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Z1000 (向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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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关於高速公路内线道之新官方说法
时间Wed Jul 18 20:22:51 2007
有没有您的去信可以参考? (怕断章取义)
以下为三篇官方说法...基本上没有矛盾阿
发文字号:管字第0950016295号
三、有关 台端询问小型车以最高速限行驶於内侧车
道,若後方有一部明显超速行驶之车辆,并要前
车让道,是否可以不予理会乙事,依前述规定小
型车仍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於内侧车
道,另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1条之规定,系指
在车前路况无障碍且车辆无超速之情形,因此,
若有车辆违反速限规定,警察单位仍得以开立罚单。
发文字号:管字第0960017526号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车於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始能以该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驶於内侧车道,如後方车辆速度较快,且表明欲超车
,仍应让其先行,至於有关该车是否超速部分,仍请交由国道公
路警察认定及取缔。
发文字号:管字第0960018389号
二、有关行驶高速公路内侧车道时,後车要求前车让道,前车仍应在不超速状况
下,视右方车道有足够空间时,变换至右方车道。
其实在我看来三篇公文没有矛盾阿
简单的说,在内车道表明欲超车,前车就是要让,
有没有超速由警察判定 <----这是中间道有空间时
後方表明欲超车,你应该要让,但中间道没空间,则你也不应超速,等中道有空间时再让
不管怎麽样,超速都留给警察判定,後方有没有超速不由您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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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8.221.209
1F:推 AAAAAAAAABCD:中肯... 07/18 20:53
2F:推 HuangJC:我并没说矛盾,我只是说板友们的认定及扩张解释有问题 07/18 20:58
3F:→ HuangJC:简单说,明明我知道的事如果不由公文颁布,也怕人微言轻 07/18 20:59
4F:→ HuangJC:这篇公文,我称为平衡报导;那後方不超速但压车,还要公文吗? 07/18 21:00
5F:推 bullae:占用车道是一回事,但是如果因而把超速合理化更不可取 07/18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