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0110 (Alen)
看板car-pool
标题Re: [问题] 这个版允许职业驾驶人来徵生意吗?
时间Sun Jun 18 21:44:30 2006
我先声明共乘版是公开版不是个人版
只要你有共乘的需要就可以来这里PO文徵求
不会因为我版主个人的喜好来决定你的权限有无
共乘制度的产生不啻是为了帮利用共乘者节省劳力时间费用的支出
其次本质上也是一种私法上的契约
不管是雇庸契约、承揽契约、委任契约甚至是运送契约都好
只有牵涉到有偿(支付费用)多少都会具有些许的商业性
也因此共乘跟商业性的行为有模糊地带甚难区分
假使不牵涉到有偿那也更是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领域
只要当事人双方合意契约成立
本版不予过问
共乘版的成立宗旨
是提供一个资讯流通的平台
提供共乘的资讯给需要利用共乘的版友
当然在能力范围内也希望能够建立诸多制度以确保共乘的安全性
这也是为什麽特别要建立「推荐」、「负评」的制度
让利用共乘者事後可以透过该制度来推荐或是负评驾驶与乘客
提供一定的资讯来给往後的共乘利用者参考是否参与下次的共乘
其次
假使今天我要禁止一个人发文
在宪法上要"事先"禁止或限制人民的言论手段必须要符合「必要从严最小限缩」的要求
换言之必须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且手段也要非常限缩否则是不被允许的
同样的
在共乘版除非有非常明确的证据非常充分的理由让我可以去限制一个人的发文
有可能是该发文者有极高的概然性会危急共乘或共乘参与者的安全时
这是个非常抽象的概念
要我依照这个理由去禁止某人发文是非常非常例外的情形
(也就是为什麽我当版主到现在只浸过一个人的水桶)
最後是我的看法
1.共乘跟商业本就很难区分,只要符合共乘的要求都可以在本版发文
2.要事先禁止一个人发文,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人有极高的概然性会对共乘或
共乘参与者产生危险,否则都可自由发文
3.私法自治契约自由,只要当事人对於共乘的条件有合意,本版本就不干涉也无法干涉
所以~对於该可能是职业驾驶人的版友所发的文,我不会禁止!
除非事前有明显的事证或是事後有版友透过负评的制度来予以检举不当行为等等
版主才会再进一步采取相对应的处置!
PS:
当然在该可能是职业驾驶人前几次的PO文中,我已经有非正式的口头警告了
如果往後的PO文依然有类此的情形,符合事前有明显的事证的要求
我会做出适当的处置的:)
共乘版版主 Alen
200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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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112.185
※ 编辑: alen0110 来自: 220.135.112.185 (06/18 21:50)
1F:推 carbohydrate:那可以请问#2505跟共乘有什麽关系? 06/18 21:51
2F:→ carbohydrate:那我可以贴中正机场到台北的租车广告吗?跟他一样 06/18 21:51
3F:→ carbohydrate:开货运、 搬家公司的都来这边徵人了,跟共乘有关喔? 06/18 21:53
4F:推 alen0110:2505篇已删除! 06/18 22:17
5F:推 carbohydrate:那#2522中,『降价罗』这个是共乘还是做生意呢? 06/18 22:51
6F:推 alen0110:勿针对内文断章取义,本讨论到此为止! 06/18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