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xus (Lexus)
看板car-pool
标题Re: [X告] 严格限制商业行为![请drip724入内一看]
时间Tue Sep 12 19:30:37 2006
: → wisw:如果这样可以说得通.那是否开业计程车者可以上网PO 09/12 13:24
: → wisw:反正只要不明说他是计程车执业者,也是PO相关共乘文. 09/12 13:25
: → wisw:甚至私底下满人才发车 旁人根本无从得知 不是吗? 09/12 13:25
如果不会恶意影响到他人,那有开业计程车司机来PO文,或是回应共乘的请求文
应该也没关系吧。
一方面是管不到那麽多,二来这种共乘,还是需要二方自己去谈,有时候
想要徵求长期的共乘,这种需求要是有计程车司机可以好好来经营,也可能
可以造福许多板友,所以有机会,反而觉得可以多鼓励计程车司机来这儿逛逛。
只要大家是本着服务的心,你情我愿的,毕竟这儿又不是白吃白喝板;不过,
d 网友似乎这点上已经让其他板友感觉到不舒服,虽然他已经自白:他是一个商人,
不过要是 d 网友您有看到,希望你会懂得大家为什麽会嘘你,或许只要稍稍微微
调整一下,就可以成为一位让人喜爱的商人。
而这应该不是板规的问题。
: → Amophis:其实板主您不要管他爱怎麽po 反正应该没人想坐吧 @@ 09/12 13:32
: → alen0110:我不是神阿>"< 09/12 14:01
: → noniest:版主很辛苦~这种事其实很难规定周全,毕竟法律都有漏洞了 09/12 16:38
: → noniest:而且,诚如A大所言,版友们早就看不惯他po文方式,应该 09/12 16:38
: → noniest:也不会有人愿意坐吧! 版主辛苦啦~ 09/12 16:40
: → noniest:补充一下..每次看到名字那一栏...我就觉得.....0X$@&!... 09/1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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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33.248
※ 编辑: yexus 来自: 140.119.233.248 (09/12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