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c101419 (好像该减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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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阿北被打死最新画面曝!先持刀攻击1分钟
时间Wed Aug 12 10:32: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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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条
对於现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卫自己或他人权利之行为,不罚。但防卫行为过当者,得减
轻或免除其刑。
虽然我也觉得老害死好,但是法律不是用感觉的
法律系大一新生只要修过刑法总则的,都会练习涵摄要件
讲白话就是把事实往法律要件套
从影片上看来,确实老害主动持刀寻衅
透过车窗往内捅,并且造成了年轻人受伤
但是防卫行为客观要件必须是针对「现在」、「不法」之侵害
所谓「现在」,就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不能是报复性的对过去的不法侵害还
击,也不能是对未来尚未发生的侵害预防性攻击
所谓「不法」,必须是以正对不正,如果对方是警察依法逮捕,还手就不能主张系防卫行为
从影片来看,老害攻击完转身往回走,这时候年轻人下车给他一个帅气的擒抱,并导致对方
後脑勺撞击地面
由於侵害已经结束(老害已经停止攻击行为离开),显然这个动作已经不是对现在正在发生
的侵害所为之防卫;退步言之,就算抗辩说这个擒抱还击时空上仍与被持刀攻击具有密接性
,勉强算是防卫行为好了,後续老害倒地呈现出河豚姿态,显然已经失去意识,年轻人再补
灌他两拳,固然是大快人心
但这两拳100%已经脱离防卫行为,而是报复泄愤了,虽然情感上可以理解他为什麽有这样的
举动,然而法理上已经会开始往主观上是否具有伤害甚至杀人意图的方向讨论了
至於後续老害一度脱离险境,五天後又突然不治死亡,那就要进入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的讨
论,在此不另赘述,总之这个案例看来高机率成为近期刑总期中期末考试的题目。
所以开头两位版友说得没错,怎麽会讨论防卫过当呢?一路看下来根本就没办法构成防卫行
为,更遑论防卫过当了。只能说「打输送医院,打赢送法院」,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时爽
快,後患无穷,各位版友戒之慎之
※ 引述《citi54088 (54088)》之铭言
: 阿北被打死最新画面曝!先持刀攻击1分钟...年轻男缝20多针找证据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1/3217467.htm (事发影片)
: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 台中市6日行车纠纷,一名李男持刀攻击叶男,结果反遭叶男赤手狂殴,事隔5天,传出李
: 男重伤身亡。当时附近监视器拍下,李男上前拍窗攻击1分钟,叶男突然跳下车擒抱攻击
: 。检方说,本案先前以伤害罪嫌侦办,谕知叶男5万元交保,今以相字案相验李男遗体,
: 同时传讯叶男,暂无另强制处分,不排除待解剖後,再分案侦办。
: 据了解,叶男确实起初遭到李男持摺叠刀攻击,导致手臂有刀伤,事後叶男缝了20多针,
: 也对李男提出伤害告诉。後来,叶男自行返回事发处附近,寻找监视器画面,欲佐证是李
: 男攻击在先。该店家仅同意提供该段监视器给李男作为证据使用,也未提供给第二人,但
: 近日网路上已经疯传该段影片。
: 该段监视器拍下,李男停在路中间,下车後靠近叶男车辆,对着驾驶座车窗拍打数下,疑
: 似趁叶男降下车窗时,伸手进入车内攻击。事後李男要走回自车,叶男「忍不住」跳下车
: ,一个箭步往李男擒抱,将人扑倒在地。
: 再接着就是有路过民众,以手机拍摄之画面,李男已经倒地不省人事,叶男朝着地上的李
: 男头部重挥一拳,大吼「拿刀?去你XX的」。该段画面再网路疯传。
: 李男起初并无立即生命危险,孰料经过5天治疗抢救,今晨身亡。检方收到警方报验後,
: 以相字案件今早在台中殡仪馆相验,同时传叶男到临时侦查庭接受讯问,由於先前以伤害
: 案件命叶男5万元交保,目前尚待李男遗体在明日解剖,检方未谕知叶男约束力更强的强
: 制处分。
: 6日上午9点28分,台中市北屯区中清路二段与同荣路口有行车纠纷,李男(68岁)与叶男
: (35岁)因为行车问题发生冲突,李男拿折叠刀攻击叶男,造成叶男手臂划伤,叶男随後
: 徒手反击,把李男打倒在地,一度陷入昏迷,李男被送医抢救後,当时并无立即生命危险
: ,双方互告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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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挂了,倒楣年轻人,但看影片不断挑衅还拿刀,真是老害!一次被撂倒,为民除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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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xu3 : 先说是假设 假如他转身走前是说你不出来我都拿xx 08/12 10:39
2F:→ xu3 : 敲爆你窗户,这样符合防卫过当吗? 08/12 10:39
3F:→ xu3 : 因为我们不知道他转身是要走还是换武器 08/12 10:39
4F:→ ss88812 : 某些人就拿自己感觉解读阿 讲再多也没用 08/12 10:39
5F:→ ss88812 : 假设一堆情境也改不了中年89吃刑责的事实 08/12 10:41
6F:→ RocktheBeat : 猜抗辩会说 怕对方要回车上改拿西瓜刀之类的 08/12 10:42
7F:→ RocktheBeat : 不过那Spears第一次在WWE以外的地方看过实战== 08/12 10:43
8F:嘘 ws643908 : 笑死,当拿武器伤人的时候,防御方就有资格守护自 08/12 10:43
9F:→ ws643908 : 己的命 08/12 10:43
10F:→ PtT0615s : 一定要关 不然以後有样学样 交通纠纷不要下车讲多次 08/12 10:43
11F:推 chenghow : 其实辩论都有一定道理,结果就是谁请的律师厉害, 08/12 10:43
12F:→ chenghow : 厉害律师真的可以颠覆大家三观搞定很多事情 08/12 10:43
13F:→ PtT0615s : 照法理上来解释 这就是不可教化 08/12 10:44
14F:→ PtT0615s : 不可教化的人怎麽可以放在社会上生活 关起来才安全 08/12 10:44
15F:嘘 AirCondition: 满无言的,一楼那个假设,人家都要回去抄家伙了, 08/12 10:46
16F:→ AirCondition: 你不是上车躲起来或跑掉,反而暴露肉身去硬干人家 08/12 10:46
17F:→ AirCondition: ,这他妈叫自卫?话讲出来之前你要不要听听看你在 08/12 10:46
18F:→ AirCondition: 讲什麽,你自己相信吗? 08/12 10:46
19F:推 mozzan : 怎麽定义侵害已结束 红绿灯都还没转绿灯 当下也不过 08/12 10:50
20F:→ mozzan : 10秒钟的事情 08/12 10:51
21F:推 MilkTeaMan : 所以他拿刀砍过来时我开车撞他 是不是又防卫过当了 08/12 10:51
22F:→ MilkTeaMan : 但我又没有刀没有枪可以对等 所以我只能急着离开 08/12 10:51
23F:→ MilkTeaMan : 现场误踩油门撞死对方了吗 08/12 10:51
24F:推 mozzan : 难道砍人後 被刀丢了 然後说我侵害结束 往後走 这样 08/12 10:53
25F:→ mozzan : 就不算数了?? 08/12 10:53
