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96 (林北水桶更生人)
看板biker
标题Re: [新闻] 女小跑步闯红灯害骑士犁田 竟辩「青光
时间Thu Jun 3 11:52:39 2021
1F:推 paul324: 现行的法规就是哪怕行人闯红灯,那怕驾驶毫无时间反应, 06/03 11:31
2F:→ paul324: 至少都会有"部分责任",这是不合理的地方 06/03 11:31
推半天不如直接回一篇
会有所谓的「斑马线帝王条款」、「行人绝对路权」
其立法精神还是保护在马路上绝对弱势的行人
但即便用法规来保护行人,一年还是有近500个行人死在马路上。
当然要降低死伤不能只靠立法。
执法、教育以及道路工程(行人友善设计)都要一起做
但这个所谓闯红灯的行人造成驾驶必须担负肇事责任的「不合理」
真的有到需要废除或修正的地步?
我认为是没有。
事实上即便在台北地区,应让行人而不让的车辆还是比较多
甚至在无号志行人穿越道,我主动停让时,还是有部分的行人不敢先走。
可见行人的路权在台湾多弱势。
更不用说应该要有的实体人行道也没有被落实。
你说不怕死的闯红灯行人到底一年产生多少事故?
真的有让这个「不合理」危害到守法驾驶的地步?
那实务上,如果真的尽一切应尽义务还是撞到这种斑马线上闯红灯行人该怎麽做?
1.留下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失
提供行车纪录器、调阅路口监视器来证明自己的反应时间不足。
过失伤害的成立要件是应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
在目前的交通事故的判决中
能证实自己没有注意的可能,最後判决完全免责也并不少见。
2.保险
如果在证据上不利,或者是法官/检察官不采信你提供的证据
依据台湾判定交通事故民刑事肇事责任实务来看,即便你有较大的路权也未必完全无
责任。
那你至少可以从保险支付对方的财损及医药费。
自己根据财务状况衡量保险额度,这是上路前应尽的责任。
3.对自己的保护措施
骑车撞到行人不见得自己没有伤害,最惨有可能摔车後再受他车波及产生二次伤害。
以台湾的交通现况,会害死你的不见得只有闯红灯行人而已
更多的是其他违规车辆
如果会怕就准备好保护措施
老实讲,我几乎每天都可以遇到可能害死我的违规车辆
但严重闯红灯造成我危险的行人几乎没遇过
积极层面当然要用执法、教育来消弭这些违规车辆与行人
但消极层面当然只能把自己能做的做好。
你我都会有下车当行人的时刻,如果因为有少数不守规矩的人
就要把保护行人的法规删除或修改
这种思维跟「机车都很爱违规所以没路权」、「重机就是爱飙才不能上国道」
有什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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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5.213.23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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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1:55:01
3F:推 e09818: 你在机车版对机车至上走火入魔的人说道理? 06/03 12:04
4F:→ eastwindow: 所以一年死五百个路人有几个因为自己违规被撞死的? 06/03 12:36
现在的政府公开资料没办法查询肇事责任呀
但正常人都知道行人跟车辆哪个比较弱势
正常的行人也不会自己跳出来给车撞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2:53:25
5F:推 monkyisme: 推你,法规就是应该要保护弱势的行人,行人优先 06/03 13:05
6F:→ VL1003: 重点一直都是能注意,绿灯就不说了,行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 06/03 13:14
7F:→ VL1003: 来讲,有无做到能注意的重点大概就两个, 1.驾驶是否有做 06/03 13:17
8F:→ VL1003: 到减速通过 2. 行人是否冲出来时车辆已经很靠近,导致反应 06/03 13:17
9F:→ VL1003: 时间完全不足。 第一点老实说我也没把握每次都做到啦,但 06/03 13:18
10F:→ VL1003: 这本来就是要保证人本的规定,我不认为有很大的问题。 06/03 13:18
11F:嘘 dwyanelin: 完全无法同意你的说法 06/03 14:48
12F:→ dwyanelin: 很明显,你不能说行人比较弱势或死亡比较多就设个霸王 06/03 14:51
13F:→ dwyanelin: 条款给他,这是两回事。你就直接立法加重行人「绿灯」 06/03 14:51
14F:→ dwyanelin: 被撞的刑责并严格执行就好,而不是立个行人「红灯」也 06/03 14:51
15F:→ dwyanelin: 能乱闯的霸王条款。 06/03 14:51
16F:推 dwyanelin: 这逻辑上完全是相反的方向。 06/03 14:54
因为你脑袋想到的行人时只有想到你自己
