途径跟有无影本(有契约不是吗?)影响应该不大 01/08 15:47
金融和通讯管制是「政府对业者」并非是「业者对消费者」的管制,
以电信合约来说,若只是以「资讯来看」,
要求身分证影本和身分证资讯(字号、户籍)在取得资讯的效力上一样,
电信业者也大可以在签约当下核对身分证上的资讯与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即可,
为什麽一样要印影本呢?因为法律效力上有差异。
同时,有契约不代表中途就能对认养人究责,也不代表一定能究责成功。
留有这些资讯,是为了尽可能掌握认养人的资讯,
以在万不得己的情况下,
可以尽可能地提高找到认养人或对认养人究责的成功率。
78F:推 wimwenders: 应该这麽说,政府有对金融、通信和运输管制 01/08 16:46
79F:→ wimwenders: 要求业者有核对身份和备查资料的责任 01/08 16:46
80F:→ wimwenders: 而业者采最简单的方式印下来,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01/08 16:48
印下来其实对业者来说只会增加成本(要租(购)影印机或扫描机、维修成本与耗材),
并不是最简单的方式,最简单的方式是承办人员直接手写或电脑抄录资料。
且很非常多业者(像健身房)其实政府没有要求管制或监管相关资料,
但民众在签订消费合约时,一样会被要求身分证影本。
认养契约中要求的身分证影本并不是特例,也没有过份苛求。
81F:→ wimwenders: 实务上,我还真没试过坚持手录能不能办门号或租车 01/08 16:49
82F:→ wimwenders: 但一般商家的会员卡或私人租屋,我会避免提供影本 01/08 16:50
实际上就是有这样的案例,google一下就很多了。
83F:→ wimwenders: 对业者来说,法律的效力应该是我有核对(影印)了 01/08 16:52
84F:推 wimwenders: 遇到假证件或冒用,可以回头跟主管机关说我也是受害者 01/08 16:55
85F:→ wimwenders: 这跟动保万一出事的追究不一样吧 01/08 16:57
是,这和健身房要求要身分证影本的用途上的法律效力比较相似,
例如如果健身房设备遭到破坏,
最差的情况下还能以会员资料与身分证影本等资讯对该会员提告并求偿。
此处的法律效力指的就是「究责」的法律效力。
86F:推 wimwenders: 我并非认为不能要影本,而是觉得有认养人感到不妥时 01/08 17:05
87F:→ wimwenders: 中途应该也要释出一些善意 01/08 17:05
88F:→ wimwenders: 例如内政部的房屋租赁范本,附件也有身份证影本可勾选 01/08 17:07
89F:→ wimwenders: 这是用字就是 □双方身份证影本 01/08 17:07
同上。
90F:→ wimwenders: 或者您提到的健身房,体育局的范本也有业者保密义务 01/08 17:08
正常中途也不会拿认养人的身分证影本去做什麽,当然也会尽保密义务,
这有什麽问题吗?
91F:→ wimwenders: 中途在认养条件或契约要求身份资料时,是不是可以加入 01/08 17:10
92F:→ wimwenders: 中途因认养人签订本契约而知悉或持有认养人资料者,均 01/08 17:11
93F:→ wimwenders: 应保密及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办理。 01/08 17:11
94F:→ wimwenders: 中途违反前项规定者,认养人得请求损害赔偿。 01/08 17:11
95F:→ wimwenders: 之类的文字呢? 01/08 17:12
这倒是可以的,但这同样会让中途拿到身分证影本。
96F:推 wimwenders: 先撇开「究责」是否需要身份证影本这问题 01/08 17:15
97F:→ wimwenders: 我想强调的是中途不宜用认养人为什麽那排斥来面对冲突 01/08 17:16
98F:→ wimwenders: 基本资料/身份证记载资料/身份证影本 三个层次 01/08 17:17
99F:→ wimwenders: 如果中途坚持要影本就要给认养人相对的保障 01/08 17:18
为什麽要撇开究责是否需要身份证影本这个问题不谈?