26F:推 fatetree : 这对当事人就是可以紧急阻止他继续侵害他生命的方法 08/12 10:53
27F:→ fatetree : 啊,站着说话不腰疼。 08/12 10:53
28F:推 dick929 : 原po是在对牛弹琴、对法盲论法,帮补血 08/12 10:56
29F:推 PeterU : 推个 台湾人智识低端者还是占绝大部分 很悲哀 08/12 10:56
30F:推 maniaque : 早就不是防卫过当了.....起跳过失伤害致死 08/12 10:56
31F:→ ss88812 : 你有一堆选择 选这个方式就爽一时阿 08/12 10:56
32F:→ maniaque : 早就不是防卫过当了.....起跳伤害致死 08/12 10:56
33F:→ maniaque : (修正上面写的过失伤害致死) 08/12 10:57
34F:→ maniaque : 这案子人在车上,关窗开离啥的都可以保护到自己 08/12 10:57
35F:推 demo68 : 你讲的是没错,开走就好了 08/12 10:58
36F:→ maniaque : 冲下去往对方车子方向过去擒抱挥拳,不符合正当防卫 08/12 10:58
37F:推 dick929 : 就让这些法盲继续坚持自己的主张,假如法盲有一天被 08/12 10:59
38F:→ dick929 : 告跑法院,希望各位杠精秉持着“我认为”、“我觉得 08/12 10:59
39F:→ dick929 : ”去跟检察官、法官杠 08/12 10:59
40F:推 missin : 所以要就蓄力一拳K.O.,不要用补的 08/12 10:59
41F:→ maniaque : 或防卫过当要件,徒手攻击头部一拳就停止攻击的话 08/12 11:00
42F:→ demo68 : 年轻人前面有车挡住or红灯挡住吗? 忘了 08/12 11:00
43F:→ maniaque : 较不能够成立故意杀人 08/12 11:00
44F:推 mozzan : 开走没事吗 死者行车记录器不是就证明了开走还是有 08/12 11:00
45F:→ mozzan : 事吗 他追了那麽远不还是追上来了 08/12 11:00
46F:→ demo68 : 不过台湾就是乡憨啦 即使杀人刑责也没多高 08/12 11:00
47F:推 joiedevivre : 法盲还会说什麽过失伤害 是不是看不懂过失的意思 08/12 11:01
48F:→ maniaque : 挥拳构成伤害,伤重ICU五天後不治死亡,高度因果关系 08/12 11:02
49F:→ mozzan : 他第一次就有先下车拿刀要理论 结果车走了马上又开 08/12 11:02
50F:→ mozzan : 车追好远一段追上 这一次就砍到了 08/12 11:02
51F:→ joiedevivre : 这篇正解啦 完全是报复 不是防卫 08/12 11:02
52F:→ joiedevivre : 但法官不论判多轻一定还是会有同情底层的法盲 08/12 11:02
53F:→ joiedevivre : 出来骂恐龙法官 法官最倒霉 08/12 11:02
54F:推 dick929 : 台中东海大七、鬼切大学生VS玛莎三人众……台中人真 08/12 11:03
55F:→ dick929 : 的很彪悍 08/12 11:03
56F:嘘 roger744 : 所以郑捷捅完第一个之後走掉,侵害已结束,攻击他的乘 08/12 11:03
57F:→ roger744 : 客都是伤害罪. 对吧??? 打他的群众很多都没被他捅 08/12 11:04
58F:→ maniaque : 楼上你在搞笑啊....现行犯人人可以逮捕,不知道吗?? 08/12 11:05
59F:推 dick929 : 杠精永远不会让我失望XD 08/12 11:05
60F:→ maniaque : 况且郑捷有弃刀弃武器跪下投降吗??? 08/12 11:05
61F:推 mozzan : 其实可以辩论死者是不是预谋杀人,毕竟他已经自证有 08/12 11:06
62F:→ mozzan : 第一次持刀要攻击的意图,第二次的确得手 08/12 11:06
63F:→ maniaque : 要是放下武器甚至趴在地上,群众还是攻击,那才是伤害 08/12 11:06
64F:推 acesslai : 除非他下车说要拿火箭射,不然开车跑了就好,路没 08/12 11:06
65F:→ acesslai : 被封 08/12 11:06
66F:→ Hotsheep : 老人都有攻击意图了 怎麽知道不是回去拿杀伤力更强 08/12 11:07
67F:→ Hotsheep : 的武器回来呢 08/12 11:07
68F:→ maniaque : 叶男委任律师应该会试着朝防卫过当方向抗辩 08/12 11:08
69F:→ acesslai : 以後被追上来,千万不要开窗,都要假设对方不理性 08/12 11:09
70F:→ acesslai : ,直接报警就好,吵赢了也没鸟用 08/12 11:09
71F:嘘 bizozi968 : 原po很棒 司法特考稳妥妥 08/12 11:09
72F:→ ss88812 : 补那两拳就很难凹了 08/12 11:10
73F:嘘 roger744 : 所以老害往回走几步刀还拿在手上你就知道侵害已结束 08/12 11:10
74F:→ PtT0615s : 吵赢打赢有甚麽好处值得你去换 逞凶斗狠要付出代价 08/12 11:11
75F:→ roger744 : 大家都很会替老害着想耶>.^ 08/12 11:11
76F:→ PtT0615s : 当几秒汉子 换来的是前科 只有社会底层觉得这样划算 08/12 11:11
77F:→ roger744 : 老害刚砍完往回走几步马上就脱离现行犯身分 这转换 08/12 11:11
78F:→ roger744 : 也太丝滑了吧 08/12 11:12
79F:推 icosahedron : 跟法盲真的很难解释,他们的世界的规则都是看包青天 08/12 11:12
80F:→ icosahedron : 跟想像而来的 08/12 11:12
81F:→ icosahedron : 你要懂得保护自己跟反击,那就要理解法律,而不是嘴 08/12 11:13
82F:→ icosahedron : 一波展现正义,之後遇到危险又什麽也不懂 08/12 11:13
83F:推 acesslai : 除非当下我车子没法发动或车窗降不下来,我认为下 08/12 11:13
84F:→ acesslai : 车单挑不会比较好,不管是对方手中还有刀或还有毁 08/12 11:13
85F:→ acesslai : 灭性武器 08/12 11:13
86F:推 preisner : 一楼,我觉得不算, 他已经走了,你也能开车走啊 08/12 11:13
87F:→ acesslai : 毕竟车子就是最大的杀器 08/12 11:14
88F:推 fatdoghusky : 法律上判定老人掉头走你就该跑不能出手 即便他放话 08/12 11:15
89F:→ fatdoghusky : 回车上拿东西要来第二round,但这真的很机车 08/12 11:15
90F:→ fatdoghusky : 至於倒地後补刀这就绝对有问题 无解 08/12 11:15
91F:推 shinmori : 下车冲出去来扑倒殴打老翁这点的确不算是正当防卫 08/12 11:16
92F:推 scarface : 老害倒地呈现出河豚姿态,显然已经失去意识 08/12 11:16
93F:→ scarface : 这种说法完全事後诸葛,我又不是医生我怎知不是装死 08/12 11:17
94F:→ zsp9081a : 法律攻防上感觉你很难说服老头转身回去你还主动自 08/12 11:18
95F:→ zsp9081a : 陷危机去飞扑他是正当防卫啦 08/12 11:18
96F:→ roger744 : 一堆法匠自称法律人难怪台湾一堆法官被称为恐龙 08/12 11:18
97F:推 mozzan : 很多人好像不知道现在倒地这 round 就是第二 round 08/12 11:18
98F:→ KSflyaway : 补那两拳真的没必要 08/12 11:19
99F:→ zsp9081a : 你如果是在老头拿刀在车窗喇的时候就一拳灌到他後 08/12 11:19
100F:→ zsp9081a : 脑勺着地主张正当防卫还有讨论地方 08/12 11:19
101F:→ roger744 : 路上被人砍 不保证一定能逃走最好就是反击到他无法 08/12 11:19
102F:嘘 s37166117 : 你怎麽知道他不是回车上拿更大把的武器 08/12 11:20
103F:→ roger744 : 再还手 重点是选择怎麽保护自己的生命应该视被攻击 08/12 11:20
