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ip724 (我不是医生 我是商人)
看板car-pool
标题Re: [X告] 严格限制商业行为!
时间Tue Sep 12 01:25:44 2006
以里程计价是为了公平性
因为我可在各交流道放人接人
这也是给乘客方便
又不是每个乘客的起点终点都刚好和司机相同
请问这样有什麽不对吗?
※ 引述《carbohydrate (碳水化合物)》之铭言:
: 请问板主一下
: 那位以里程计价的类计程车司机 d板友还不算违规吗?
: 若没记错他之前已经违规一次了吧
: ※ 引述《alen0110 (Alen)》之铭言:
: : 共乘出发点乃是基於方便、经济
: : 特别是开车的人,如果是基於商业、营利则已经脱离共乘的范围了
: : 白话一点
: : 如果你今天不是因为为了到某一个目的地而基於方便、经济的考量徵求共乘
: : 那麽就已经不是共乘了
: : 换言之
: : 如果你发文的内容已经很明显几近於客运的行为那根本就与共乘有所违背
: : 本公告特此声明从今日起凡属类似客运之商业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 : 本版将同时给予警告(第一次违规),如有再犯(第二次违规),永久水桶处分!
: : 共乘版BM A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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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85.113
1F:嘘 JasonCC:你会不会PO太多篇了阿~~ 09/12 04:46
2F:嘘 carbohydrate:让乘客自己想付多少就付多少,这样不就好了? 09/12 10:29
3F:嘘 carbohydrate:说自己有点小钱,那就免费载大家,这样才能找到女友 09/12 10:31
4F:嘘 netting:蛮理直气壮的 不错不错 09/12 12:48
5F:嘘 xjp:手痒 09/12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