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epskin (Nothing 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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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张让◎我这样的嫖书客
时间Thu Feb 4 15:13:10 2010
看到前面 看书与买书 的讨论文,不禁又想起之前读到的这篇散文,
近几年想看的书愈多,看到文章里说:
「读书成了看书,看书成了翻书,最後可能只是听说而已。
所谓看很多书,可能是没看完很多书。」
真是心有戚戚焉 XD
後一段又说:
「然看书最大乐趣正在这里,作者招引作者,书书相唤,几个连锁反应下来,忽然已是热
烘烘高朋满座,古今中外对面唱和。最不寂寞的事便是看书,网路太虚再怎麽四通八达聒
噪喧譁无论如何比不上。尤其众书攻错,你左右逢源,豁然神思贯通,脑里大放光明。」
心想这真是爱读书人的经验谈啊!这大概也是为什麽有时非得买书不可的原因,
有时这本书读一半,忽地和另本书贯通起来,就非得去找出那本书读一读,然後又
想起那本小说的某个章节不正是如此!那本书的历史背景等等,又立时翻出来看。
分明大半夜,自己一人读书读得兴高采烈人声哗哗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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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让◎我这样的嫖书客
http://city.udn.com/78/3765238
1
我曾是个老实的读者,一次只读一本书,而且从头到尾读完,没有读到一半就丢下移情别
恋的。这里重点在那「曾」字。
现在,若说老实只能半带风凉──起码还在看书。
在这网路狂飙的时代,我不但还在看书,而且大量的看。床上、床头几上、床边小椅上,
甚至地上,一堆堆一叠叠都是书。实在太多了,虽然这时算算也不过三十来本而已。即使
这样,上书店或图书馆还是难免又搬回一些。B下班到家经常可见我斜靠床上手捧一书,
身边像妻妾儿女成群,则是更多厚厚薄薄摊开没摊开的书。等他要熄灯睡觉了还得和书争
地,偶尔玩笑一句:「把你那些该死的书移开好吧!」我上下床时若不小心,肘一扫膝一
弯,那些危颤颤的巴别塔便可能倾圮而下──这我有相当经验。
只因,我爱在床上看书。
我读书写作,可说一半在床上,另一半在书桌上完成。不用说,床最舒服。此外,床是平
面最广的家具。在床上看书可以尽情尽兴,想看哪本就看哪本。从这本跳到那本,从那本
再跳到另一本,这样轻功纵跃,一本本追加上去,忽然放眼一看,已经摊满身边。我常发
现自己坐拥书间,像指挥满地玩具的小孩,驰骋多元空间。不过从没真正把床占满过,那
景象想来诱人,又有点可怖──哪有那麽多脑袋!
王安忆散文〈多和少〉写:「我看书,有时候要多,四周都是书,各种各样。」接下来写
她拿笔边读边改,赫然就是我的德性。至於她在〈吞书长大〉里写文革时期没书可读,大
家传阅甚至传抄一本书的经验,我自然没有,不过那渴书爱书的心态却相当熟悉。小时家
里书少,只要有字的东西都拿来读,连父亲的《历代刀笔精华》、《荒漠甘泉》也逃不过
。一本不知来自何处没封面封底破破烂烂的《封神演义》看了又看,《西游记》就更不用
说了。後来和弟妹抢阅租来的武侠小说,次序颠倒都无所谓。旧时代(其实不过几十年前
而已),不止一粥一饭来之不易,一纸一页也来之不易。那时看书除了专注,还有敬谨,
字里行间尽是宝贝,读书不单是眼看,而是镌到心灵的钢板上。
2
然後,进入了贪的时代。
我出门旅行恨不能张口吞咽天地,在家看书恨不能一举生吞全部。简直就是贪得无厌,说
灯下读书不如说据案大嚼,活脱脱的饕餮──又是无邪又是堕落。
王安忆说众书簇拥,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我简直就「跳进锅里了」──不过
只是只浅锅。图书馆才真是深,皓首无法穷经的文字深渊,让人悲叹生命太短。
什麽时候开始这样生吞活剥狼吞虎咽看书?
