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zzi (姬Q)
看板book
标题Re: [新闻] 九把刀控高中生 得奖小说抄袭
时间Thu Feb 21 02:58:35 2008
※ 引述《icexice (用力跳舞会很舒服)》之铭言:
: 关於这事件的前因後果,我想大家与其看篇幅有限又不见得正确的媒体报导,
: 不妨去看看九把刀blog "2008年的战斗"那系列文章,
: 当然相不相信大家可以自由心证,但至少该听听他自己的说法。
: 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
: 至於有没有抄袭,该学生的作品目前网路上似乎没有完整版本,
: 在没有完整的看完并比对两部作品前,这部份我不予置评,
: 但这些评审的说法……老实说我觉得蛮失望的,
: 既模糊焦点,又缺乏足够的论述。
: 重点在到底有没有抄袭吧
: "该学生写得比较好"
: 谁写得较好,这在这事件当中重要吗?
: 写得好就不算抄袭?
: (再说"语言"也只是九把刀写的第一部小说,写得很烂他自己也承认的,
: 写得比"语言"好我看也不是多了不起的事)
: "模仿与抄袭不同?"
: 也许季季对模仿与抄袭的定义及可接受的范围,有他独到的见解,
: 只是媒体断章取义没写好,
: 但我只能说"单就这篇报导上的论述"来看,实在毫无说服力。
: "九把刀不该与後生小辈计较?"
: 这也很可笑啊,如果抄袭不成立,你大可以说 "这明明就没抄袭,是九把刀神经过敏"
: 但如果抄袭成立,除了身为当事人的他,谁有资格要他别计较呢?
: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不能忍受的事啊。
: 又,如果过程真如九把刀的文章所说,
: 那他显然已经是用极有善意跟诚意的方式在处理这件事了不是吗?
: (当然啦,不信他片面之词的人大可不信,或拿出证据反驳他的说法,
: 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或许臭屁、或许处事不够圆融,但做人做事绝对是光明磊落的)
: 至於最重要的"抄袭成不成立",就像我一开始说的,
: 在没有完整的看完并比对两部作品之前,我是不予置评的,
: 即便五位评审口径一致的说不算抄袭也一样,
: 毕竟,这种事当然是打死不能承认的,
: 若承认了,主办单位的公信力何在呢? 这些文坛大老的脸往哪搁呢?
: 而这整件事谁才是受害者呢? 是谁在大欺小呢?
: 我只能说太有趣了,这社会的虚伪及是非不分的程度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哈。
以下为P2 8A板板友书抄
节录自 Computer Science : an overview 7th ed.
着作权法最初设立意在保护作者对文学作品的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着作的价值在於意念的表达方式而不是构想本身。
例如:小说的价值在於故事的表达方式,而不是故事本身。
所以赋予作者对创意的特定形式的表现,而非创意本身的所有权,作者对於创作的投资就
能受到保护。其他人也能自由地重新表达相同的某观念,只要表达方式不同原创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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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认为自己与九把刀概念雷同。
九把刀则控(诉)陈生抄袭,并想要「解决」事情。
若两造中有一方不接受各自表述,坚决要另一方「认错」,当然就是得计较了。
那评审说你不要跟学生计较嘛,这很难懂吗?
陈生文章没出来,无法说准,但就苹果的比照表,根本不可能告赢。
主办单位与评审也是经过陈生主动报告,看过两篇小说之後而做出决定,
然後才公布结果与名次。
评审比对讨论过两篇小说,决定不构成抄袭,然後再公开决定,
不就是因为没有疑虑?
所以当然也不会「承认」。请问要「承认」什麽?
他们不觉得这是抄袭,就跟你怎麽想都觉得这是抄袭一样。
当然我也知道九把刀没说要告,是苹果胡扯。
但现在连陈生之前一些仿作都被挖出来,
(我也去看了,但还是没有一篇能用着作权法的抄袭去看待)
九把刀在自己网站上叫大家去陈生网站上看的用意也很明显。
如果我是陈生,会希望他赶快告一告好了,
至少还有法律系统可以平衡一下网友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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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9.82.97.162
1F:推 leocat:最好是告一告好了 希望他的人生在高中时代终结吗? 九把刀 02/21 03:38
2F:→ leocat:在他那年纪的读者很多 以後要不要做人? 02/21 03:39
3F:→ nawussica:他能不能做人 在哪终结 干读者屁事 02/21 03:54
4F:→ nawussica:还是又要来 让他抄 抄到爽 以後他就不会再抄了? 02/21 03:55
※ 编辑: Quzzi 来自: 129.82.97.162 (02/21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