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456985 (搭波S)
看板car
标题[新闻] 运将路口未礼让行人挨罚6千 法官认证「A
时间Fri Sep 11 16:12:02 2026
运将路口未礼让行人挨罚6千 法官认证「A柱盲区」逆转撤销罚单
2026/09/11 07:56
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70104
台湾近年极力摆脱「行人地狱」恶名,严厉取缔未礼让行人行为,不过,高雄一名彭姓计
程车运将因左转时未礼让行人,挨罚6千元并强制参加道安讲习,彭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指当时因夜间灯光及车辆「A柱」遮挡视线,看到行人时已立刻煞车。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审理後,罕见认同「车体盲区」属於合理物理限制,判决撤销罚单成功翻案!
判决书指出,彭男去年11月29日晚间驾驶营业小客车行经高雄机场入口处左转,当时有民
众录影检举,指控彭男行经行人穿越道时,未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警方事後依《道路交
通管理处罚条例》迳行举发,交通局开罚6千元。
彭男不服上诉表示,事发当时是夜间,路口灯光昏暗,加上车辆左转时A柱正好遮挡视线
,他绝对不是故意不让。当他一看到行人,就立刻踩下煞车,车子的前轮根本还没压到斑
马线。
承审法官勘验影片发现转折,法官指出,影片确实显示小客车开始左转时,行人已在斑马
线上,但计程车的前轮在真正进入行人穿越道之前,就已经完全煞停,足证驾驶有煞车动
作。
法官并罕见采认,汽车在行进与转弯过程中,因为受到车体结构(如A柱、B柱)的限制,
两侧视线本来就没有正前方来得清楚。车辆在转弯时,车身及行驶角度必定会产生短暂的
盲区,这属於「合理的物理限制」判决撤销罚单,仍可上诉。
//
A柱:每次都我的锅!
法官 :这次真的是A柱的锅了
法院认证 转弯本来就有盲区 是合理的物理限制 因此撤销罚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16.26.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ar/M.1789114326.A.EE9.html
1F:嘘 iPadProPlus : 这什麽恐龙法官? 09/11 16:12
2F:→ iPadProPlus : 下次就没煞住了 09/11 16:13
3F:→ shiueyang : 法院认证以後撞到人就说A柱是可以免责的!大家用起来 09/11 16:13
4F:→ hank12332 : 这案子重点是车子没有进入斑马线吧 09/11 16:19
5F:→ hank12332 : 又在乱写新闻 09/11 16:20
6F:推 ThunderOKC : 谢谢法官认证A柱挡视线不算违规,行人被撞刚好而已 09/11 16:24
7F:推 sorkayi : 重点是没压到斑马线好吗 法规是压到枕木才算 09/11 16:24
8F:推 wanderchang : 标准就是没压到线没事,扯A柱太多了 09/11 16:33
9F:推 rrroooqqq : 好哦,有案例的,之後出事就是a柱出来扛啦 09/11 16:34
10F:嘘 iwaitforyou : 标题写A柱比较有流量。 09/11 16:40
11F:嘘 losmith : 法官真的都自助餐耶 不在斑马线上从违停车後跑出来 09/11 16:45
12F:→ losmith : 这样擦撞到都要吊照一年 这个居然可以怪A柱 09/11 16:46
13F:→ losmith : 是不是高雄判的? 09/11 16:46
14F:→ william826 : 绿色现在是嫌票太多? 09/11 17:09
15F:推 alwang : 车子连斑马线都没压到就被开单也很衰 09/11 17:16
16F:推 dick929 : 重点在於轮子没压到斑马线也能开单吧 09/11 17:23
17F:→ dick929 : 垃圾检举人 09/11 17:23
18F:→ dick929 : 车子就没压到线,洗咧检举三小? 09/11 17:24
19F:推 alwang : 看判决书 行人被计程车的急煞吓到闪避 09/11 17:24
20F:→ alwang : 路线设计大师又搞笑了 哪来的检举人? 09/11 17:25
21F:→ dick929 : 跟A柱挡人无关,重点是车子在压线前煞停 09/11 17:25
22F:→ dick929 : “民众录影检举,指控彭男行经行人穿越道时,未暂 09/11 17:26
23F:→ dick929 : 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09/11 17:26
24F:→ alwang : 就是行人跟汽车玩胆子游戏 谁先闪谁输 行人输了 09/11 17:26
25F:→ dick929 : 眼睛如果没用可以捐出去 09/11 17:26
26F:→ alwang : 一个游戏而已 让人没办法营业真的太过分 09/11 17:26
27F:嘘 Atkins13 : 嘘记者是在乱写三小 09/11 17:26
28F:→ alwang : 能煞住是技术好 应该拍拍手 煞不住是你命不好 09/11 17:27
29F:推 simon978 : 以後知道了 都说柱盲区就可以免责 赞喔 09/11 17:29
30F:→ simon978 : A柱 09/11 17:29
31F:→ william826 : 狗干底层 转弯不减速 人品低贱到有剩 09/11 17:30
32F:→ Sciarra : 台湾就是被这些法官搞得乱七八糟 09/11 17:30
33F:→ pf775 : 被撞死只能自认倒楣了啊 09/11 17:34
34F:推 herro760920 : 又是个垃圾法官 09/11 17:34
35F:嘘 k7881683 : 台湾法官真的乱源 09/11 17:49
36F:推 ultratimes : 好了啦,新闻都写在那里了还想怎样? 09/11 17:54
37F:推 william826 : 法律只是最底线 斑马线上的是运将父母妻小 看他会 09/11 18:06
