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OU (大口)
看板book
标题[心得] 命定
时间Wed Feb 26 18:40:49 2025
﹝重要的是,这些学门全都合起来否定了自由意志,因为它们全都彼此相连,构成同一个
终极知识体。如果你谈神经传导物质对行为的影响,其实你也暗中谈及了专门用来构成那
些化学传讯者的基因,以及那些基因的演化——而「神经化学」、「遗传学」和「演化生
物学」等领域是不能分割的。如果你审视胎儿期生命的事件如何影响成年期的行为,你也
是自动在思考像是「激素分泌模式或基因调节的终身变化」之类的事情。如果你讨论养育
模式对孩童成年後行为的影响,根据这个定义,你也自动讨论起母亲透过行动传递的文化
本质。没有一丁点透光的缝隙可以把自由意志塞进去。﹞
以上全都是引文,以下所有有框框的都是原文摘录。赞叹readmoo可以复制文字不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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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定》并不是严谨的作品。
在作者前作《行为》中,其以两大部头的篇幅论证行为会随着哪些因素而有所变化,各因
素间有连锁效应,简言之即为基因、生理因素与外在因素(包括营养、教养、社会互动、
成长因素,乃至於更细腻的资讯的呈现方式等等)所影响。
在第十六章谈的是[我们是否应该废除刑法系统]?作者认为,[神经科学显示刑事司法没
有道理],因为,人没有自由意志。
《命定》是这一章的扩写。
一个人的想法及行为被影响,跟一个人没有自由意志,其实是不同的命题。
在这个前提,本书针对人没有自由意志这个命题,唯一有意义的实验,是所举1983年的按
钮实验。
简单而言,这个实验认为,脑中作出决定的时间点早於行为者意识到自己在作决定。作者
有写说该实验具有争议性,但没有明写所谓争议指的是什麽。作为外行人我对於实验本身
也有自己的疑惑,只是我并非专家,见解未必正确就不多谈。
而後的篇幅,作者开始反驳对该实验有疑虑的哲学见解以及其它以脑神经科学为基础却认
为自由意志存在的哲学见解。
这个论述方式非常糟糕。
作为科学家,应该以科学说话,作者应该就现有的实验开始讨论其所代表的意涵与实验上
的局限为何,而不是开始讨论哲学家的论述进而反驳这些论述。说白了,即使作者讲的比
较有道理,他的反驳并不能客观代表自由意志不存在;他的反驳本身就不具科学基础。
写到这里,其实可以简单得到的结论是,脑神经科学无法佐证自由意志是否存在。
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从科学的观点来看,不知道。
到第九章、第十章,开始反驳一些漫无边际也甚无关连的议题,例如他将量子力学拉进来
谈因果关系,大概的意思是即使量子力学说明了随机性但并不影响行为的必然性。简单来
说,作者将他认为所有可以佐证自由意志存在的东西都拉进来了,但意识即使因为随机性
而不具必然性(在前文有认为必然性是没有自由意志的原因),这实际上也不代表有自由意
志。
他到底在反驳什麽?实在是很奇妙的论述模式。
接下来作者讨论的是「如果人们认定自己没有自由意志时会不会暴走?」作者以道德观念
作为讨论的基础,有相关的实验,不过作者也说无法真的找到相信没有自由意志的人,所
以实验的结果是存疑的;但同时以道德为基准的,是另一个相信神与否的实验。反正作者
就下了个结论,说人不会暴走。
再下一章作者说即使没有自由意志,也是可以藉由学习改变的。他举了海蛞蝓为例。我在
看这章时在想的事情是,海蛞蝓的学习是反射动作,还是所谓「有意识」的动作?反射动
作跟有意识的动作在这里可以当成同一件事吗?即便是如帕夫洛夫的狗,听到铃当就会流
口水,这代表狗狗没有自由意志吗?