实际上的行人包括不懂事的小孩、视障者、失智老人、有精神疾病者
行人上路不需要考驾照,但是驾驶需要。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4:59:05
17F:→ dwyanelin: 再来你的第一点就是应该立在法律里面,而不是到了法庭 06/03 14:59
18F:→ dwyanelin: 才看法官要不要给你法外开恩,毕竟法律都规定霸王条款 06/03 14:59
19F:→ dwyanelin: 了,法官根据法律判你有罪你能干麻?难道十个本应该无 06/03 14:59
20F:→ dwyanelin: 罪的里面五个真的被判无罪就能让你护航霸王条款吗?那 06/03 14:59
21F:→ dwyanelin: 你怎不说另外五个莫名其妙被定罪的? 06/03 14:59
判决书拿出来再说。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4:59:39
22F:→ dwyanelin: 「能证实自己没有注意的可能,最後判决完全免责也并不 06/03 15:01
23F:→ dwyanelin: 少见。」你这句话应该是能证实的,本来就应该「全部」 06/03 15:01
24F:→ dwyanelin: 免责,而不是还要看法官心情的「并不少见」 06/03 15:01
25F:→ dwyanelin: 再来2跟3就更是从错误的起点延伸,为什麽人民要去负担 06/03 15:02
26F:→ dwyanelin: 错误法律的成本? 06/03 15:02
27F:→ dwyanelin: 法律规定行人可以随意闯红灯,我还要为了他买保险?我 06/03 15:03
28F:→ dwyanelin: 还要为了他买防摔衣?怎麽想都不合理 06/03 15:03
所以是闯红灯的行人才会害你摔车或是出险喔?笑死
道安规则103条存在很久了
你现在才哭着说不合理 代表你上路前根本没有尽到义务嘛 XDDD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05:15
29F:→ dwyanelin: 像是第三责任险,应该就是为了保障自己不小心的失误而 06/03 15:05
30F:→ dwyanelin: 去买的,而不是妈的为了一个智障在那边乱闯红灯 06/03 15:05
^^^^^^^^^^^^^^^
不要否认说你没说过哦
实务上你遇到闯红灯的车辆 你也不见得免责哦^^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05:55
31F:嘘 dwyanelin: 你脑部我现在才哭?我早就说过了好吗,行人霸王条款的 06/03 15:09
32F:→ dwyanelin: 讨论又不是今天才出现 06/03 15:09
33F:→ dwyanelin: 别脑补再戴别人帽子说没尽义务了 06/03 15:09
文意很清楚
有人现在才知道103条的内容啦
不要辩了 难看
「
34F:推 dwyanelin: 特别去查了道安103,根本是说就算行人闯红灯你也要停06/03 14:45
35F:→ dwyanelin: 下来让他欸,明显有问题啊 06/03 14:45
36F:→ dwyanelin: 护航这条有点夸张 06/03 14:45
」
37F:→ dwyanelin: 你去找判决书出来啊,直行绿灯无违规,结果有肇责 06/03 15:10
38F:→ dwyanelin: 再麻烦你了,直行绿灯无违规,跟闯红灯车辆的肇事判决 06/03 15:11
吵着要废除的人不自己找判决书 你会不会太巨婴啊XDDDDDDDDDDDD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11:57
39F:→ dwyanelin: 还在脑补现在才知道喔,呵呵 06/03 15:11
40F:→ dwyanelin: 别再脑补後戴人帽子了好吗,好好讨论很难? 06/03 15:12
跟以车为本的人没甚麽好讨论的。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13:08
41F:→ dwyanelin: 原来不知道数字跟内容的连结就是不知道内容喔?这是逻 06/03 15:13
42F:→ dwyanelin: 辑有问题吧.. 06/03 15:13
43F:→ EVA96: 你可以继续辩啊 XDDD 06/03 15:14
44F:→ EVA96: 但谁是以车为本的思维只会越来越清楚 06/03 15:14
45F:→ dwyanelin: 又再脑补别人以车为本欸,你能拿出什麽证明?口口声声 06/03 15:15
46F:→ dwyanelin: 叫别人拿判决书,结果自己什麽都拿不出来,我直接跟你 06/03 15:15
47F:→ dwyanelin: 说啦,我都会直接远远的就让行人知道我在让他了,直接 06/03 15:15
48F:→ dwyanelin: 证明你在脑补扣帽子 06/03 15:15
49F:→ EVA96: 103条的内容对关注人本交通的人已经是常识了 06/03 15:15
50F:→ EVA96: 有人语气是惊讶成现在才知道 代表他根本没有看过嘛 XDD 06/03 15:15
51F:→ dwyanelin: 到目前很明显就是看到你在脑补扣帽子,然後自己什麽都 06/03 15:15
52F:→ dwyanelin: 拿不出来啊,又不好好讨论 06/03 15:15