104F:→ roger744 : 者当下的判断选择 要求被攻击者当上帝的恐龙是....? 08/12 11:21
105F:→ zsp9081a : 你可以开车跑啊....,你主动下车跑去找人二轮决斗 08/12 11:22
106F:→ zsp9081a : 说是要正当防卫?这主张很难过吧? 08/12 11:22
107F:→ zsp9081a : 老头很拿武器很惹人厌是一回事,年轻车主後续动作 08/12 11:22
108F:→ zsp9081a : 又是另一回事了 08/12 11:22
109F:→ zsp9081a : 除非年轻人方的律师有办法说服法官啦 08/12 11:22
110F:→ roger744 : 老害也有车 搞不好他回车上就是准备开车撞你了 08/12 11:23
111F:→ Yoimiya : 看完影片 绝对是有罪的啦 08/12 11:23
112F:嘘 roger744 : 说开车逃跑的到底有没有看影片 前面旁边车子都在等 08/12 11:25
113F:→ roger744 : 红灯是要逃个鬼阿 08/12 11:25
114F:推 fatdoghusky : 下车冲撞可以往侵害进行中解释 怕老人回去拿更大把 08/12 11:25
115F:→ fatdoghusky : 武器或开车撞他(但台湾法官大概率不会接受) 倒下补 08/12 11:25
116F:→ fatdoghusky : 刀就无解了 GG 08/12 11:26
117F:嘘 mynews : 一个疯子拿刀砍 等被砍死 才来考虑是否防卫过当吗? 08/12 11:28
118F:推 vSphere : 法官:杀人罪论处 08/12 11:28
119F:推 Snack : 砍两刀,没死再补两刀,中间等待的过程不能反击? 08/12 11:31
120F:→ Snack : 笑死,砍人的最大。 08/12 11:31
121F:推 charles1975 : 还要赔钱才更杜烂吧 08/12 11:34
122F:推 PTTmac : 阿伯离开抄家伙再回来打呢? 离开又如何 08/12 11:36
123F:→ PTTmac : 年轻人被砍死才能反击吗 08/12 11:37
124F:→ poz93 : 离开拿武器回来 这事没发生 只是猜测 那就没法成立 08/12 11:38
125F:嘘 roger744 : 老害手上武器还拿着阿 不需要离开拿武器回来 08/12 11:39
126F:推 PTTmac : 警察到场压制前,都有被砍死的风险 08/12 11:39
127F:推 me0705 : 真的很多看感觉行事的法盲 08/12 11:40
128F:嘘 GrafSpee : 恐龙法官:为什麽不夺刀? 08/12 11:41
129F:嘘 AirCondition: 一堆可悲法盲,人家都走回车上了你再过去攻击你反 08/12 11:41
130F:→ AirCondition: 而冒危险,哪里自卫? 08/12 11:41
131F:推 ohlong : 下车当下就不是防卫了啊 主动攻击馁 08/12 11:44
132F:推 m82 : 年轻人在车上,可以直接开车离开,讲完了 08/12 11:44
133F:→ m82 : 在法治社会中私刑,就算为民除害也是有刑责的 08/12 11:45
134F:→ chi17 : 给叶男一把刀站在法官前30cm恭请法官宣判 08/12 11:45
135F:推 almanch : 往回走 是要拿破窗武器吧 谁说老人要走了? 08/12 11:45
136F:→ ohlong : 台中遇到拿刀已经算运气好的 08/12 11:46
137F:→ chi17 : 相信法官可以依照条文清清楚楚的做出公正的判决 08/12 11:46
138F:→ ohlong : 只要不是拿rpg都算正常发挥而已 08/12 11:47
139F:→ cva2000 : 老头是现行犯没错,你可以抓住他再交给警察也没错 08/12 11:48
140F:→ cva2000 : ,但如果他已经丧失行动能力,不代表可以继续无限 08/12 11:48
141F:→ cva2000 : 制的殴打老头,这样就超过必要程度了 08/12 11:48
142F:→ mk1689 : 好了啦 用嘴说最轻松 08/12 11:49
143F:推 e04x8 : 我们都是用上帝视角在看事情,上帝视角当然是过失 08/12 11:49
144F:→ e04x8 : 伤害致死,但站在年轻人当下的角度,有老人想对他继 08/12 11:49
145F:→ e04x8 : 续造成伤害的空间与时间延续性吧?比如呛声下次就 08/12 11:49
146F:→ e04x8 : 不要让我看到你,跟呛声你在这,别跑,我去拿只更大 08/12 11:49
147F:→ e04x8 : 的,就不同的情境了吧 08/12 11:49
148F:推 aass5566 : 你怎麽知道他是不是要回车里拿枪开你? 08/12 11:49
149F:→ e04x8 : 美国警察都有合理误判,事後法院无罪的例子了 08/12 11:50
150F:嘘 roger744 : 祝福法匠们被砍的时候都能冷静理性 跟对方讲道理 08/12 11:50
151F:→ roger744 : 倒地後补刀真的有问题 但下车冲撞他夺刀只能说是他 08/12 11:51
152F:→ bpq302302 : 这就是法律禁止报复,像国中割喉弟弟就没机会反杀 08/12 11:51
153F:→ roger744 : 被攻击当下保全自己性命的判断 08/12 11:52
154F:→ bpq302302 : 风向就很明显了 08/12 11:52
155F:推 AirRider : 推论证实辩 08/12 11:53
156F:推 Brioni : 他不是防卫过当,而是制服现行犯、避免危害扩大,进 08/12 11:53
157F:推 riahserf : 法律是一回事 老人家属敢告也是蛮有脸的 ㄎㄎ 08/12 11:53
158F:→ Brioni : 而造成当下更多人生命、身体之急迫为难。阻却违法事 08/12 11:53
159F:→ Brioni : 由在先,当事人在有限时间与环境下采取最小侵害之压 08/12 11:53
160F:→ Brioni : 制手段,也无额外持械,未超过法益衡平之必要程度。 08/12 11:53
161F:→ Brioni : 但判断能力低落,亦无医疗相关背景,也明显可见无杀 08/12 11:53
162F:→ Brioni : 人故意,系因紧急状态下与生理受伤至肾上腺激发而力 08/12 11:53
163F:→ Brioni : 道控制欠当所衍生之过失後果。情急与惊恐而过应予以 08/12 11:53
164F:→ Brioni : 减免。 08/12 11:53
165F:推 tn00210585 : 以色列:不是哦,不是这样子的噢 08/12 11:54
166F:→ roberttony : 过失致死应该有啦,但是老害自找的 死好 08/12 11:54
167F:推 e04x8 : 我讲错了,不是过失伤害致死,应该是伤害至死 08/12 11:55
168F:推 smaller : 大家都知道是报复 只是觉得是替天行道 08/12 11:56
169F:→ smaller : 希望帮年轻的凹看看罪小一点 08/12 11:56
170F:→ fatdoghusky : 家属不用提告也会走法律程序 那都是公诉罪 家属想 08/12 11:59
171F:→ fatdoghusky : 趁机会废物利用看能不能换点钱 垃圾 08/12 11:59
172F:推 a894392000 : 这案例就典型教科书等级的事件 顺便让民众普及一下 08/12 12:01
173F:→ a894392000 : 法律知识 08/12 12:01
174F:推 e04x8 : 要被刀割伤的人,当下做出无情绪,想出各种手段, 08/12 12:02
175F:→ e04x8 : 并选择最佳解,本来就是强人所难。只从影片来看, 08/12 12:02
176F:→ e04x8 : 最後那一拳无关紧要,也没发生持续伤害倒在地上一 08/12 12:02
177F:→ e04x8 : 动也不动的人的状况 08/12 12:02
178F:推 stradadelsol: 我建议每个法官都被这种老害拿刀砍一次 然後再来判 08/12 12:03
179F:→ a894392000 : 今天要玩防卫过当 应该要在他持刀攻击时就马上踩油 08/12 12:03
180F:→ a894392000 : 门 台湾法律肯定轻判又可以教训这个老垃圾 08/12 12:03
181F:→ info1994 : 後面行车记录器出来了 垃圾老头造成矛盾升级怪人家 08/12 12:03
182F:→ info1994 : 脑冲 有够可悲 08/12 12:03
