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zero (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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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古坑休息站充电桩拔枪不起诉处分-需再议
时间Wed Jan 21 19:42:41 2026
※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铭言:
: ※ 引述 《KimomiKai》 之铭言:
哥们我觉得现在是两个问题混在一起吵了
: 以油车的例子来看的话,
: 就是驾驶车子停在外面,
: 人走进自助加油站,
: 感应他的信用卡,
: 准备去开他的车过来要开始加油了。
: 结果有一台车开进来,
: 拿起油枪就开始加油,
: 油钱都记在别人的信用卡帐上。
: 原本刷卡的车看到了,
: 就把油枪拔起来,插在自己的车上加油,
: 毕竟是扣他的款,
: 而且也没计较另一台车之前加的油钱。
: 但原本那台车就不高兴了,
问题1:此充电桩被告已先刷卡付费,而原告迳行使用造成被告财务损失,原告是否违法?
: 说自助加油机上只有"开始加油"的按钮,
: 没有"预约"的按钮,所以不具预约功能。
: 并且他的车已经完成油孔跟加油枪的对接,
: 强制把油枪拔起来,是强制罪,
: 可能会造成油气外泄,
: 有爆炸把人炸飞的风险,
问题2:被告在未经过原告的同意下,擅自拔枪,此举可能造成车辆故障,被告是否违法?
: 所以要告刷卡的车主。
: 当然电车的充电细节有所不同,
: 但剧情差不多是这样。
: 你可以说对方干嘛莫名奇妙不把车在旁边再刷卡,
: 但对方怎麽说也没犯法吧。
: 嗯…只能说对方真的很衰。
: : * 爆炸风险(Arc Flash): 这是我在补充理由书中提出的新证据。
: : 乱动使用转接头的充电枪,可是会被炸飞 20 米远的。
: 电车好可怕,拔枪会被炸飞20米。
而现在原告执着於问题2,认为被告的行为很危险
我只能说被告太冲动了
如果是我是被告,我当下一定直接报警说我付钱的充电桩遭人占用,造成我财务损失
这时候就看原告的那套说词法官信不信了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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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reenzero (123.110.232.180 台湾), 01/21/2026 19:49:17
1F:→ neverfly: 其实就是被拔抢不爽而己,其它都是籍口,就算按照原po01/21 19:49
2F:→ neverfly: 後来一直强调的,对方可以在app按下停止充电来停止扣款01/21 19:49
3F:→ neverfly: ,那当对方按下停止充电後,原po的车也没在充电了,而01/21 19:49
4F:→ neverfly: 充电枪也不是原po的,对方自然有权利把枪拔起来充自己01/21 19:49
5F:→ neverfly: 的车,也就是说就算照原po说的步骤做,结果完全不变01/21 19:49
6F:→ neverfly: 然後原po还是会一样不爽01/21 19:49
7F:推 emefe: 单一新北地检检察官去年辞职10几位,书记官更是缺到快崩溃01/21 19:54
8F:→ emefe: ,司法真的需要使用者部分负担,不然排挤到真正有需要的案01/21 19:54
9F:→ emefe: 件,又越来越少人愿意去做01/2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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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reenzero (123.110.232.180 台湾), 01/21/2026 19:58:54
※ 编辑: greenzero (123.110.232.180 台湾), 01/21/2026 19:59:20
10F:→ riripon: APP能按停止充电不就说明系统判定权在对方手上... 01/21 20:15
11F:→ riripon: 退一万步讲真要告也是先去找设备跟系统的责任 01/21 20:16
12F:→ greenzero: 这样说不对喔,被告可以说他当时正在开车等状况,无法 01/21 20:24
13F:→ greenzero: 操作手机。并不能说谁叫你不按停止,都是你的错。 01/21 20:24
14F:→ aesdu: 这样算远端人肉抢停车位吗? 01/21 20:29
15F:推 ganninian: 太多人把检察官当免费律师或讨债单位 真的咽不下这口 01/21 20:32
16F:→ ganninian: 气 请自费找律师 不要浪费司法资源 01/21 20:32
17F:→ greenzero: 要说是抢车位的确是啦,不过如果因此造成厂商的损失, 01/21 20:41
18F:→ greenzero: 也是厂商要来提告 01/21 20:41
19F:推 sdg235: 枪插上去开始扣钱才代表有通电啦,原po插上去没看到扣钱 01/21 20:45
20F:→ sdg235: 通知就有电自己都没觉得奇怪?我是不信啦,科科 01/21 20:45
21F:推 joiedevivre: 那个 我是赌烂乱告人的 但其实不看通知不会很奇怪 01/21 20:52
22F:→ joiedevivre: 习惯随插随用的 大部分可能看萤幕有在充就好 01/21 20:53
23F:→ allyourshit: 原告用了被告152元电费没给哦 你搞错了 01/21 20:54
24F:→ greenzero: 如果楼上说的是真的话,那被告真的可以反告原告侵占, 01/21 21:09
25F:→ greenzero: 有收费证明的话100%可以赢 01/21 21:09
26F:→ aesdu: 没有侵占意图,且告诉中冻结 01/21 21:45
27F:→ aesdu: 还不会成案 01/21 21:45
28F:推 atlaswhz: 法律应该有惩罚条款,不起诉的案件提告人应该赔偿所有检 01/21 23:00
29F:→ atlaswhz: 方人事和行政成本 01/21 23:00
30F:嘘 ws643908: 原Po太多地方没解释不敢解释,只讲他的气愤他要上 01/22 00:05
31F:→ ws643908: 诉 01/22 00:05
32F:推 ISNAKEI: 顶多赔他152元不是吗 01/22 00:32
33F:→ tinsawei: 应该都是民事问题 01/22 11:13
34F:推 kazami: 我觉得大家都讨论得太认真了 不过就是闲着没事干的三宝乱 01/22 17:17
35F:→ kazami: 告而已 01/22 17:17
36F:推 glasskkk: 同意楼上,这真的会提告成功吗 01/23 17:43
37F:嘘 trickart: 这种人不用占大家时间讨论吧 01/24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