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alco (阿斯1)
看板car
标题Re: [问题] 汽车业务偷出险及私自挪用理赔金额
时间Sat Jan 5 23:34:04 2013
: =================
: 想要请问各位大大,除了以上两项罪名以外,产险公司以及原厂还有该业务,
: 总共涉及了哪些罪名呢?
: 我想这样的事情应该很常发生在原厂,感觉他们没诚意是因为他们很常处理这样的事。
: 我这只小虾米要如何跟他们对抗以及怎麽谈和解呢?
: 在此先拜谢各位了 <_ _>
业务犯了 业务侵占、诈欺、背信、伪造文书
公诉罪(  ̄ c ̄)y▂ξ 报警大概业务就要坐牢了
另外民法188条 可避免汽车公司推卸责任
ps:记得对话 电话往来 谈判都要录音
资讯来源 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高阶主管 跟吃过闷亏的我QAQ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windgodvocx1
◢██◣███◤ ───┴── ────┬─ http://www.wretch.cc/blog/falco198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169.66
1F:→ chuangtx:这篇要M起来 01/05 23:34
2F:推 GoMountain:同意 好像常常有人中招 01/05 23:36
3F:推 pigmouse:那请问後续是...是否也可以说一下 01/05 23:40
後续喔 赔一些基本的钱而已 因为那个是认识的人介绍 交情匪浅
又加上那业务有家庭小孩我就心软了
如果是朋友的介绍的 我大概就请她换一台新车吧= =
经过大概是发现後===>开始布局挖洞录音========>证据充足一次让他趴
4F:推 chuangtx:嗯 赶快把梦到的写下来︿︿ 01/05 23:42
5F:推 va7ts:目前与产险公司以及该业务课长的所有电话我都有录音 01/05 23:51
那简单 请到对方汽车公司 要求谈判 然後录音笔丢桌上开始录音
并一开始就告知对方 犯了甚麽罪 汽车公司也因为民法188条 也脱不了关系
接着见招拆招就这样
PS:找课长没啥用 找所长比较快 课长只想压下来 所长怕总公司知道比较有用
※ 编辑: sfalco 来自: 61.62.169.66 (01/06 00:00)
6F:→ dsaco:忘了补,当事者可能也脱不了关系 01/06 00:17
7F:推 leelau:我一直不懂d大为何一直不间断的强调"当事者"被诈欺也有事 01/06 00:45
8F:推 jack750822:我也不懂 被诈骗的也有罪吗? 01/06 00:49
9F:推 dsaco:业务是正犯的话,那原Po会变成共犯 01/06 00:52
10F:→ dsaco:9400的轮胎,共犯也使用了,保险公司也可以告他为共犯 01/06 00:52
11F:→ dsaco:原po那篇我有写推文了 01/06 00:54
12F:推 childeviler2:不知情的状况下使用,好像又是另外一回事喔。 01/06 01:34
13F:推 rit:一般没出过险的 也会认为是保险公司的回馈 01/06 01:49
14F:推 adcdle1988:原PO有说轮胎是业务告诉他产险公司送的 所以应该算是不 01/06 02:24
15F:→ adcdle1988:知情的 应该会被列为善意 01/06 02:24
16F:→ adcdle1988:此外我觉得保险公司也没理由告他 因为如果原PO知情 01/06 02:25
17F:→ adcdle1988:应该就不会致电去询问这些问题吧 01/06 02:25
18F:→ adcdle1988:汽车公司跟该名业务比较有可能都是共同正犯 毕竟这种审 01/06 02:28
19F:→ adcdle1988:核算是蛮仔细的 01/06 02:28
20F:→ ererer:那就请好律师跟汽车公司的律师上法院 01/06 03:01
21F:→ ererer:开一个审级是五万 01/06 03:02
22F:→ ererer:汽车公司不是没律师,你拿了轮胎,一人一词,看法官心证 01/06 03:02
23F:→ ererer:原po说的"送"轮胎,如果业务说是原po知道出险给的 01/06 03:03
24F:→ ererer:请问各位,怎麽举证???二败俱伤而已,能合解就合解 01/06 03:03
25F:→ ererer:愈懂法的人,就知道上法院是最不得已的..能不告就不告 01/06 03:04
26F:→ ererer:光浪废的时间精神就够你受 01/06 03:05
27F:推 Clarkliu:第二年不是啥都没拿到?这告的成吧 01/06 03:05
28F:推 gogoegg:XDD 还有人出来护航 告下去就对了 这群贪心的诈欺犯 01/06 07:45
29F:→ gogoegg:这事最好上苹果 让广大的车主回去查查自己的出险记录 01/06 07:46
30F:→ gogoegg:我看一堆业务 牢都坐不完、钱都赔不完了 01/06 07:46
31F:推 gogoegg:有几个心里有鬼的 一定会皮皮挫 准备吃牢饭吧 01/06 07:50
32F:推 jyekid:业务侵占下去 他就炸了.... 01/06 08:37
33F:→ curtis16:正常来说 如果业务要告元PO知情 应该要负责举证吧 01/06 09:56
34F:推 quietapau:告下去稳赚不赔 01/06 12:04
35F:→ quietapau:业务包准不敢再乱讲,除非他想多几条罪 01/06 12:05
36F:→ quietapau:还紧咬原po勒!一上去就全招了啦! 01/06 12:06
37F:推 airslas2012:如果真的有心要谈,就法院上谈。 私下谈都是屁。 01/06 12:56
38F:推 airslas2012:我建议你先去谘询保险公司,看要怎麽配合。 01/06 13:00
39F:→ airslas2012:已经牵扯太多法律问题,不在法院上谈,你会完蛋。 01/06 13:01
40F:推 quietapau:公事公办。私底下你不怕被挖洞喔? 01/06 13:04
41F:推 bubble78711:民188一定要告到底,不能因为可怜业务让他免责 01/06 13:46
42F:→ bubble78711:不然公司运用连带责任的内部责任归属,公司就免责了 01/06 13:48
43F:→ Howard1984:成立侵占就不会成立诈欺,若成立侵占的话,背信也不会 01/06 16:15
44F:→ Howard1984:另论罪 01/06 16:16
45F:→ Howard1984:还有,先去告刑事,等检察官起诉後进法院再去提附带民 01/06 16:16
46F:→ Howard1984:事诉讼,可以省了一笔裁判费,而且证据的部分在刑事庭 01/06 16:17
47F:→ Howard1984:会先调查过,到民庭要举证也不会那麽困难 01/06 16:17
48F:推 BLUEJOANNE:推 01/06 17:30
49F:推 streit: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为何老是有人会觉得会有钱从天上掉下 01/06 18:54
50F:→ streit:来? 怪不得作诈骗是最快的致富方式. 01/06 18:55
51F:推 fju0911:伪造文书的公诉罪就够让业务吓到闪尿了吧? 01/07 09:07
52F:推 kai761:跟业务说"公诉罪"...他就知道是外行 01/07 15:03
53F:推 cherilove:有录到假出险送轮胎 对方也承认的部分吧..说诈欺共犯是 01/08 11:50
54F:→ cherilove:把人当白痴吗 = = 01/0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