183F:→ info1994 : 那个垃圾老头先乱开然後後面一直找碴 08/12 12:04
184F:推 luckynight : 坐在车上车窗升起来打电话报警就好了..干嘛跟一个 08/12 12:05
185F:→ luckynight : 老害浪费力气 08/12 12:05
186F:嘘 wccw010034 : 五天才死跟当下挥拳要怎麽证明因果? 08/12 12:06
187F:推 calase : 这种状况就算在美国也很难说是什麽正当防卫… 08/12 12:06
188F:推 zombleflcon : 年轻人 可以说 那老人 跟他说 要回车上 拿更长的刀 08/12 12:07
189F:→ zombleflcon : 来砍他 所以 为了保护他自己 他下车马上去追击 反正 08/12 12:07
190F:→ zombleflcon : 死人不能说话了 08/12 12:07
191F:推 TWeng : 美国可以直接撞死他 08/12 12:07
192F:→ a894392000 : 这个年轻人就是犯了太多法官会重判的举动 可惜冲动 08/12 12:07
193F:→ a894392000 : 了 但是可以理解这种愤怒 08/12 12:07
194F:推 danhunter : 事後看谁不知道要冷静,呵呵 08/12 12:09
195F:推 supeedada123: 以台湾目前的风气来说 无罪才是正义 08/12 12:09
196F:推 e04x8 : 用棍子都会死人了,用刀不是造成别人极度畏惧,不然 08/12 12:11
197F:→ e04x8 : 就是极度愤怒。讲“道理”来说,真的是活该 08/12 12:11
198F:→ bhmtkkk1234 : 怕他上车拿刀这个说法就不能是自卫的理由咩 08/12 12:12
199F:推 e22346845 : 本案安全做法是 08/12 12:13
200F:→ e22346845 : 乖乖被砍, 08/12 12:13
201F:→ e22346845 : 乖乖驾车离开去医院, 08/12 12:13
202F:→ e22346845 : 乖乖报警处理? 08/12 12:13
203F:嘘 BreezeMaple : 常理可以理解的话 那奇怪的不就是法律本身?根本强 08/12 12:15
204F:→ BreezeMaple : 人所难的风凉话ㄅ 08/12 12:15
205F:嘘 musicaledio : 所以人人都该带刀放车上,这样被砍的第一时间就能 08/12 12:15
206F:→ musicaledio : 反杀对方,不要补刀 08/12 12:15
207F:推 yeeroyuy : 楼主谈法律...一堆人在键盘自卫... 08/12 12:16
208F:推 e04x8 : 最佳做法,直接不开窗阿。如果是之前玛莎拉蒂,当然 08/12 12:16
209F:→ e04x8 : 是躲车上XD这老头,会让人想下车宾拼输赢 08/12 12:16
210F:推 e04x8 : 人类就动物阿,正常的动物都会“欺善怕恶”啦,肉 08/12 12:18
211F:→ e04x8 : 食动物都知道要放弃会对自己造成伤害的猎杀了 08/12 12:18
212F:推 leo255112 : 老89被打死很爽,年轻89进去蹲也很爽 08/12 12:20
213F:推 ivan761016 : 不爽法律就去修法 以後感到危险就可以把人打死无罪 08/12 12:22
214F:推 sdd5426 : 当看到对方拿刀 正常人都是关紧车窗避难吧 怎麽还有 08/12 12:22
215F:→ sdd5426 : 下车的 想也知道这年轻的八成也是个怎样都要拼输赢 08/12 12:22
216F:→ sdd5426 : 的小8+9 08/12 12:22
217F:嘘 roger744 : 台湾的法律+法匠就是保护加害者,要被害者当上帝圣人 08/12 12:23
218F:→ AHEAD099 : 觉得要被砍了所以趁对方不注意先下手为强 08/12 12:24
219F:→ AHEAD099 : 真的有人觉得这种说词上法院会有用? 08/12 12:24
220F:嘘 roger744 : 没有要先下手为强阿 单纯把他刀子扑掉不让他继续砍 08/12 12:26
221F:→ roger744 : 被攻击者反击怎麽会用先下手为强来叙述呢 08/12 12:26
222F:推 belucky : 觉得反击可以无上限的就继续阿 你可以做任何你觉 08/12 12:26
223F:→ belucky : 得没错的事 但是後果一样会找上你 08/12 12:26
224F:推 sdd5426 : 那对已经昏迷倒地的人补两拳是正当防卫吗 08/12 12:27
225F:推 AlphaMC : 何必对法盲弹琴呢,他们的论点就是只要曾经动手过, 08/12 12:27
226F:→ AlphaMC : 即便之後趁你不省人事状态处理掉都算是正当防卫,也 08/12 12:27
227F:→ AlphaMC : 就是今天不弄死你明天会被你弄的狠劲想法 08/12 12:27
228F:→ belucky : 又来一个要扑掉刀子的 当歹徒有刀你要做的是逃跑 08/12 12:28
229F:→ belucky : 找掩护 车子就是你最好的掩护不是吗 下车到底要 08/12 12:28
230F:→ belucky : 做什麽 跟持刀歹徒对决 把他的刀子扑掉 08/12 12:28
231F:→ dong531 : 台湾就是太低能才在那边防卫过当,刀子他妈的是致命 08/12 12:28
232F:→ dong531 : 武器,看看文明国家怎麽面对拿致命武器的垃圾 08/12 12:28
234F:→ belucky : 万一车上还有同夥 同夥有真理 你要继续扑掉真 08/12 12:28
235F:→ belucky : 理吗 继续阿 08/12 12:28
236F:→ sdd5426 : 没有一个法制完整的国家会允许用私刑暴力讨回自己的 08/12 12:29
237F:→ sdd5426 : 公道啦 因为那等於是在挑战国家的治权 08/12 12:29
238F:→ dong531 : 拿致命武器砍你,都砍出血了,你还在那边假道学温良 08/12 12:29
239F:→ dong531 : 恭俭让的不要防卫过当 08/12 12:29
240F:→ sdd5426 : 怎麽还有以为美国人可以随便开枪都不用负责的法盲啊 08/12 12:30
241F:→ sdd5426 : 我就问正常人看到刀 怎麽不是关紧车窗赶快逃跑 08/12 12:30
242F:推 belucky : 你下车就是暴露自己在最危险的情形了啦 08/12 12:31
243F:→ sdd5426 : 在那边跟持械的输赢 想也知道不是什麽善类 08/12 12:31
244F:→ belucky : 所以说一直吹要下车输赢的不是坏就是? 08/12 12:32
245F:推 StNeverRush : 一开始被拿刀划伤跟後续追出去打人会被当两件事看 08/12 12:33
246F:→ StNeverRush : 防卫正不正当是一开始被拿刀划的当下如果那时候刀 08/12 12:33
247F:→ StNeverRush : 子过来一拳打死老头应该就算正当防卫 08/12 12:33
248F:推 flymomo2001 : 这个事件一次让两个路怒症吃鳖,我是看得蛮爽的 08/12 12:35
249F:推 StNeverRush : 後面追出去打人法官一定会说你怎麽不立即逃离现场 08/12 12:36
250F:→ StNeverRush : XD 08/12 12:36
251F:推 BruceLuo : 法盲这麽厉害不去考个律师帮忙辩护太可惜了 08/12 12:36
252F:推 kingkinggod : 两个都死好,到底在争什麽 08/12 12:36
253F:→ roger744 : 又有87要求受害者开上帝视角检视罗 cccc 08/12 12:37
254F:推 sdd5426 : 受害者咧 有些人脑袋就只能二分法 没想过两个人都不 08/12 12:38
255F:→ sdd5426 : 无辜的可能 08/12 12:38
256F:→ roger744 : 台湾就是这样想法的人太多才会造成受害者权利低落 08/12 12:38
257F:→ roger744 : 喔喔喔好棒喔坐着敲窗砍铁定不无辜喔喔喔喔 08/12 12:39
258F:推 chouvincent : 台湾法律就是落後 承认不难 08/12 12:42
259F:→ TTLKING : 那个老害回头,你再追上去补刀就是犯法了 08/12 12:42
260F:→ TTLKING : 很难理解吗== 08/12 12:42
261F:推 flexin : 有啥好讨论的 两个 89被收掉 爽 08/12 12:43
