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ptt (dream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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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关於几家网路书店的服务 个人心得与评分
时间Thu Apr 22 20:35:02 2010
很感谢F大的分享,可以发现(网路)书店是这样被实际的运作着。
我也来抛砖赚p币。
第一个是书况的问题。
除非是注明瑕疵品,
否则不管实体或网路书店,
都必须负担书籍的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而什麽是瑕疵?民法第354条第一项规定,只要减少价值就是瑕疵。
依据73年台上1173号判例:
凡是依通常交易观念,或依当事人的决定,
认为物应具备的价值、效用或品质而不具备者,
就是物有瑕疵,书况就是其一。
当然时间点是危险移转(交付书籍)的时候,就已经存在的瑕疵。
而就算是主观动机错误,
例如阅读之後不满意书的内容,或觉得内容与网站简介差很大这类,
在涉及物之性质,或交易上认为重要的情况,
也还是能依民法第88条撤销。
所以就算蛋糕奶油滚边很难看这点,
也并不是绝对无法评价或界定的艺术问题。
第二个瑕疵品分级与售价问题。
F大所说:
「次级品跟新品价格应该要不同这个问题,实务上应该是无法执行的。」
「问题不在於出版社的心态,而是出在於书况本身难以界定。」
我个人认为这是属於书商专属的片面说辞,
因为每一种行业必然有瑕疵认定的分级方式。
小如电子产品,在sony特卖会上,只要是外面的盒子有毁损,就是售以瑕疵价,
大如家具,在IKEA的瑕疵品专区,外观无任何毁损,只是产线停止生产
,也论以「瑕疵」价。
难道电子产品、木材、或化工原料的瑕疵,消费者比较容易发觉吗?
如果化妆品的制造日期,制造公司不自我揭露正确资讯,
难道以实际是否变质,来当作消费者的判断依据吗?
这从出版社交给黎明、大和、联合这类的经销体系通常书况较好,
看得非常清楚。
如果书况难以界定,
怎麽会有承包各大出版社的回头书复原的新兴行业产生?
怎麽会有每个月送5000本书去让人家擦拭再制的情况产生?
怎麽会有如此高价的包膜(每本10元)尚且能存在的市场?
有关书的瑕疵产品的分级,其实F大说的很细致了:
「只要书籍周边八角有压损、书封上有刮痕、指甲压痕、
书籍天地有色斑点痕就算是次级品」。
「至於那些内页缺页、裁切边凹陷等书,
连次级品都不算就被扔进垃圾桶了。」
这些确实是属於专家的分类,
更证明了:
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瑕疵度的层级跟售价是不明确的,
更令人在意的是:这是书店或出版社的选择。(所谓心态)
它选择用退换货统一处理瑕疵纠纷、
它选择假设读者可以接受,或分辨不出来。
其实我没有用心态这个用语,
因为如果确实真的是书店的主观意志:
明知道所寄送给读者的「可能」是瑕疵物,也依旧为之的话,
就是有「不告知瑕疵」的故意。
事实上,这边藉由仓储主管的一席话,也似乎能看出端倪。
消费者除了可以减少价金或解约退货的选项以外,
还可以请求民法第360条的损害赔偿。
以一个购书人的立场,
我个人认为瑕疵应是出版社与书店之间的问题,
根本不应该发展到书店跟购书人之间,
这由实体书店根本无从发生此类问题可知。
(实体书店针对书况的退货率不到千分之一)
网路书店有责任为读者把关。
却为什麽能基於本身无法做好品管的问题,
而寄瑕疵书给读者?
甚至因成本太高、自动化等因素,而正当转嫁(或规避责任)?
是否因为在消费者发现黑色不透明包装下的瑕疵之前,
钱已落袋为安?
如果消费者能选择透明/不透明包装,而增加不取货率的话,
也许网路书店也许才会意识并重视读者的愤怒。
也才能改善「自然」从「回头书」里,给付网路消费者的业界惯例。
(因为书况瑕疵没有收到钱>谈不上退换货>不能请仓储主管>给无瑕疵的书籍)
(可是购书人根本不想订购回头书呀!)
正如F大所言,我们不专业,无法细致判断瑕疵。
这样的做法,毋宁是交给读者来当品管的做法。
就算无法细致判断,实际数据上还是有20%的重大瑕疵存在!