53F:→ dwyanelin: 内容至少十年前就看过了,只是没记数字而已 06/03 15:16
54F:→ EVA96: ^^ 06/03 15:16
55F:→ EVA96: XDDDDDDDDDDDDDDD 06/03 15:16
56F:→ dwyanelin: 关注人本交通硬要画上跟记住数字画上等号,只能说你的 06/03 15:17
57F:→ dwyanelin: 等号很烂 06/03 15:17
58F:→ EVA96: 所以有违规行人才导致你要买保险喔?违规车辆不用? 06/03 15:17
59F:→ dwyanelin: 然後还看着电脑萤幕键盘打一堆不知所以然的符号,天啊 06/03 15:17
我不知道一个自称关注人本交通的人会没有顾虑到
小孩、失智老人、视障者的情况 然後说他们是
闯红灯的智障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19:19
60F:→ dwyanelin: 别人违规为什麽要买保险?我上面说啦,我买保险是因为 06/03 15:18
61F:→ dwyanelin: 我有可能发生失误 06/03 15:18
62F:→ dwyanelin: 我说的是第三责任 06/03 15:19
63F:→ dwyanelin: 伤害险我也有买阿 06/03 15:19
64F:→ EVA96: 好啦 好啦 你可以继续辩啦 但改变不了什麽 06/03 15:19
65F:→ dwyanelin: 但你就不能倒果为因 06/03 15:20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20:48
66F:嘘 dwyanelin: 那条法规不是就有规定视障者吗,你在说啥 06/03 15:22
67F:→ dwyanelin: 但他现在就是把完全行为人也都列进去 06/03 15:23
看来你不知道未让视障者在处罚条例里面罚比较重哦
所以道安规则才跟着修订 所以你也没有关注关於停让行人的法规修订嘛
在你的眼中 没有判断能力的小孩、失智老人、无法识读号志的人都是闯红灯的智障
代表你没有顾虑到马路上的弱势族群
我不知道你哪来的勇气继续吵啊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27:11
68F:→ dwyanelin: 别闹了好吗,就说列清楚,保护好该保护的 06/03 15:24
69F:→ EVA96: 所以吵着要改的人 判决书找到没有啊? 06/03 15:28
70F:嘘 dwyanelin: 我说啦,那就把小孩列进去阿,该保护的列好啊,而不是 06/03 15:28
71F:→ dwyanelin: 把正常成人也都列进去 06/03 15:28
72F:→ EVA96: 要去做正事了 你加油^^ 06/03 15:28
73F:→ dwyanelin: 所以吵着护航的人,绿灯直行无违规,跟闯红灯车辆的判 06/03 15:29
74F:→ dwyanelin: 决书找到没? 06/03 15:29
75F:→ dwyanelin: 结果你自己就拿不出来嘛 06/03 15:29
76F:→ dwyanelin: 去做正事吧,不麻烦你了 06/03 15:30
不想打脸这麽重
这案子很有名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 105 年交易字第 88 号刑事判决
撞死闯红灯的一样遭判过失伤害需负担赔偿责任
不用再辩说驾驶黄灯通过什麽的,黄灯一样无违规
且我只提到闯红灯的车辆
你吵半天的判决书找给你看了 你要不要担负一点好好讨论的义务
去把你的判决书生出来看看?
前面推文早就有实例法官给予违规闯红灯的行人更多肇事责任了
不要没有判决书就疯狂脑补啊
※ 编辑: EVA96 (114.45.213.238 台湾), 06/03/2021 15:47:29
77F:推 scarecrow112: 推 06/03 18:02
78F:推 Gottisttot: 观念正确 帮补血 06/03 21:20
79F:推 GY4: 说得很好 处罚条例44条是为了老人.小孩.行动不便者.视障者 06/03 23:25
80F:→ GY4: 就算是所谓正常人 会不会突然跌倒.扭到.闪到腰..... 06/03 23:28
81F:→ GY4: 该条根本目的是要所有车辆到路口要减速查看 不是绿灯就一直冲 06/03 23:29
82F:推 GY4: 而且前面一篇文章分析很清楚了 行政 民事 刑事要分开来看 06/03 23:32
83F:→ GY4: 绝对路权只有在行政方面 不让行人 一张罚单 06/03 23:34
84F:→ EVA96: 有人就是看不懂啊 其实上一篇出来就很清楚了 06/03 23:34
85F:→ GY4: 觉得行人让你蒙受损失 民事刑事讨公道阿 又不是民事刑事免责 06/03 23:35
86F:推 castorfi: 我也觉得这件事情很奇怪,二轮平常就是被压迫的一群, 06/04 00:44
87F:→ castorfi: 结果有些二轮的态度是去压迫更弱势的行人, 06/04 00:44
88F:→ castorfi: 这些二轮换成四轮,大概也是压迫二轮的一群吧。 06/04 00:44
89F:→ EVA96: 现在知道收割机跟四轮大爷是怎麽来的吧 06/04 07:42
90F:推 trij: 补血,路权收割机不意外,被四轮欺负後去欺负更弱势的用路 06/04 15:35
91F:→ trij: 人,那跟学长嘴脸有什麽不一样XD 06/04 15:35