262F:推 sdd5426 : 对方怎样就一定要立刻用暴力讨回来 会有这种思维大 08/12 12:44
263F:→ sdd5426 : 概跟本案的两人一样都是8+9吧 08/12 12:44
264F:→ AHEAD099 : 最常见错误就是用自己的想法把事情过度简化+二分法 08/12 12:45
265F:推 mozarts : 推6楼,我期待看到Stunner 08/12 12:46
266F:→ AHEAD099 : 把整个过程简化成单一场景然後区分加害者被害者 08/12 12:47
267F:嘘 zzyzx : 这情况下怎麽在车内正当防卫 老害离开搞不靠去换刀 08/12 12:48
268F:→ zzyzx : 再过来 08/12 12:48
269F:推 acesslai : 不如直接在车上吓到打倒车档後退还比较乾脆,後续 08/12 12:54
270F:→ acesslai : 不用再想 08/12 12:54
271F:→ maniaque : 现在都有推文编说回车拿大刀,就差没讲拿AK出来了 08/12 12:55
272F:推 asdasd4522 : 上一篇就一堆人用上帝视角马後炮 什麽让他刺一刺在 08/12 12:56
273F:→ asdasd4522 : 车上报警就好或是不要下车 不要摇下车窗就好 教人 08/12 12:56
274F:→ asdasd4522 : 等死 教的很好 很棒 08/12 12:56
275F:推 frank111 : 就没有假设阿,你车前头没有东西,不会开车离开吗 08/12 12:56
276F:推 wpd : PTT的风向通常都是................. 懂得就懂 08/12 12:57
277F:→ frank111 : 你管他转头拿什麽,跑啊~~,都预设他要杀你了还不跑 08/12 12:57
278F:推 asdasd4522 : 跟前年拿刀无差别杀人的案件一样 有人说开车撞 08/12 12:58
279F:→ asdasd4522 : 有人说一群人上去压制一样 上帝视角马後炮 08/12 12:58
280F:→ fatdoghusky : 你跑他也会追 都追一路了到时候直接撞上来有比较好 08/12 12:58
281F:→ frank111 : 有阿,开车撞死他说不定还无罪呢 08/12 12:59
282F:→ frank111 : 下车就是要输赢,输就进医院,赢就进法院,看来要进 08/12 12:59
283F:→ asdasd4522 : 现在人家回击说人防卫过当 说人法盲 难怪台湾警察 08/12 12:59
284F:→ asdasd4522 : 开枪会被说执法过当 08/12 12:59
285F:→ frank111 : 监狱了~~~ 08/12 12:59
286F:→ maniaque : 车窗关起来,油门一催,就是最安全的方式 08/12 13:00
287F:→ maniaque : 选择开门下车攻击对方,那就是单纯的攻击了 08/12 13:01
288F:推 acesslai : 你驾驶着1两吨重的家伙跟我说怕? 08/12 13:02
289F:→ maniaque : 想在法院主张自己开门下车,以肉身攻击,叫正当防卫?? 08/12 13:03
290F:推 asdasd4522 : 不管开车撞还是下车反击一样都会被讲防卫过当 台湾 08/12 13:03
291F:→ asdasd4522 : 司法 真棒 08/12 13:03
292F:推 capazek : 干死这种老废物就对了,少了个祸害 08/12 13:04
293F:→ asdasd4522 : 反正以後大家路上遇到拿刀就是跑 不然找东西挡 跑 08/12 13:04
294F:→ asdasd4522 : 输 没东西就是给人家刺 回击把人打死也是赔自己的人 08/12 13:04
295F:→ asdasd4522 : 生 不如给人刺死 08/12 13:04
296F:推 s880098 : 最简单理解啦 正当防卫就是QTE, 你太早或太晚都不 08/12 13:06
297F:→ s880098 : 构成要件 08/12 13:06
298F:→ frank111 : 不念书的就是这样逞一时之快,原本稳赢的局,弄成变 08/12 13:07
299F:→ frank111 : 杀人犯,对方拿刀,冲下车就是最糟的选择,把自己曝 08/12 13:08
300F:推 belucky : 还在网上鼓吹正面迎击持刀歹徒 到底多想害死人 08/12 13:08
301F:→ frank111 : 露在危险之中,不小心被老人反杀就什麽都没了 08/12 13:09
302F:推 StNeverRush : 没错啊 现在法律规定下就只有跑跟挡这两条路 其他 08/12 13:09
303F:→ StNeverRush : 後续多余动作致死都算你头上 08/12 13:09
304F:嘘 roger744 : 说开车逃跑的人是眼睛加了吗 前面旁边都车怎麽开车 08/12 13:12
305F:推 kbpoop : 这应该是普通杀人 完蛋了 08/12 13:12
306F:推 darren9 : 不是补两拳是叫醒对方 08/12 13:12
307F:→ roger744 : 说风凉话特别会 连看清楚现场情况都做不好 08/12 13:13
308F:推 SuHoNdA : 解释很清楚 08/12 13:13
309F:嘘 smallpig02 : 你很认真讨论法,但人家被拿刀的砍了反击,他在乎 08/12 13:14
310F:→ smallpig02 : 法吗?在乎打死人还要上法院吗? 如果人家根本不在 08/12 13:14
311F:→ smallpig02 : 意,只在乎被人砍了就一定要干回去,那不知道乡民 08/12 13:14
312F:→ smallpig02 : 在认真什麽呵呵 08/12 13:14
313F:→ roger744 : 还有说驾驶一两吨重的家伙就不怕的....你开车遇到球 08/12 13:14
314F:→ roger744 : 被球棒队拦停也不用怕罗?? 开车辗过去是吗 08/12 13:15
315F:推 frank111 : 旁边车道明明就是空的,前面还在逼车被打,发现有生 08/12 13:15
316F:→ frank111 : 命危险,就说要遵守交通规则,笑死~~ 08/12 13:16
317F:→ roger744 : 哪边车道是空的....?左边还是右边? 08/12 13:16
318F:推 sdd5426 : 网路上武术大师真的多 对方都持械了还要鼓励下车拼 08/12 13:18
319F:→ sdd5426 : 输赢 佩服佩服 08/12 13:18
320F:→ PtT0615s : 你把对方打死你很开心但有代价 你事後提告不要和解 08/12 13:20
321F:推 q2520q : 这些人就是没有想要跟你讨论实物上的判例啊,只是想 08/12 13:20
322F:→ q2520q : 抒发自己的情绪而已,反正打官司的又不是他 08/12 13:21
323F:→ PtT0615s : 才是最佳的报复方式八 CP都不会算还要跟人输赢 08/12 13:21
324F:嘘 roger744 : 事後提告....呵呵 砍无辜的路人砍到毁容判8个月就是 08/12 13:22
325F:→ PtT0615s : 报复的方式很多种 你选择最差的 只能是底层脑 08/12 13:22
326F:→ roger744 : 这同一个老害 被毁一生换来就是对方去关8个月 08/12 13:23
327F:→ icosahedron : 武术大师遇到冲突也是躲起来啦,所以才会在这里出气 08/12 13:23
328F:→ icosahedron : 啊,顺便嘴一句法律没用,呵呵 08/12 13:23
329F:推 sdd5426 : 所以就说了 会觉得什麽都一定要用暴力讨回来的 八成 08/12 13:23
330F:→ sdd5426 : 也是个8+9啦 08/12 13:23
331F:→ PtT0615s : 除非你告诉我你杀人无罪 也不用扛重伤罪 那你赢 08/12 13:23
332F:→ roger744 : 这老害已经得到他应得的报复了 死得其所 08/12 13:23
333F:推 StNeverRush : 我是觉得也不用在这边说服大家说这是正当防卫啦 去 08/12 13:23
334F:→ StNeverRush : 应徵辩护律师讲给法官听比较实在 08/12 13:23
335F:→ icosahedron : 这辈子遇到问题就只会用蛮力不动脑,长大了发现蛮力 08/12 13:24
336F:→ icosahedron : 不是死伤就是坐牢,还是不动脑 08/12 13:24
337F:推 piyopiyolee : 帮补血,法盲真多 08/12 13:25