我不知道答案是什麽,但我觉得作者缺乏的是细致的分类与论证。
连同後面所写的,「人先胖肚子还是其它地方是受到各式不可控的影响」,这个跟自由意
志有关系吗?作者到底在写什麽东西。
再来,就是作者写到跟法律有关的部份了。
我对英美法体系不熟悉,我读的过程有一些违和感,我无法判断是因为法体系与我熟悉的
我国法体系并不相同,还是作者就是个外行人。
作者在法庭长期担任专家证人,而其讨论法律的方式都给我一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
感觉;我在跟一些大概知道法律怎麽运作但不知道为什麽这样运作的人讨论法律时,都会
有这种感觉。
但单纯回到文本,除了可能原因是法体系不同所以认知不同,也有一些可能纯粹是翻译上
的问题(译者不懂,其实在一些法哲学的书只要译者不是法律专业,都会有一些很怪的翻
译),也有可能是作者误用的问题。
这部份我就不细谈。
先跳脱本书,谈一下法律,刑法的基本假设是人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在可以完全控制自己
的前提,行为人具有可罚性;在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状态,如有精神疾病,就没有可罚性
。
基本假设是如此,但总有一些情况也不能期待很有理智,所以像是另一半讨客兄,绿帽帽
杀了客兄是可以减刑的。所以大概就有一些适度的微调。
所以这本书真的在讲的事情是,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那有可罚性吗?没有。所以刑法不
应该存在。
先停在这里。
且不论是否有自由意志,单就人的行为会被很多不可控的因素所影响,就已经足够修正/
推翻刑法的基本假设了。
依我个人的观点,刑法的基本假设应该随着科学的发展而有所改变:刑法其实是基於不存
在的想像前提,刑法体系其实并没有学理上的正当性。
而法律的发展很常新瓶装旧酒,也就是在不同的体系下有可能有一样的条文,只是该条文
的存在理由/理据不一致。我不能很简单的说刑法应该怎麽改变,毕竟很多科学上的事情
也没有定论,所以没有答案。
即使人真的没有自由意志,代表刑法应该废除吗?这要回应到刑法的目的是什麽,以及这
些目的在客观上真的有其效益的为何?刑法本身也是客观因素之一,存在本身就会对人产
生影响。只是这个影响是什麽还没有办法被客观验证。
至此,不得不说这本书谈的法律,顶多只能说是个引头吧。
而且作者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应该会被认为是来乱的吧,依他的论点,真的应该呆的是
司改会之类的地方而不是法庭。
至於书中所提在人类学上所认定的惩罚,是很有趣的论述,但这个已经跟本书的议题脱离
关连性了。
这本书是本各别议题都很有趣的书,但整体来看并没有真正回应到想要讨论的议题而不断
失焦,当成工具书读读其中实验的论点无妨,作为完整的学术着作,它谈不上有任何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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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百无聊赖,你正美丽。
(你是朵待沽的玫瑰,而我是怕痛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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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5.209.92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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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olitas: 量子的不确定性,是哲学上讨论决定论是否正确的关键议题 02/27 08:31
2F:→ Colitas: 之一,作者应该是在这个脉络下回应潜在的质疑,而不是漫 02/27 08:31
3F:→ Colitas: 无目的拉进来讨论。 02/27 08:31
4F:→ sonans: 你根本搞不懂他为什麽要提量子力学,在量子力学之前大家是 02/27 11:11
5F:→ sonans: 相信宇宙是必然的,因为A导致B导致C,量子力学的随机打破 02/27 11:11
6F:→ sonans: 这信念。所以他才会提量子力学。但是随机就代表有自由意志 02/27 11:12
7F:→ sonans: 吗?这当然也不是。有一些疯子杀人犯不就是忽然很随机的有 02/27 11:12
8F:→ sonans: 强烈动机想杀人? 02/27 11:13
两位说的都没错,我的确不了解哲学界在讨论必然性时怎麽看待量子力学(或也不谈量子
力学)的随机性。
但这并不妨碍我对於作者这样论述的质疑。
也不妨碍我理解作者写这一篇的用意。
基本上,我认为作者根本不应该讨论哲学界怎麽看待自由意志的问题。
而人是否有自由意志,是有客观答案的,也就是说,它严格说起来是科学问题不是哲学问
题,哲学的众多讨论最後都抵不上科学的定论。
换句说话,只要科学因为研究的局限或各式原因不能确定答案,无论哲学怎麽谈,该议题
就是没有答案。
所以我认为这是这本书非常糟糕的部份。
提了个研究,作者接下来谈的应该是科学界对该研究的反响,而不是後续的哲学怎麽谈。
再来,也如同sonans所言,是否具有随机性完全不能等同於是否有自由意志。
而且随机性的命题也让「意志」被认定为是某种「规律」,只是这个规律充满了随机性。
作者跳进这个泥淖,代表的是他的问题意识不够清楚。
作者应该要先讨论的是,量子力学等随机性在科学上,对於脑神经有什麽样的研究跟影响
?我相信答案是他也不知道,但这其实有一种可能是,如果事物之间并没有必然性,人还
是「没有自由意志」。
只要意识到这个,就不会执着在必然性的命题了,未必有意义。
最後,即使量子力学等随机性对於脑神经科学不会造成影响,作者的论述其实完全不能推
论出必然性,这才是这本书最大的问题。
这本书在整体架构上充满了论述上的不完备,甚至可以说非常糟糕。还有很多地方我认为
作者要不是刻意误导,就是自己也没有想清楚为什麽要塞一些似是而非的内容。
※ 编辑: DAKOU (114.45.209.92 台湾), 02/27/2025 22:30:24
9F:→ Yancy0727: 其实我一直觉得最佳解答就是承认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 02/28 01:52
10F:→ Yancy0727: 因果律解不开你就是不可能有自由意志,即使是随机性也 02/28 01:52
11F:→ Yancy0727: 不是自由意志。旦即使不存在,为了这个社会安定需要, 02/28 01:52
12F:→ Yancy0727: 依旧不妨碍法律存在的必要性 02/28 01:52
13F:推 MartinJu: 推楼上,牵涉到法律就牵涉到大众心理学跟社会秩序了 02/28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