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y1225 (黑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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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共乘制 服务区限停 反映不一
时间Mon Mar 28 08:39:28 2005
共乘制 服务区限停 反映不一
共乘/有人说好 可省钱 有人反对 上下班等来等去 限停/服务区业者赞成 运输业影响
较大
桃园县记者/综合报导
高速公路局鼓励共乘制,以纾解高速公路的车辆流量,并规定4月1日起,服务区停车不得
超过四小时,以免车主长时间占用停车位,影响其他人停车权益,共乘制到底好不好?服
务区限停四小时是否合理?各界的反映与看法不一,以下是受访者的意见。
许佩怡(台北市设计公司职员):我每天从桃园搭火车上下班,听到共乘有些向往,如果
都是认识的朋友共乘上下班,的确可以节省油钱、过路费,但是想要找到共乘的人,实在
不容易。
赵胜忠(出版社编辑):共乘制度当然好啦,像我每天不是追火车,就是要搭计程车到南
崁交流道搭北上游览车,不仅耗时又不方便,如果有三五好友共乘一车,又省回数票还可
分摊油费,又不用挤沙丁鱼,当然舒服。
单齐之(航勤人员):共乘虽然好,但如果把车子停在休息站的话,恐怕有风险,难保爱
车不会遭窃或被破坏。
邱胜宏(新竹科学园区员工):共乘制不自由,上下班都要等别人,没有隐私,中途不能
脱队,无法想去那里就去那里,下班後想四处逛逛也不行,我不会考虑共乘。
林彦甫(高中生):高公局会修改规定服务区限停四小时,应该是发现车位被占用的情形
很严重吧。我爸爸开车载家人回南部时,常会遇到服务区车位一位难求的情形,有时只得
把轿车停在大型车的停车位,的确不方便,也许以後这种情形会改善吧。
邱国荣(中坜市义消):新规定对运输业影响很大,例如中南部载送蔬菜、毛猪车到北部
的大货车,中途疲累如果驶下交流道停在路边休息,很危险,因此大型车停车时间应维持
12小时。
国道一号高速公路中坜服务区一名餐饮人员:服务区停车场被占用情形严重,服务区发现
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车,停车超过半天以上,也影响业者生意,因此区内业者举双手赞成新
规定。
刘家顺(中坜内定里长):改成限停车四小时很合理,服务区属於全体用路人停车使用,
不能沦为少数人专利,有人把服务区当成接驳站或上班停车用途,这是不对的。
【2005-03-28/联合报/C2版/桃竹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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