338F:嘘 roger744 : 呵呵 法匠思维就是先检讨被害人 难怪当了法官也一样 08/12 13:26
339F:→ xulzj524 : 虽然这件事 08/12 13:27
340F:→ xulzj524 : 就一个前科有问题的老人跟一个火大的+9 08/12 13:27
341F:→ xulzj524 : 不过如果上次在台北乱砍人的那个 08/12 13:27
342F:→ xulzj524 : 砍完人 慢慢往旁边走 准备去其他地方砍人 08/12 13:27
343F:→ xulzj524 : 这时候有人过来撞他把他撞死了呢 08/12 13:27
344F:嘘 ckleonhsu : 法匠无误 08/12 13:34
345F:嘘 nonedude : 什麽过去 现在的烂定义 照你这定义 现行犯要改名叫 08/12 13:34
346F:→ nonedude : 过去犯 08/12 13:34
347F:推 zx2751206 : 上帝视角没意义,今天如果是另一个时空,老人捅到 08/12 13:35
348F:→ zx2751206 : 年轻人要害,风向又变了,所以法官哪能猜那麽多, 08/12 13:35
349F:→ zx2751206 : 就是看现有证据来判而已,今天这个时空的老人被捕 08/12 13:35
350F:→ zx2751206 : 两拳挂了,年轻人也完了,就酱子呗 08/12 13:35
351F:嘘 hanmas : 侵害已结束怎麽判定的? 对方可以有回去换武器继续 08/12 13:36
352F:→ hanmas : 砍的前科 08/12 13:36
353F:→ hanmas : 可是有 08/12 13:36
354F:推 sk0181607 : 六楼讲的对,第一次到实战spear 就打死人真的Don’t 08/12 13:38
355F:→ sk0181607 : try this at home 08/12 13:38
356F:推 tihs104 : 补血,杠精有够多… 这要杠下去真的要看律师的嘴了 08/12 13:42
357F:→ tihs104 : ,譬如说有没有录音他要换家伙,或者他有更强的家 08/12 13:42
358F:→ tihs104 : 伙为什麽不先拿出来,但至少影片证据就是倒地多灌了 08/12 13:42
359F:→ tihs104 : 两拳 08/12 13:42
360F:推 fulongb210f : 叶男难脱刑责,不过,如果有小额捐款,小弟愿捐1千 08/12 13:42
361F:→ fulongb210f : 元表示感激。 08/12 13:42
362F:→ Arashi0731 : 对方持刀不代表你能打死对方 08/12 13:42
363F:推 offstage : 等你家小孩被人拿刀砍,再检视一次自己说过的话。 08/12 13:43
364F:→ offstage : 台湾的法律被人看不起是有原因的。 08/12 13:45
365F:推 debris : 请大家多练习QTE好吗? 08/12 13:47
366F:推 icosahedron : 法盲又开始威胁人了,要不要顺便唱包青天 08/12 13:49
367F:推 zagioo59598 : 老头看到对方下车冲过来 还有挥刀的意图诶 08/12 13:50
368F:推 Jacky4939112: 被攻击当下方向盘打到底倒车辗过去才是正解 08/12 13:51
369F:→ Jacky4939112: 其他方法要法律上安全下庄很难啦 08/12 13:51
370F:推 griswold : 老人往回走是单纯离开,还是要回去拿其他武器?必须 08/12 13:52
371F:→ griswold : 主张不法侵害还没结束,才有进一步的答辩空间 08/12 13:52
372F:→ ohyakmu : 他来拼生死,你运气好没被捅死,他转头就算战斗结 08/12 13:53
373F:→ ohyakmu : 束? 08/12 13:53
374F:推 hinesmile : 回头有可能是要拿火箭筒 没阻止年轻人应该已经炸成 08/12 13:54
375F:→ hinesmile : 灰了 08/12 13:54
376F:推 xjapan329 : 换你在车上被捅,看你还能侃侃而谈预设这麽多立场与 08/12 13:55
377F:→ xjapan329 : 後果不,生命都受到威胁了,哪还管你这麽多,法律千 08/12 13:55
378F:→ xjapan329 : 百条,他妈命只有一条 08/12 13:55
379F:推 sdd5426 : 一开始不要斗不就没事了 我就问对方拿刀你到底为什 08/12 13:56
380F:→ sdd5426 : 麽要开窗 08/12 13:56
381F:→ sdd5426 : 世界上应该没有哪个法律完整的国家允许人民用私斗讨 08/12 13:56
382F:→ sdd5426 : 权益 08/12 13:56
383F:→ sdd5426 : 都多少宣导了碰到行车纠纷上策就是直接离开 离不开 08/12 13:58
384F:→ sdd5426 : 就关紧门窗报警 任凭对方叫嚣等警察来处理不就好了 08/12 13:58
385F:推 fulongb210f : 驾驶一开始没看清楚对方拿刀吧? 08/12 13:58
386F:→ elvaismylove: 这就是法官的样子各位,认好 08/12 13:58
387F:推 sdd5426 : 你在发生冲突的当下不是避难而是开窗 那就是准备跟 08/12 14:00
388F:→ sdd5426 : 对方输赢了啦 这种情况叫私斗不叫防卫 08/12 14:00
389F:推 SC30mvp : 满好笑也满可悲的 原po完全是在对牛弹琴 08/12 14:01
390F:→ sdd5426 : 今天只是那个年轻的运气好抓到时机一击KO 一个操作 08/12 14:01
391F:→ sdd5426 : 不对躺医院的就是你了 08/12 14:01
392F:推 frank111 : 不管什麽视角,冲下车就是最蠢的 08/12 14:02
393F:推 cama : 法盲觉得被攻击是能开无敌星星合法杀人的好机会 吗 08/12 14:02
394F:→ SC30mvp : 只会出一张嘴 出事了在法庭上不是哭就是靠北靠母 08/12 14:02
395F:→ frank111 : 随便亮刀还出刀的绝对是疯子,就算8+9也不会随便砍 08/12 14:03
396F:→ SC30mvp : 这案子正解就是不要下车 对方拿刀你下车跟他输赢再 08/12 14:03
397F:→ SC30mvp : 来吵法律问题 荒谬至极 08/12 14:03
398F:推 ctes940008 : 杀人罪非告诉乃论,跟家属有没有提告没关系。 08/12 14:03
399F:→ frank111 : 人,下车跟一个疯子拼命?谢谢他除两害 08/12 14:04
400F:→ ctes940008 : 下车去痛打是要跟他决斗,决斗是自我防卫吗? 08/12 14:05
401F:→ ss88812 : 某些杠精法盲可以吵快半天也不简单... 08/12 14:05
402F:推 charmingpink: 反正把那个老头打死就是英雄了 前科累累 我也住台 08/12 14:05
403F:→ charmingpink: 中 没打死换我遇到多衰 08/12 14:05
404F:→ frank111 : 这两个应该是同类的人,20年後躺在地上的就换人罗 08/12 14:06
405F:→ frank111 : 对一个躺在地上吐血的老头出拳,还打头部,这跟出刀 08/12 14:08
406F:嘘 stealk : 文组法匠 08/12 14:08
407F:→ frank111 : 也没什麽两样了,去查一下前科说不定也很精彩 08/12 14:08
408F:推 whiteheart : 推 08/12 14:11
409F:→ charmingpink: 周处啊 对我来讲周处算英雄了 08/12 14:11
410F:→ charmingpink: 知道要补刀打死 08/12 14:11
411F:→ offstage : 叫人法盲杠精?法庭上不就是检辩双方杠精在对打吗? 08/12 14:14
412F:→ offstage : 如果有绝对唯一的正义,那又何必辩论?双方证据拿出 08/12 14:15
413F:→ offstage : 来都不要讲话阿 08/12 14:15
414F:推 gm3252 : 推,根本没有防卫而是该讨论伤害还是杀人 08/12 14:16
415F:推 offstage : 有一天当你家人在那台车上,记得千万不可以有伤害他 08/12 14:17
416F:→ offstage : 人的念头 08/12 14:17