令人实在无法认同。
或许并不是每个人消费者都有机会遇到,
某种程度也是读者默示或容忍这种情况存在,
但依我观察,这当中似乎有很多隐性法律问题,
也许是书价不高(衡量退换货,还加倍浪费劳力时间费用)
也许是书的瑕疵无法引起什麽重大伤害,
也或许购书人基於惜书爱书等等想法,
以致於纠纷并没有真正被爆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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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195.204
※ 编辑: dreamptt 来自: 140.113.195.204 (04/22 20:39)
1F:→ hanto:回头书不等於有瑕疵的书,有时候是书店库存太多销不出去退回 04/23 00:08
2F:→ hanto:有些书停版的、不好找的,反而折扣少甚至无折扣,这些都造成 04/23 00:16
3F:→ hanto:书籍难以依瑕疵度来定价;况且大家对於书的价钱的感受也不同 04/23 00:18
4F:→ dreamptt:是瑕疵比例的问题 如果100%瑕疵书就明显是故意不告知瑕疵 04/23 00:36
5F:→ erhugirl1213:没错「非不能,是不为也」但是读者选择花较少钱在网 04/23 01:22
6F:→ erhugirl1213:路上买书的同时,本来就应该知道他节省了各种成本。 04/23 01:24
7F:→ erhugirl1213:莫非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 04/23 01:24
8F:→ erhugirl1213:实体书店在意书况,那是不是应该花点钱支持实体书店? 04/23 01:25
感谢H大和E大,应该与F大一般,都是对於书店内部事务了如指掌的专家。
从成本来看,网路书店也节省了实体店面的开销,
不管以何种管道来经营书店,对书籍的品质所应该负的责任是相同的,
消费者是否有被告知折扣是基於书况?
当消费者在网路上按下购买的时候,
他所同意交易的是:不具备瑕疵的书籍,
否则在页面上就应该载明瑕疵状态,
所以业界以未经整理的回头书给付消费者的惯例,
我认为是没有尽到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业界可以抗辩成本、自动化、无法将瑕疵分级等,
但都无法将书籍排除於民法责任之外。
如果进一步到几乎能确定,
回头书的状态都属於瑕疵书籍之时,
基本上出卖人网路书店就已经达到「故意不告知瑕疵」的程度了。
就像如果在网路上购买化妆品,
消费者收到的东西是「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东西,
(并且收到过期品的比例是20%)
化妆品公司如果抗辩,因为网路上卖的就比较便宜,所以我优先拿给你这种,
这东西又没有坏,要新鲜的请去实体通路买。
除非你告诉我,我的折扣是因为期限,
否则这样的运作方式和观念,我认为纠纷只是还没有真正被爆发出来罢了。
※ 编辑: dreamptt 来自: 140.113.194.237 (04/23 11:22)
9F:推 yuhl:我推你 在消费者无法看到货物的网路购物之下 网路书店本就应 04/23 14:32
10F:→ yuhl:该把关好书况的品质 才能减少退换货的成本 何况退换货成本消 04/23 14:33
11F:→ yuhl:费者也不是完全没有 邮资、时间精力等等 若网路书店做不好 04/23 14:34
12F:→ yuhl:书况品质的把关 至少也要提供良好快速的退换货服务 目前为止 04/23 14:34
13F:→ yuhl:我看到做得最好的只有博客来 04/23 14:34
14F:推 imaginebyL:推这一篇 我收到瑕疵书时其实是心想书的内容比外观重要 04/23 16:07
15F:→ imaginebyL:而不是真的觉得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买瑕疵书无所谓 04/23 16:08
16F:→ erhugirl1213:可是网路书店并没有不负责,该退的都能退,卖的也不是 04/24 16:03
17F:→ erhugirl1213:100%的瑕疵书,虽然不是完美的品管,但我认为是节省成 04/24 16:05
18F:→ erhugirl1213:本之下还算合理的作法.网路书店固然没有支付店租的 04/24 16:06
19F:→ erhugirl1213:成本,但私心希望实体书店能在书况上继续保持优势, 04/24 16:08
20F:→ erhugirl1213:否则大家真的都是到实体书店翻书,再回家上网购买 04/24 16:09
21F:→ dreamptt:我希望网路书店能善尽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04/24 21:09
22F:→ dreamptt:对待购书人,一如实体书店,而非次级消费者 04/24 21:09
23F:→ dreamptt:以未经整理的回头书给付消费者 是相当不合理的成本转嫁 04/24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