其实我总带着深情读每本新书,不管是小说还是论述、艺术还是科学、历史还是传记。从
发现有那样一本书到终於拿书在手,真是迫不及待。书通常也如预期般有趣,吸引我全神
贯注看下去。问题在往往还没看完,甚至才刚开始,又发现了可能「更有趣」的新书,於
是急急去弄了来,热切栽进去。如此这般不断重复,忽然间,床边冒出了一堆堆书塔,像
野草一样急速生长,先是没胫,渐渐高可及膝了。顶上的书一天天往下移,从中间移到了
底下,最後无异流放边疆,更像河入沙漠,消失了。
说同时读这麽多书绝对说不过去。现代人流行一心数用,也不过同时做几件事,譬如一边
听音乐讲电话又在电脑上通信看YouTube写功课等。许多研究显示所谓并行操作只是自欺
欺人,其实是在几件事间来回跳跃,仍是线性的,一次一件,有先有後,而不像高速公路
上多线车辆平行飞驰。然这是个贪多的世界,资讯如洪流,书市泛滥,而一天固定二十四
小时,结果一切都来不及。为了赶上时代,只好囫囵吞。读书成了看书,看书成了翻书,
最後可能只是听说而已。所谓看很多书,可能是没看完很多书。
3
我得说,尽管三心两意断断续续,很多书我终究还是看完。
不久前看完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的《没什麽好怕的》(Nothing to Be
Frightened of),算是「一口气」完成,虽然中间「外遇」了几次,都很快就及时回头。
巴恩斯从小怕死(极怕而不是有点怕),现在年纪大了,看见尽头不远,决定与其回避不
如面对,於是花了几年正视人生最大恐怖,笑谈黑色死亡,正合人生越惨澹越可笑的讽刺
,让我读得不断微笑或大笑。我向来喜欢英式幽默,这下再度爱上巴恩斯,赶紧又到图书
馆去搬了几本他的书,时而穿插了看,恨不得榨汁吸髓──迷上一位作者时总不免这样。
袁琼琼《食字癖者的札记》书名就带刺,自比食蚁兽(比蠹书虫放大了),而书本无异满
地乱跑的蚂蚁。她写看书到痛苦不堪难以为继时,便不断求助冰箱内容。好书还是坏书,
因此可「以胖了几公斤」来断定。她评书走偏锋,嬉笑怒骂间忽然掏出肺腑之言,让人猝
不及防就缴械投降──简直诈。她跳出一般评书规则,用常理和人情来读,一下就见血,
甚至见骨。牛刀杀鸡做学问式的读书,只动用颈部以上,乾巴巴冷冰冰又小题大做,把好
好的书读得死去活来,索然无味了。我看书有时就犯这毛病,自己有数。不过,好书一定
得从肺腑往上走到大脑,再掉回到肠胃,不能单就停在心腹地带。从上往下走,效果就要
差许多了。
我不太吃零食,看书碰到难处,凭藉「读书本来就要花点力气」的信念硬冲。读书这事,
若说作者出八分力气,起码读者要出两分。毫不费力,完全靠作者拉着扛着,还不如不读
。但一碰到文字不对胃口,或是内容太过枯燥艰深,我这哲学立刻垮台。这时不是去开冰
箱找救兵,而是跳槽去周游列国寻花问柳,反正等着取而代之的奇花异草多的是(我有图
书馆做靠山)。有时这样一路「东张西望」读来,短短时间里竟换了不知多少本,左右如
屍横遍野都是摊开的书。然看书最大乐趣正在这里,作者招引作者,书书相唤,几个连锁
反应下来,忽然已是热烘烘高朋满座,古今中外对面唱和。最不寂寞的事便是看书,网路
太虚再怎麽四通八达聒噪喧譁无论如何比不上。尤其众书攻错,你左右逢源,豁然神思贯
通,脑里大放光明。那种「阅读高潮」有如性爱,会上瘾的──难怪书呆如李欧梵自称是
瘾君子。
4
所谓爱看书,自然是指闲书。而闲书,就是可有可无不读不会死的书。在这样前提下阅读
必然是随心所欲,博杂不精又有头无尾。我自然不例外,读了一肚子乱七八糟,只能说乱
中有序,有所不读,譬如励志自助、星相命理之流。
爱看书是天生,无理可讲。有时还是不免奇怪:为什麽?所为何来?再怎样满腹诗书旁徵
博引,文人一字一句不过沿门托钵零售自我,未必能够填饱肚皮。神思可以天马行空,生
活种种却终究要落实金木水火柴米油盐。所以说,书不能当饭吃。读书一如写作,如众多
书痴所知,是「没用」的事。
有趣的是,人并不光填饱肚皮就够了。参观盖兹堡古战场历史博物馆时,在一位南北战争
士兵的家书里读到这样句子:「最短缺急需的老实说不是别的,而是书。」我不禁微笑:
我爱这兵。又难免奇怪:血肉横飞的战场上,要书做什麽?恐怕远不如烈酒和菸草。然我
怎能不懂?