417F:→ offstage : 光是是说话大声点,对方就可能心生畏惧了。 08/12 14:17
418F:→ jimhall : 法律上都对 但判决大家都觉得不公正 那还需要法律 08/12 14:20
419F:→ jimhall : 干嘛 08/12 14:20
420F:→ jimhall : 不能解决问题的法律制度 就是让法律人独裁统治世界 08/12 14:20
421F:→ jimhall : 而已 08/12 14:21
422F:推 ru04hj4 : 法匠vs法盲 08/12 14:24
423F:推 sdd5426 : 不然呢 有没有家人在车上都不可以有伤害别人的念头 08/12 14:24
424F:→ sdd5426 : 啊 小学老师没教你吗 08/12 14:24
425F:嘘 whitedeath : 法律就是文字游戏,想怎麽解读就怎麽解读 08/12 14:25
426F:推 cama : 反对法治社会可以移民去墨西哥好好享受私法正义 08/12 14:28
427F:推 abeliangroup: 他可能说要回去拿枪阿 08/12 14:32
428F:嘘 jemmy3ch : 原来是回合制战斗啊 只有被砍的时候可以反击 他一 08/12 14:45
429F:→ jemmy3ch : 往後走就立即停止战斗XDDD 08/12 14:45
430F:→ jemmy3ch : 文组已经开示了 他捅一捅你 把刀丢掉就要立即停止 08/12 14:47
431F:→ jemmy3ch : 反击 然後虽然是红灯旁边都车但要马上逃跑 怎麽跑 08/12 14:47
432F:→ jemmy3ch : 自己想 08/12 14:47
433F:→ jemmy3ch : 好奇问一下法律人 是不是连影片都没看就在大谈啊 08/12 14:47
434F:推 sdd5426 : 你一开始不要抱持着一定要拼输赢的心态 把车窗关紧 08/12 14:50
435F:→ sdd5426 : 不就好了 车用玻璃才没可能用一把刀就击破啦 08/12 14:50
437F:→ PowerPro : 正当防卫不合理之处就是用事後的第三人上帝视角判断 08/12 15:01
438F:→ PowerPro : 反正当下最後被捅死 也是你命该如此 08/12 15:02
439F:嘘 roger744 : 这些念法律的念到脑袋糨糊化难怪被称为法匠 08/12 15:07
440F:嘘 lzyamos99032: 你看到人家拿刀出来砍你最好有礼貌问他砍完没 是不 08/12 15:08
441F:→ lzyamos99032: 是要砍死你 不然智障法盲法官不知道侵害是否结束了 08/12 15:08
442F:→ lzyamos99032: 你能不能反击 嘻嘻 08/12 15:08
443F:→ frank111 : 法盲只想以暴力解决问题~~ 08/12 15:08
444F:嘘 leocs : 这就是为什麽台湾的法律都在保护坏人,逼的人民只 08/12 15:15
445F:→ leocs : 能诉诸私刑,旦凡法律可以多保护好人一点点,人民 08/12 15:15
446F:→ leocs : 就可以相信司法会还自己一份公道,这年轻人可能就 08/12 15:15
447F:→ leocs : 会选择待在车上报警而不是自己解决,法律人们你们 08/12 15:15
448F:→ leocs : 有想过为什麽人民不相信司法吗? 08/12 15:15
449F:推 frank111 : 因为法盲都不念书只想用暴力解决问题啊 08/12 15:21
450F:→ bbbing : 你说的是台湾的法律实务这样搞,考是这样考 08/12 15:21
451F:→ bbbing : 但你要说这就是正确、正义,那问题可多了 08/12 15:21
452F:→ bbbing : 把罪证只有供词的人判决死刑羁押十几年也是合法的喔 08/12 15:22
453F:→ bbbing : 依法论法不是不行,但把法律当正义可就有得谈了 08/12 15:23
454F:推 fulongb210f : 断点如何判定?不是当下当事人当在那氛围,都只是 08/12 15:35
455F:→ fulongb210f : 脑补。死者离开时有无呛声、威胁,导致叶男认为威 08/12 15:35
456F:→ fulongb210f : 胁并未解除而需下车反击,谁知? 08/12 15:35
457F:推 zeolas : 建议楼主早日放下助人情节,我好几年前就放弃在网路 08/12 15:35
458F:→ zeolas : 上谈法律相关的议题了,反正抱着错误观念上法院倒楣 08/12 15:35
459F:→ zeolas : 的又不是我 08/12 15:35
460F:推 omanorboyo : 以安全防卫考量待在车上 才是正确的 08/12 15:51
461F:→ omanorboyo : 而且前面没车开走就是了 08/12 15:51
462F:推 jimhall : 就是要给法律人赚的意思 符合常识就没获利空间 08/12 16:16
463F:→ PowerPro : 有看影片的就知道那老人砍完离开门边又走回来2次了 08/12 16:19
464F:→ PowerPro : 不是一次砍完就离开 08/12 16:20
465F:推 gm3252 : 离开呛声威胁也不能扑上去打阿 08/12 16:20
466F:推 frank111 : 这老人似乎有宫庙背景,被白的找上是小问题,被黑的 08/12 16:23
467F:→ frank111 : 找上那就麻烦罗~~~ 08/12 16:23
468F:→ frank111 : 跟黑的说要用暴力解决,谁会被谁用暴力解决呢? 08/12 16:24
469F:嘘 ringil : 下车大骂干X娘吸引老人回来攻击可以吗 08/12 16:25
470F:推 good5755 : 手上有刀可以算正当防卫吧 08/12 16:35
471F:→ good5755 : 至於倒地後持续攻击 法院好像有类似案例判有罪 08/12 16:36
472F:推 deolinwind : 没看过反派求饶一转身捅死主角 08/12 16:41
473F:嘘 roger744 : 相信法律的结果就是被毁容一辈子只判8个月 呵呵 08/12 16:56
474F:→ roger744 : 法盲的是当人民说司法不合理的时候说是你们不懂法 08/12 16:58
475F:→ roger744 : 谢谢指教的法匠吧 08/12 16:58
476F:嘘 max205 : 所以刀只是拿起来朝着你没挥下去 你就不能自卫la 08/12 17:11
477F:→ max205 : 挥下去那个"当下" 你才能自卫哦 >.0 08/12 17:11
478F:推 neilss0088 : 他这叫不甘被老翁持刀划伤,因而报复失手致死 08/12 17:23
479F:推 wade2432 : 法盲之所以是法盲就是教不会,反正这世界法律不会 08/12 17:27
480F:→ wade2432 : 照法盲想像中的去定去判,就让他们有天自己跟法官 08/12 17:27
481F:→ wade2432 : 慢慢凹 08/12 17:27
482F:推 ives522 : 司法果然没救了 08/12 17:51
483F:→ bbbing : 法律与常识有很巨大的鸿沟,但法律人是以此为傲的 08/12 18:16
484F:→ bbbing : 法律应该是如此难以理解的东西吗 08/12 18:17
485F:推 s6525480 : 被骂成这样 民众已经不信任司法保护自己不被信任 08/12 18:31
486F:→ s6525480 : 丢脸死了还沾沾自喜 08/12 18:31
487F:→ s6525480 : 自己都做不到的事要求人民做到 08/12 18:31
488F:推 Lin17Show : 感谢法匠们专业解释 不胜唏嘘 08/12 18:38
489F:→ s6525480 : 信心崩坏的地方 08/12 18:40
490F:→ s6525480 : 提的法律 要抽的税不会有人要遵守 08/12 18:40
491F:推 samuelyen : 平常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现在又说司法没救,酷 08/12 18:42
492F:推 kurapica1106: 好心讲解 推 08/12 18:50
493F:推 mscmobitai : 因为大陆法系就是一个笑话 08/12 18:54
494F:→ mscmobitai : 这家任何一个海洋法系的国家,我相信绝大部分是判 08/12 18:54
495F:→ mscmobitai : 无罪 08/12 18:54
496F:推 IanLi : 推这篇 08/12 19:07
