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umeko ( )
看板car
标题Re: [讨论] 检举违规临时停车失败(台中市西屯区)
时间Tue May 7 10:41:33 2019
回应一下自己的文,找到一则很猎奇的判例
也许某些承办就是藉此开脱吧!
台湾的交通容错度真的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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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装置排版较短请见谅)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4685
临时停车跟停车不同 男子打赢行政诉讼
2017-09-05 19:59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张姓男子去年间,在新北市新庄区昌平街红线停车,
被民众检举,警方认为他是在设有禁止临时停车标线处「临时停车」迳行举发,
裁决处罚他300元,张男认为他停车超过3分钟,已熄火不算临时停车,
新北地院法官也认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张男所为不算临时停车,
而是停车状态,裁处有误,判张男胜诉。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停车是指「车辆停放於道路两侧或停车场所,
不立即行驶」;临时停车则是「车辆因上、下人、客,装卸物品,
停止时间未满3分钟,保持立即行驶状态」。
去年12月24日,民众录影检举张男,警方认为他所为构成违规临时停车,
迳行举发,移由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张男被罚300元。
张男不满提诉指,他停车时间超过3分钟,人不仅离座,车辆也熄火,
并将左侧後视镜折入,非临时停车;裁决处则坚持,该处明明划着红实线,
且无法依民众检举照片,判断停车时间及车内是否有人,警方举发并无不当。
法官调查,由照片可知,张男的汽车前後车灯及煞车灯都没打开,
车上看不出有人,张男也自认不在车上,认定本案应属停车状态,非临时停车,
判撤销原处分;至於张男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应由裁决处依职权处理。
据查,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在禁止临时停车处「临时停车」,处罚是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若是「停车」的话,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全案可上诉。
※ 引述《Makotoumeko ( )》之铭言:
: 平常开车时如果遇到夸张的违停,都会顺手处理一下,大部分都能顺利举发
: 只是最近遇到几次失败的例子,理由都是一样「无法辨识停车状态」
: 可是我纳闷的是:
: 不管他是临停或停车,他就是停在短暂停留都不允许的转角红线上
: 况且我还是附影片,从进入巷子拍到他开始到视线离开,他连动都没动过
: 以最低标准的违规临时停车居然无法成立
: 各位有何见解呢?
: https://streamable.com/qjke3
: http://i.imgur.com/EznpOf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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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rhentai: 猎奇的点在於? 05/07 10:46
2F:→ Makotoumeko: 不论是临停或停车,他都是违规停在红线上,警方处罚 05/07 10:50
3F:→ Makotoumeko: 他较便宜的违规临停,车主居然能主张他是较贵的违规 05/07 10:50
4F:→ Makotoumeko: 停车,你开错条了,所以不能处罚我,而法官也认同并 05/07 10:50
5F:→ Makotoumeko: 判定撤销,这不猎奇吗? 05/07 10:50
6F:→ wondtty: 在红线已熄火,人离座,这样不算临停 05/07 10:52
7F:推 yuaso: 所以警察当初不该好心 该开违停就开违停 05/07 10:53
8F:推 urhentai: 没有临停事实就不能用临停处分 没毛病啊 05/07 10:54
9F:→ urhentai: 只是之後能补开违停吗?求解答 05/07 10:55
10F:→ smfy: 那就应该改开成违停喽 05/07 10:55
11F:推 Herojojo: 这个就是原罚单撤销 补开重的 05/07 10:59
12F:推 yuaso: 所以可以补开喔?太好了,车主活该,便宜的不缴偏偏去弄贵的来 05/07 11:01
13F:→ Kreen: 台中有在抓违停? 05/07 11:06
14F:→ Makotoumeko: 如果要补开违停罚单,就要看当初检举的附件证据力是 05/07 11:10
15F:→ Makotoumeko: 否足够,我想是不足啦,不然也不会只开违规临停而已 05/07 11:11
16F:→ Makotoumeko: ,要补开更贵的违停罚单,难啦! 05/07 11:11
17F:→ bgflyer: 没甚好猎奇的。另外车主的陈述已提供证据补开罚单,只是 05/07 11:18
18F:→ bgflyer: 是否有时效问题 05/07 11:18
19F:→ Samuellu: 之前不是有一个说自己是停车不是临时停车被加罚 www 05/07 12:15
20F:推 maniaque: 警察:你明明摸人家奶,告你猥亵.... 05/07 13:17
21F:→ maniaque: 张男:大人,我没猥亵啊,因为我只是把老二督进对方鲍鱼 05/07 13:18
22F:→ maniaque: 法官:嗯....根据现场采证,张男说得有理,是强奸不是猥亵 05/07 13:19
23F:→ maniaque: 法官:警察这张猥亵罚单无效,请另外起诉正确法条 05/07 13:19
24F:→ maniaque: 大概就这个意思吧.... 05/07 13:20
25F:→ maniaque: 这也是临停(轻罪),但是被违停(重罪)吸收..... 05/07 13:21
26F:→ maniaque: 照行政程序法去走而已.... 05/07 13:22
27F:→ maniaque: 罚三百不要,宁愿罚六百.......嗯....也满神的啦.... 05/07 13:23
28F:→ maniaque: 法院那一段 "应由裁决处依职权处理" 就是要重开一张重的 05/07 13:23
29F:推 stephen23032: 法律就是要符合标准没问题,这要讨论的的确是能否 05/07 14:04
30F:→ stephen23032: 再补开违规停车。 05/07 14:04
31F:推 s87269x: 笑死,便宜的我不要,我明明违反的是重的那条 05/07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