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scoco (不爱睡觉的云)
看板cat
标题Re: [情报/新闻] 虐猫致死 女罚2万换缓起诉
时间Wed Dec 8 22:17:13 2010
之前~我在模板就有在追这个事件~(了解的人就知道要从半年前说起)
我欣赏Ever大的勇气跟latifa大的平心而言
阿就是搞不懂有某些人在嘘啥~
要的话~拿点有用的出来
半年前原告就已经提出很多项证据~(一堆都在mo板~请自行参阅)
还有~半灰色地带的人肉早就做完
推文有火气~那就拿点有墨水的文章来战~
※ 引述《latifa (moi)》之铭言:
: 前篇文章大家推文有点火气了~~
: 那我也来做个重点摘要(判决+ever大之摘要)。
: 法院一审判决依据:
: 一 被告虐猫与否?--->医院解剖报告。
: 二 被告须赔偿金额?-->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认养协议书。
: ever大的感想与其推文中的质疑:
: 一 解剖报告医院(长青)跟原告有交情,可能作出偏袒原告的解剖报告。
: 二 依照协议书而判定的赔偿金额太惊人,他(ever大)本人不会签这样的
: 高规格认养协议书
: 我的看法:
: 一 解剖报告医院(长青)与原告固有交情,但是依照判决书内文,长青之所以最後接下
: 解剖责任,是因为谘询多家兽医院皆不得肯定答覆。所以最後才又交长青解剖。
: 同时解剖过程"原告被告双方皆到场并且全程录影"。
: 在此情况下,ever大您仍认为长青会作出偏袒原告的报告吗?
: 再说,报告中显示跳跳虎的伤势是生前造成,猫沙也是生前摄入。
: 如果这是院方或原告假造的,被告为何不在法庭提出辩白,而是坦承虐猫事实呢?
: 二 高规格认养协议书的赔偿金额的确惊人。
: 但是首先,在认养之初被告愿意签下如此协议书,表示她接受其中的条款约束。
: 其次,被告确实违约,而本人也坦承虐猫行为。
: 所以违约的人依照当初的约定赔偿,理所当然。
: 今天,ever大您本人不愿意签属这类的认养协议书,那是您个人的立场。
: 不代表您个人不赞同高规格认养协议书,本案的条约就失去效力。
: 说穿了,原告被告双方当初两愿的协议,与你何干?
: 但是今日您在推文中强调你不愿签高规格认养协议书的立场,又在同文中质疑动物医院
: 的解剖公信力。合并在一起阅读,很容易让读者认为,您在声援已经坦承虐猫的被告。
: 猫版的大众都是爱猫人,跳跳虎的遭遇实在令人鼻酸,也许在这样的情境下,您个人对
医院的质疑,还有对高规格认养协议书的主张,分文提出会比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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