497F:推 sleepbear15 : 法律真的很妙,这时候就会说行为已结束,但当他回 08/12 19:25
498F:→ sleepbear15 : 去拿刀继续砍人时就会视为同一行为,而不是以两个 08/12 19:25
499F:→ sleepbear15 : 罪行处刑 08/12 19:25
500F:推 Orihimeboshi: 法律是文学不是科学 08/12 19:26
501F:→ Orihimeboshi: 谁讲的比较好听谁就是对的 08/12 19:27
502F:→ Orihimeboshi: 所以也不用幻想海洋法系判无罪 08/12 19:28
503F:推 s37166117 : 法律人就是象牙塔 早该被ai取代 08/12 19:42
504F:推 brella : 推 08/12 19:55
505F:→ brella : 再强调一次,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要先成立正当防卫 08/12 19:55
506F:→ brella : 以上 08/12 19:55
507F:推 MonkeyD5566 : 依据法匠的角度,绝对不可能是正当防卫,只是民粹想 08/12 20:08
508F:→ MonkeyD5566 : 救这个帮大家解决老害,让人大快人心的黑衣男 08/12 20:08
509F:→ MonkeyD5566 : 可以不要被判刑 08/12 20:08
510F:推 ioopoo : 真的法盲,连闯空门抢孕妇那案都被判有罪,这个无罪 08/12 20:15
511F:→ ioopoo : 我头给他们 08/12 20:15
512F:推 ioopoo : 真的这麽气愤可以去看陆剧第二十条平复情绪 08/12 20:17
513F:推 dralien : 你太认真了,法盲看不懂 08/12 20:34
514F:→ shuuptt : 原来砍完人往回走就是伤害结束,法律保障呵呵 08/12 20:38
515F:→ shuuptt : 大家不是不懂只是保护坏人无言 08/12 20:39
516F:推 pppopp : 真 spear 想起Goldberg 08/12 20:46
517F:推 m3388 : 话不要说得太早太满 真的判下来无罪 真的砍头吗? 08/12 20:54
518F:推 limulus : 我宁愿站着去面对法官,也不要躺着被送行,活着才 08/12 20:57
519F:→ limulus : 是一切,其他都是屁 08/12 20:57
520F:→ funkD : 你不下车怎会有事 下车互殴才是高机率送行 08/12 21:00
521F:推 kokunmai : 08/12 21:32
522F:推 MurderKiller: 虽然我也觉得老害死好,但是法律不是用感觉的←推 08/12 21:36
523F:推 belucky : 在台湾还真不可能无罪 绝对不可能 08/12 21:40
524F:嘘 vgl : 去他的法匠 08/12 22:33
525F:嘘 luweber88 : 所以张O丢完芭乐砍完人後 丢刀换衣服逃逸 一般人看 08/12 22:39
526F:→ luweber88 : 到他也不能主动压制/反击?即使他拳脚健康还可以再 08/12 22:39
527F:→ luweber88 : 攻击? 08/12 22:39
528F:推 koeio183 : 打人一样抓去关啦无解 08/12 23:38
529F:→ gm3252 : 上面的你可以压制呀,反击则是他出手当下可以正当 08/13 00:19
530F:→ gm3252 : 防卫 08/13 00:19
531F:→ gm3252 : 阿你偷袭扑倒再补拳这哪来的压制?也不算正当反击 08/13 00:20
532F:→ Lanword : 这就是不法啊…连这都分析错误 08/13 02:14
533F:→ Lanword : 倒在地上是怎麽能看出来没有反击能力?跟那个夺棍 08/13 02:14
534F:→ Lanword : 说法官一样想当然尔 08/13 02:14
535F:推 RV : 都拿刀了,不弄到对方无法反击怎麽确定安全 08/13 08:54
536F:推 pajck : 哈,原po花时间写了个寂寞,台湾一堆人就没在尊重 08/13 09:21
537F:→ pajck : 专业的,不懂也不想了解,却又喜欢说得头头是道, 08/13 09:21
538F:→ pajck : 只能说无知也是一种力量 08/13 09:21
539F:嘘 bilibala : 原来经过十秒就是过去了啊!乾脆说死老人刀子拔出来 08/13 09:57
540F:→ bilibala : 後年轻人就不能反击好了。 08/13 09:58
541F:嘘 roger744 : 强奸活赛运动督进去的时候可以反击 拔出来的时候就 08/13 11:10
542F:→ roger744 : 不行 Jizz後拔出来你就不能攻击他了 因为侵害显然已 08/13 11:11
543F:→ roger744 : 结束XDDDDD 08/13 11:11
544F:→ bbbing : 好像有个判例是女童没有奋力抵抗的? 08/13 11:28
545F:推 ThunderOKC : 法律的确就是这样,你被强奸完对方裤子穿好走掉你 08/13 12:47
546F:→ ThunderOKC : 鼓起勇气往他後脑勺猫下去一样是有罪,就是一个受 08/13 12:47
547F:→ ThunderOKC : 害者算你衰的概念 08/13 12:47
548F:嘘 roger744 : 楼上说的这麽武断....找个判例来看看? 08/13 13:58
549F:→ ccc101419 : 楼上这位版友,就如同我不会对晶片制程指指点点, 08/13 14:19
550F:→ ccc101419 : 因为那不是我的专业领域,然而看您对非自身专业大 08/13 14:19
551F:→ ccc101419 : 放厥词,但别说判例了,连个判决也没看您提出来支 08/13 14:19
552F:→ ccc101419 : 持你的论点啊?是吗? 08/13 14:19
553F:推 airmike : 这事情还是要有法官或国民法官的心证 这老人穷追不 08/13 14:22
554F:→ airmike : 舍拿刀挥人 为什麽能武断地认定他走回车就是结束整 08/13 14:22
555F:→ airmike : 个攻击? 最後法院的攻防一定是这个 08/13 14:22
556F:→ bbbing : 因为法律专业就是这样O_< 08/13 14:25
557F:→ leftwalk : 那前提大概只有提出证明他回车上是要拿更致命的武器 08/13 16:01
558F:→ leftwalk : 但问题是法官也会问你怎麽不趁机开车快跑,很现实 08/13 16:03
559F:推 lin900117 : 台湾就是当坏人最大 年轻人为什麽不跑?年轻人已经 08/13 16:15
560F:→ lin900117 : 跑好长一段路了 老的一直追 真的死不足惜 不值得同 08/13 16:15
561F:→ lin900117 : 情 年轻人真的很倒楣 08/13 16:15
562F:推 Atkins13 : 推这篇有读书 08/13 16:46
563F:→ roc074 : 不读书的人跟读书的人真的有差...还有读书读到脑袋 08/13 17:03
564F:→ roc074 : 坏掉的。 08/13 17:03
565F:嘘 AbianMa19 : 你这是事後论,怎麽可能期待被害人预见行为人侵害行 08/13 19:07
566F:→ AbianMa19 : 为已结束?谁知道老害是不是回去车上拿枪?直接论侵 08/13 19:07
567F:→ AbianMa19 : 害行为已结束,刑总死当。 08/13 19:07
568F:→ ccc101419 : 没问题,我帮你跟这位地院法官说他刑总也被死当 08/13 19:25
570F:推 gm3252 : 你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回车上反省自己啊 08/13 22:04
571F:→ gm3252 : 用臆测可以先打死人才该去念书吧 08/13 22:05
572F:→ pradakiss : 追上去报复太明显根本无关正当屁事了。 08/14 16:28
573F:推 ChocolateCat: 推这篇 08/15 14:38
574F:推 kluwer2021 : 愿每个法律系的都会遇到这种随车带刀的老89 08/16 22:33
575F:推 DawnDreamer : 推论述 08/18 07:59
576F:推 xhung : 推... 08/18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