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g (不要放弃)
看板book
标题[转录][新闻]移民异乡,只如蜉蝣随波逐流
时间Mon Jul 6 17:47:18 2009
开卷严选-移民异乡,只如蜉蝣随波逐流
──房慧真(作家) (20090705)
英语世界里的印裔作家,;锺芭‧拉希莉和奈波尔、鲁西迪或者年轻一点的莎迪.史
密斯不同的是,她的小说中,新移民的紮根地是大西洋彼岸的自由国度美国,而非与
印度息息相关的殖民宗主国英国。相对於英国,印度人在美国不必一口牛津腔英语,
不必怀着被殖民者的朝圣、回归,甚或是矛盾与反叛的意识。在这遍地机会的新生地
,没有太多的文化情结、历史包袱,可彻底挥别种姓制度与阶级象徵。在实用主义的
效益下,印度人在美国作为医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不分肤色与种族,专业至
上,人人机会均等。
本书延续了前作《同名之人》的基调,拉希莉选择以孟加拉移民第二代的眼光,来看
移民者被夹在东、西两种文化间的尴尬位置。一开始就引了霍桑的句子:「倘若世世
代代在同一处不再肥沃的土地上反覆紮根,人性会像马铃薯一样无法繁茂茁壮。我的
孩子们已经诞生他处,只要我能力所及、掌控得了他们的命运,他们亦将在陌生的土
地上紮根」。
从孟加拉到美国,理应是一个由下往上,从落後到精致文明的垂直移动过程,然而小
说人物的取样多来自孟加拉的智识阶层,加尔各答或孟买的生活可能是佣仆成群,事
事有人代劳。没有一个从低处流动到高处,富庶与贫穷的大幅度落差,而像是平行的
稼接。
移民第一代来到美国攻读电脑或建筑学位,安居於小镇,怪腔异调在大学任教也能获
得尊重,并不会引人侧目。日後在美国出生的儿女,选择的另一半可能是个白皮肤的
美国人,生下浅棕淡金肤色的混血儿,叫做保罗或苏珊,而非拉霍尔与爱希玛。移民
第一代还恪守着某些底限,例如进门脱鞋、手抓吃饭,男子回孟加拉娶妻带来异乡,
妻子穿着沙丽,不能直呼丈夫的名字,等家人吃完後再独自用餐…。凡此种种,在第
二代眼中皆成了异数,母亲的沙丽和金手环毕竟传不下来,每年夏天的义务返乡像是
一场折磨,从不觉得印度是值得回顾的故土。
《陌生的土地》选择郊区小镇为背景,移民生活最大的扞格不入,或许是这样的空间
转换,从加尔各答三代同堂大家族集居,到小家庭的散居孤立。辽阔平野上的郊区生
活没有安全感、障蔽物的孤独与寂寥,因此发展出一种由孟加拉同乡组成的无血缘亲
属关系。
拉希莉的叙事不愠不火,移民生活并无戏剧性的波澜起伏,夫妻、亲子间的疏离关系
,可置放於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在全球化的潮流下,即使在印度孟买,也可以养育
出一个犹同於美国人的孩子。地区差异性减低,任何地方都可以是原乡,新移民的适
应力大大超过以往,再无悲情可言。
然而,紮根於北美的空旷土地上,何尝有真正的余裕与自由可言。美国梦虽得以实现
,但现代生活的制式与重复,郊区的呆板无聊,皆需一并概括承受。印度人死後选择
火葬,儿女将骨灰带回恒河河畔洒落,并不会真正埋根永居於新大陆。全书的最後篇
章收束於南亚大海啸中,青梅竹马的男女在义大利重逢,其後一方死於海啸,一方即
将嫁为人妇。成年後的短暂交集终究成了一场虚空,象徵了新移民的集体宿命──从
不曾将根紮下,而如同蜉蝣群落,只是随波逐流。
新闻来源:中时艺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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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iang 来自: 61.62.129.93 (07/06 17:48)
1F:→ akrsw:《陌生的土地》还不错看,但我更喜欢《医生的翻译员》。 07/07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