38F:→ william826 : 不会这样开车 09/11 18:06
39F:→ william826 : 开个车也在是是非非 伤害无辜 一辈子捡角真的刚刚 09/11 18:06
40F:→ william826 : 好 老天都唾弃 09/11 18:06
41F:推 gaz844569753: 法官最大,懂吗? 贱民再怎麽吠都没用 09/11 18:20
42F:推 beergap : 高雄合理 09/11 18:28
43F:推 MKIU : 那个智障 哪天就不要被压过去 09/11 18:39
44F:推 IanLi : 道路安全没救了,消除盲区是驾驶责任,若驾驶无法 09/11 18:47
45F:→ IanLi : 排除也应检讨设计责任,怎能变免责理由。 09/11 18:47
46F:→ tokeep : 果然有低能儿看不懂内文 09/11 18:52
47F:→ Feriohan : 那台车没有A柱?这种判例争议超大吧 09/11 19:08
48F:推 MKIU : 高雄人自求多福 09/11 19:18
49F:→ GiantChicken: 他申诉成功应该是他最後有停下来而不是直接过去 09/11 19:39
50F:嘘 Orihimeboshi: 帝王又要驾崩了 09/11 19:42
51F:→ Orihimeboshi: 我只是在你面前晃,没有督进去 09/11 19:47
52F:推 Scofiled : 重点是有停下来啊,如果停下来还要罚,这个更扯吧 09/11 20:17
53F:嘘 jacktsai1243: 重点是有停下来啊,A柱不是主因,烂标题 09/11 20:26
54F:嘘 gghh : 继续下这种智障标题早晚被AI取代 09/11 20:41
55F:推 legendrl : 可是他没压线,还能煞停,没在注意最好来得及 09/11 21:02
56F:推 xhung : 台湾法官没有安全驾驶概念又在乱判 09/11 21:45
57F:→ xhung : 法规的精神是到行穿时就必须停让 用A柱当藉口? 09/11 21:47
58F:推 maniaque : 因为他有发现後立刻煞停的事实可以佐证 09/11 22:20
59F:→ maniaque : 所以举证A柱干扰,具有相当程度的可信度 09/11 22:20
60F:推 dick929 : 又在扩大解释XD,法规可没有规定到斑马线就必须停 09/11 22:23
61F:→ dick929 : 止,不要造谣 09/11 22:23
62F:推 dick929 : 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才需要停让(3公尺条款),不是 09/11 22:27
63F:→ dick929 : 叫你没人也煞停 09/11 22:27
64F:推 dick929 : 车辆都已经停止,而且也没侵入斑马线的范围,既然法 09/11 22:30
65F:→ dick929 : 院都判撤销罚单,检举人应该要负赔偿责任,这样才 09/11 22:30
66F:→ dick929 : 公平吧 09/11 22:30
67F:→ dick929 : 现行的交通检举制度,检举人有权无责,不符合法律 09/11 22:31
68F:→ dick929 : 精神 09/11 22:31
69F:嘘 toshiba5566 : 鬼岛垃圾司法官很厉害 09/11 22:48
70F:→ UWC : 蔡清华的锅,标题下这样 09/11 23:15
71F:嘘 pleasepo : 这什麽垃圾法官,驾驶人有义务摆头确认 09/11 23:34
72F:推 GivemeApen : 合理啊 没压线又没违法 09/12 00:00
73F:嘘 alvinpom : 难怪会是行人地狱 09/12 02:04
74F:推 hcshin : 乡民不会承认有A柱盲区这种东西 09/12 06:53
75F:→ hcshin : 都已经煞停还被检举 09/12 06:53
76F:嘘 TomChu : ??? 09/12 11:17
77F:推 Boss1983 : 都煞住了还检举,呵呵 09/12 13:50
78F:→ cocoi : A柱盲区撞下去应该也要免责吧,法院认证... 09/12 16:16
79F:→ cocoi : 智障治国,今科怜.... 09/12 16:17
80F:→ maniaque : 不好意思,就算真的是A柱,撞上一样采线 09/12 16:40
81F:→ maniaque : 注意车行方向就是所有驾驶人的义务 09/12 16:41
82F:→ maniaque : 法官撤单是因为没撞上,撞上就是过失伤害了 09/12 16:42
83F:→ maniaque : 而同一行为刑事优先,行政次之 09/12 16:43
84F:→ maniaque : 而且,你得举证啊,举证就是一路A柱遮蔽到 09/12 16:45
85F:→ maniaque : 撞上去为止 09/12 16:45
86F:→ maniaque : 但,要是你能够连走到你正前方行人都撞上去 09/12 16:46
87F:→ maniaque : 你告诉我,你的A柱是不是连驾驶前挡都装满了?? 09/12 16:46
88F:嘘 MichaelKiske: 媒体低水准下标配上现代人低落的媒体识读能力 09/12 17:09
89F:推 BensonRobert: 真的吗 09/12 22:30
90F:→ druu : 开先例了? 09/12 22:39
91F:推 jachan : 主因是还没进入斑马线 09/13 10:38
92F:嘘 cc02040326 : 破法官 09/13 17:06
93F:嘘 AlphaMC : 判决书要点是车辆未进入斑马线范围吧,蔡清华下这误 09/15 15:49
94F:→ AlphaMC : 导标题是在唯恐社会不乱? 09/15 15:49
95F:嘘 marquelin : 可悲 09/16 01:57
96F:→ cocoi : 判决的人不知道自己判的东西会被引用。基本上就已 09/17 14:31
97F:→ cocoi : 经失智了。亏他还是司法体系的 09/17 14:31
98F:嘘 zong780405 : 祝福该法官後代都被撞死 09/18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