我这麽嗜书,一来出於喜爱文字,二来出於好奇好辩。常觉大惑不解,而且疑惑随年岁加
深,只好求助於书,越涉越广,越沉越深。孔子说他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在我看完全
不可思议。是孔老夫子过於自大?还是果真睿智超凡?不然另有一个可能:那时世界还相
当单纯,尽管春秋战国时代不但政治上动乱,思想也极端分歧。在这男人也可能怀孕生子
、试管可能创造新物种的时代,说无惑让人一觉可疑,二觉可怖。我以为智者应该不是无
惑,而是在不疑处有疑。犹太教里有和上帝吵架的传统,可说稀罕。常见的是自以为独占
真理,设立正统以排除异端。
没出国读书以前,偶尔听到有人说「一部论语可以治天下」便很愤慨,觉得真是无知兼自
大。在美国住久渐渐体会到在基督教世界里,其实也暗藏了「一部圣经可以治天下」的思
想。这时我不再愤慨了,只是不耐烦这种到处都潜在的「道一以贯之」的「独裁」思想。
当然,这种独裁不是政治上的专制,而是众人潜意识里对纯粹和单一价值体系的向往。如
果能把复杂高深的道理简化成一套易解易记的法则,就省得老是伤脑筋了。这是最简单的
效益原则,个人习惯社会风俗法律规条都从它而来。刻板印象是一种简化,政教合一是另
一种,完全可以理解。我汲汲啃书,无非冀望最
终可以融会贯通,凡事「一言以蔽之」便可解决。然而,书里分明没有解决人生大惑的「
统一场论」,有的只是前仆後继的假说和理论。正如唐诺在《阅读的故事》里写,阅读所
能给予的未必是最终解答,而是「解答的可能性」。
可以说,读书本质上在於扩张或者跳出个人的框框,是寻求,是挑衅,也是自卫。我读书
因此常和作者争吵,边读边大声小声:「胡说!大错特错!」有时斗输,原本的信念溃不
成军,只好再缓慢重建。不然就是和书╱作者谈恋爱,「惊为天人」,想要膜拜供奉。也
可能两者都是,吵吵闹闹,又爱又恨,像婚姻。
在某美国作家的短篇里读到:「那些时日里我做得最多的就是想,真厌倦。我也做别的事
,可是在做那些事时还是想。若有什麽感受,就老想那感受。甚至想那想的本身,搞不懂
为什麽要想。」(改写过,大意如此。)读到这我几乎忘了身在热闹的理发店,要从微笑
变成大笑──这不正是敝人在下我吗?後来读到别的妙处,更几乎要狂笑出声。
书里不乏各式各样的谎言偏见和愚昧荒诞,更有形形色色的獃子憨人:失去睾丸和自尊却
致力写史的汉朝史官;写书首倡女权反对婚姻制度而却几乎以身殉情的英国女子;第一次
大战德军战俘营里,以家人寄来的《莎士比亚全集》书页和其他战俘交换草纸以便写作的
苏格兰军官(可怜最後那些草纸原稿全遭德军查出没收!)……我不断在书里遇见这样可
爱的人。怎能不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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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想读书的时候。这种时候其实不算少。
觉得书是赝品,离外在真实很远;不然根本是障碍,挡在心物之间。
欧巴马写他在肯亚时,一个同父异母弟弟形容另一兄弟:「他讲起话来像书本……」暗示
他是个什麽都不懂的书呆子。我立刻就想到自己。
似乎没人不喜欢梭罗,我不时就会回去重读他,免得君子之交淡到完全两忘。这人气性强
