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hbnsqaa (盖亚之盾)
看板cat
标题Re: [心得/抒发] 看完认养同意书,令人裹足不前
时间Mon Mar 28 14:55:03 2011
这些条文都是假设领养人会丢猫的情况
但是领养人也会考虑,送养人存心刁难怎麽办?
毕竟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送养人明事理不刻意找麻烦是两边的福气
但是要刻意找麻烦甚至敛财的情况,在契约下领养人是弱势的
猫也是活生生的,难道不会生病没有意外?
在契约的束缚下,难到要领养人一天24小时都顾猫就好?
换个想法,小猫如果不被人类捡到的话,存活率有多高?能活几年?
之前不知道在哪个网页看到,1年後存活率不超过30%平均存活6年
但是如果被防治中心抓到呢? 存活率不超过10%
这样看来,除非虐猫的人数远超过正常养猫的人,不然基本上被人驯养後
都远比在野外流浪幸福。您说是吗?
如果非得把认养的门槛拉这麽高,而且真的等到了适合的领养人
请考虑一下,在这等的时间内你放弃了多少只小猫,这些都是原本可以获救的小生命
只是为了等一个愿意在契约上签字的人...
PS:我有点不太能体会中途的心理,自己拿给人签的契约通常都有一堆条件,
可是为什麽自己又会把猫拿出来给人领养?爱猫就自己养起来阿。
一下说养的猫太多了,一下又说没工作养不起这麽多,
你自己都无法负担了,干嘛还把猫咪捡回来呢?
捡回来又没办法照自己订的契约照顾猫咪。
你都有理由可以把猫咪送人,我为什麽不能用同样的理由把猫咪送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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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oonshade:简单来说就是不爽不要养,别人契约怎麽订你其实管不着 03/28 14:56
2F:→ moonshade:觉得不妥的自然不会用这种契约... 03/28 14:56
3F:推 edwinn:正确点的心态是对不爽的点提出合理修改的要求 03/28 16:00
4F:→ edwinn:带种点的就是违约上法院看法官心情判决 也不是一面倒的事 03/28 16:01
5F:→ edwinn:现实的比例原则恶意虐猫致死也才罚7万五..违约就五万?卡难 03/28 16:05
6F:→ edwinn:已经签了就的不妥就请出修改要求不然就请求判决契约无效 03/28 16:08
7F:推 edwinn:如果什麽都以上不想作也不想沟通那可见想养的决心不够... 03/28 16:11
8F:推 then911:因为她是中途,如果你也想当送猫的中途,那请自己去外面捡 03/29 00:36
9F:→ then911:来送人 03/29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