中途要身分证影本就是用来作为「最後手段」用的,究责用的啊。
100F:推 wimwenders: 我觉得这推论不成立啊,通报虐待需要疑犯ID影本吗? 01/08 17:22
为何不成立?如果是一般虐待犯,警方和动保处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
就要先调监视器、调房屋租赁记录、工作记录等资讯,
来逐一锁定虐待犯的身份(如果他在逃的话)与行踪,
甚至在个资法的限制下,若该虐待犯犯下的不是重大刑事罪,
部分资料警方和动保处还无权调阅。
所以,中途手上若有愈多资料、愈齐全,锁定认养人身份与行踪的速度愈快,
实际上「究责」的速度也就愈快。
所以我在上面也说了,中途对认养人掌握愈多的资讯,
在确保猫咪的健康、安全甚至是对认养人究责上就愈有利。
101F:推 wimwenders: 可是上面您提到的所有资料不是都可以抄录的吗 01/08 17:35
102F:→ wimwenders: 给影本会增加认养人身份被冒用的风险不是吗? 01/08 17:36
103F:→ wimwenders: 越过份强调影本的效力,不是让正常认养人担心异常中途 01/08 17:37
同上。所以我前面已经重覆强调很多次了,这是出发点不同造成的观点歧异,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104F:推 travelcat: 感谢N大 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层层厘清。 01/09 01:12
105F:推 darkgs: N大 您认识的中途会把身分证影本留一份给认养人吗? 01/09 04:10
谁的身份证影本留给认养人?@@
106F:→ darkgs: 中途本身的 01/09 04:22
不会。
107F:推 lentahominem: 主食罐 01/09 13:53
108F:→ lentahominem: 抱歉错频>< 01/09 13:53
109F:推 SILVERSELENE: 我会留我的身分证影本给认养人,领养协议书一式两份 01/09 15:46
110F:推 darkgs: 没记错的话S大在高雄?当初找毛孩与S大没缘真是我的不幸 01/10 05:15
111F:→ darkgs: N大 中途良莠不齐的情况非常严重 我个人当初就是无法从中 01/10 05:15
112F:→ darkgs: 途手上通关 才转往收容所捞到我家老大的 您的理念我能够 01/10 05:15
113F:→ darkgs: 理解 但因为我的个人经验 我无法认同… 除了板上个资的问 01/10 05:15
114F:→ darkgs: 题之外 我觉得既然要收费 那单据必须提供 就因为这点被认 01/10 05:15
115F:→ darkgs: 为不够爱猫而丧失资格 我实在是无法认同… 事隔多年中途 01/10 05:15
116F:→ darkgs: 的名字也忘了 只是我大约找了6至7家 都差不多是这个样子 01/10 05:15
117F:→ darkgs: 给您知道一下为何有些人提到中途会这麽反感了 01/10 05:15
如果要收认养费,的确就需要附上相应的医疗单据,
若没有提供单据,中途任意开金额收认养费的确不合理,
所以您的确有可能遇到的皆是较为不正常的中途。
118F:→ darkgs: 後来我本身也送养过4只浪浪,与N大您不一样,我的出发点 01/10 05:33
119F:→ darkgs: 不是找到合格的认养人,而是把对方变成合格的认养人。在 01/10 05:33
120F:→ darkgs: 这个前提下,我的三只猫孩是交到学生手中的,比起社会人 01/10 05:33
121F:→ darkgs: 士,学生好教育太多了。当然对方的经济能力我也有确认, 01/10 05:33
122F:→ darkgs: 而我确认的方式不是问收入,是告知对方「我一个月在毛孩 01/10 05:33
123F:→ darkgs: 身上花费多少」这个金额能不能负担的起?以及若生活遭受 01/10 05:33
124F:→ darkgs: 巨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我们来讨论猫咪的去留。N大您主 01/10 05:33
125F:→ darkgs: 要是针对前端做预防,但人生无常,我是希望我的认养人能 01/10 05:33
126F:→ darkgs: 够有足够的应变能力来处理危机。现在其中一个学生已经结 01/10 05:33
127F:→ darkgs: 婚有小孩了,而猫猫也与他们相处融洽。跟N大分享一下我的 01/10 05:33
128F:→ darkgs: 经验与想法,但我不会以中途自居,这个群体已经被我划入 01/10 05:33
129F:→ darkgs: 黑名单了,所幸还有如N大这样的清流,可惜的是我们终究道 01/10 05:33
130F:→ darkgs: 不同… 01/10 05:33
您的送养理念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但并不是每个中途都有能力、时间与资源这样做,
尤其是中型中途,平时手上至少都有20~30只猫咪,
光是照顾猫咪、筛选认养人就已经没有时间了,
更何况还是要逐一教育认养人,把「不合格的认养人」教育成「合格认养人」?
找认养人这件事,
基本上我认为和找伴侣(不论要不要结婚)、找员工和找消费者都一样,
「比起改变、说服『不对』的人,找到『对』的人才是重点。」
人格特质与思考方式,通常在人类迈入成年时就已经定型,
并且不会轻易被改变,因此要改变「不对」的人相当困难,
我们有时连自己的亲友(甚至是自己)都无法100%说服、改变,
更何况只是来找中途认养猫咪、完全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就算中途苦口婆心、一再提醒、不断叮咛认养人各种重要事项与基本知识,
又有多少「不合格认养人」会100%听进去并照做(有听不见得会实践),
进一步成为「合格认养人」?
而「对」的人,通常不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除非是像311大地震那样的强烈冲击),
而改变自己的信念、价值观与思考方式。
所以,「严格」中途并不会去冒这样的风险,
他们不会让自己的猫去赌面前那个认养人100%会听中途的话、然後乖乖实践的机率,
因为只要面前这个「不合格认养人」没有被改变、没有乖乖实践,
猫咪未来的生活就会增加风险,甚至丧命。
因此,对严格中途而言,找到「对」的认养人,
才是最低风险的方向与方式。
131F:推 darkgs: 谢谢N大的回覆,我想话题就此打住吧!来这不是想引战,只 01/10 19:02
132F:→ darkgs: 是想确认我有没有误解中途,看样子理念依然不同呢..我尊重 01/10 19:04
133F:→ darkgs: 你们的想法,但还是想说你们只是在帮手上的猫,对其他的猫 01/10 19:07
134F:→ darkgs: 毫无帮助。 01/10 19:08
同上述,在此串文章里,我已经说明过很多次了。
中途重视的是怎麽帮「手上的猫」,
找到可以提供给牠良好生活品质、终生完善照护的认养人,
而「其他的猫」是社会问题,本来就是政府的责任,
政府本来就应该针对流浪犬猫进行完整的规划、管理与管制,
是因为政府在流浪犬猫的管理能力上失能与无所为,
所以中途、协会等民间团体与个人才出手去试图改善政府留下来的烂摊子。
中途已经尽可能地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尽量改善他们能负荷的救援猫的「猫生」,
自愿、无偿地努力扛起本不属於他们的责任,
现在怎麽会连政府本该妥善规划管理的「其他的猫」的问题都推到中途的头上?
中途是上辈子造了什麽孽吗?
中途明明是出於善心尽量付出,却活该倒楣被要求负起更多不属於自己的责任吗?
※ 编辑: NaoGaTsu (220.141.17.228), 01/10/2018 19: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