,睥睨天下又早死,因此倍加可爱。我不爱英雄崇拜,然若我有座英雄礼拜堂,会有他的
一席之位。他在《湖滨散记》里写初到湖滨那个夏天全没看书,都在垦地种豆。他描写风
吹草动,鸟雀飞翔鸣叫,那种来自天地自然不须借助於书本的乐趣,我也曾多次写到。书
里再怎麽风光无限,终究是二手货。只有体内的脉搏、皮肤上的冷暖是真的,不须学习,
没法伪造。难怪他挑战人不要只做个亦步亦趋的读者,而要做个主动的观者。真的,见微
知着的观察,像达尔文,比读书难多了。我几乎不识草木虫鱼,走到野外便自觉是个大文
盲──在这知识泛滥的时代,这样无知简直可耻。
厌倦了书的时候,想把家里的书统统丢掉。屋里需要多少家具?一个人需要读多少本书?
爱书成癖是可爱,爱书成疾便近於可怖。舒国治写:「书满室窄,不时搬东移西,重新堆
砌。」很有荒诞意味。傅月庵写他的老师藏书多到上穷天花板下穷地板,我不禁要起鸡皮
疙瘩。
在那个夏天湖滨,梭罗说他生活所需不过刀锹斧等几样简单农具,此外就是一桌一椅一灯
几本书而已。我常想简化家里,到只剩绝对必需。但即便需求不高(相对来说)如我,一
旦认真剔选「绝对必需」,立刻仁心大发,标准松动乃至瓦解,只好转而考虑绝对「不」
必需。
6
周旋众书诚然风流,可是寡情,有点像嫖──嫖书。
许多现代读者都承认有这习性,一次嫖一本以上的书,从三本五本到十本二十本都有。一
位美国作家更为这种春风蝴蝶式读法沾沾自喜,坦承某古典名着经这样凌迟十几年才折腾
完──若是自己写的书惨遭这般鱼鳞片剐,是要庆幸还是悲叹?
无论如何,嫖书多少是种恶习。一夫一妻,一书一人,多简单!〈多和少〉最後一句:「
书要少,就只得这样骨头里榨油地看。」确实,找一部心爱的书老老实实读到骨里,胜过
满桌大嚼而食不知味。据说,林肯真正读的书只有三部:《圣经》、《莎士比亚》和《伊
利诺州刑法》。我可一部都说不上,虽然有些书一再重读。
事实上,想戒嫖书很久了,只是做不到。未必是喜新厌旧,而是阅读十分奇异,既是填充
,也是挖掘,拿已知扩张未知,结果是知道越多越无知,越读越饥,胃口越大。更何况书
里尽管没有真理,却有许多可爱人物。以前打开书满眼是字,近乎神谕,勒石铭金的。现
在打开书迎面走来都是人,半疯半傻的,狂言乱语的,扭打纠缠,磨出复杂微妙的感情。
只能说,对每本书我都真心真意,尤其在厌倦过後,回头更深情爱恋我那一屋恼人的书。
像卡萨诺瓦和唐璜,我不专情,也不薄情。
所以便带着罪恶感,继续嫖下去。对着床上摊开的书,和床边仍在加高的叠叠书塔,又是
满足,又是发愁。
──本文刊载於《联合文学》2009年12月号
◎作者简介
张让
着长短篇小说集、散文集和翻译2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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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wimbert:这正是所谓「过於喧嚣的孤独」吧 XD 02/0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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